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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臻股份(603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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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臻股份:永臻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024-06-18 11:05
发行情况 - 本次发行初始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均为593.1410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10.00%[1] - 发行价格为23.35元/股,发行总规模约为138,498.42万元[8] - 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3,999.70倍,启动回拨机制[2] - 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067.619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4,270.6500万股,占80.00%[3] - 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5000438%[3] 配售情况 -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仅为国金资管相关计划,获配股数593.1410万股,占10.00%,获配金额138,498,423.50元,限售期12个月[6][9] - 网下投资者获配股票90%无限售期,10%限售期6个月[4] - A类投资者有效申购股数占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的70.79%,最终配售股数占网下发行总量的70.81%,最终配售比例为0.01111492%[12] - B类投资者有效申购股数占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的29.21%,最终配售股数占网下发行总量的29.19%,最终配售比例为0.01110375%[12] 投资者缴款 - 投资者需于2024年6月19日(T + 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3] 部分机构数据 - 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购数量为1600万股,初步配售获配股数为3821股,获配金额为89220.35元[20] - 多家公司旗下多只基金或组合初始金额为1600,期末金额为1778,增长178,金额为41516.30[涉及众多相关表述]
永臻股份:永臻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2024-06-17 11:07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 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 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 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593.141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保荐人 (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593.1410 万股, 占发行总数量的 1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无差额,无需 向网下回拨。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 3,202.969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 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60.00%;网上发行数量为 2,135.3000 万股,占扣除最 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4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 5,338.2690 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 ...
永臻股份:永臻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
2024-06-13 11:05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臻股份"、"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 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3〕33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 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 (上证发〔2023〕35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 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上证发〔2023〕36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 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以下简称"《承销业 务规则》")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 证券网 ...
永臻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之法律意见书
2024-06-13 11:05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之法律意见书 致: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委托,就参与 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参与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永臻股 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 战略配售进行核查,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 (以下简称"《承销业 ...
永臻股份:永臻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24-06-13 11:05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臻股份"、"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 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 可〔2023〕2698号)。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 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5,931.41万股, 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中,网 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 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将于2024年6月17日(T日)分 别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IPO网下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 台")和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 ...
永臻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
2024-06-13 11:05
上市进程 - 2023年2月21日董事会通过主板上市议案[4] - 2023年3月11日股东大会通过主板上市议案[5] - 2023年9月26日上交所审核通过首发申请[6] - 2023年11月29日证监会同意首发注册申请[6] 发行情况 - 拟公开发行股份5931.41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25%[8][9] - 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593.1410万股,约占发行数量10%[9] 资管计划 - 永臻资管计划2024年2月28日成立,3月6日备案[13][18] - 募集资金规模14580万元,邵东芳缴款10000万元占68.59%[13] - 获配股票限售期12个月[20]
永臻股份:永臻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附录
2024-06-05 11:08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附录 | 序号 | 名称 | 页码 | | --- | --- | --- | | 1 | 发行保荐书 | 1 | | 2 | 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 3d | | 3 | 审阅报告 | 214 | | 4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340 | | રે | 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રેરે | | 6 | 法律意见书 | 364 | | 7 | 律师工作报告 | 785 | | 8 | 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 | તેરૂરે | | 9 | 关于同意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 994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1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 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 ...
永臻股份:永臻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2024-06-05 11:05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臻股份"、"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 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3〕33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 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 (上证发〔2023〕35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 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上证发〔2023〕36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 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以下简称"《承销业 务规则》")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 ...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法律意见书(注册稿)
2023-11-18 01:36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2 号、15 号国浩律师楼 邮编:310008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 电话/Tel: (+86)(0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0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三年三月 | 第一部分 引言 5 | | --- | | 一、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简介 5 | | 二、出具法律意见所涉及的主要工作过程 6 | | 三、律师应当声明的事项 8 | | 第二部分 正文 10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0 | |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11 | |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12 | | 四、本次发行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