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友股份(60342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明 确公司内部(含控股子公司)和有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职责范围和保密 责任,保障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公司和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安徽集友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 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按规定的 程序、用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送达证券监管部 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