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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友股份(60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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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友股份(603429)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0:17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 1 (一)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二)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三)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四)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 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 司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业务规则以及《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 ...
集友股份(60342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0:17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组织和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安徽集 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 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 行使职权。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规则另 有规定外,《公司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股东会职权不得通过授权 的形式由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在必要、合理的情况 下,对于与所决议事项有关的、无法在股东会的会议上立即作出决定 的具体相关事项,股东会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
集友股份(60342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0:17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充 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 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的指定 联络人。证券交易所仅接受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 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 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证券事务部,由董事会秘书直接分管,处理公司 规范运作、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 或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董事会 ...
集友股份(603429)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12 10:17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 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办法。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 售、接受或提供劳务、让渡或接受资产等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 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 各种款项;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直接 或间接的拆借资金;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代偿债务;公司为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 和劳务对价情况下,公司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资金;公 1 / 6 司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等。 第二章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规范 第四条 公司与 ...
集友股份(60342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0:17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和运作程序,充 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集友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十个工作日 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二)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三)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第三条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会议由董事本人出席或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 聘。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的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制度 第五条 董事会 ...
集友股份(60342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0:17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活动的管理,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资 金运作效率,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即公 司将货币资金,经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 利权、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 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 期投资。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 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长期投资主要 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 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或自 ...
集友股份(60342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0:17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 满,连选可以连任。如有成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 务,其成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 司章程》及本规则增补新的成员。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 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 具体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薪酬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具体协调工 作。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 ...
集友股份(60342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2 10:17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明 确公司内部(含控股子公司)和有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职责范围和保密 责任,保障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公司和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安徽集友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 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按规定的 程序、用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送达证券监管部 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 ...
集友股份(603429)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0:17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 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 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安 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项 目投资决策是指公司对具体项目是否进行资本投资做出的抉择,是从 项目筛选、立项、可行性研究到批准投资合同签订的全过程决策。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三)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战略委员 ...
集友股份(603429)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2 10:17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经董事 会表决,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当选。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委员会成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成员提出不再担任该职务,或该成员的实际 情况已经不适于担任该职务,经董事会同意,该成员自动失去成员资 格,委员会可根据上述第五条规定的程序补足成员人数。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筹备会议并执行提名委员 会的有关决议。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提 名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具体协调工作。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徽集友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