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科技(60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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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科技:关于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4-03-27 09:37
业绩总结 - 审计公司对四方科技2023年度财报及汇总表审计[3] - 2023年度所有关联资金往来累计发生498.57万元[10] - 2023年度所有关联资金偿还累计发生496.05万元[10] - 2023年末所有关联资金往来余额2.52万元[10] 审计结果 - 审计认为汇总表如实反映2023年资金情况[8]
四方科技: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630号
2024-03-27 09:37
目 录 天健审〔2024〕630 号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科技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四方 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 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四方科技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第 1 页 共 2 页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第 2 页 共 2 页 三、 ...
四方科技: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03月修订)
2024-03-27 09:37
关联人定义 - 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5]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5] - 过去12个月内存在特定情形的法人、自然人为公司关联人[7] 关联交易事项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多项事项[7]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可参考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等[8] - 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可采用成本加成法、再销售价格法等方法[9]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1] -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关联交易事项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2] 关联交易金额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5]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5]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关联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6] 关联委托理财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9]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需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3]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拟披露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公司应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事项[30] - 特定情形下公司可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关联交易[31] - 披露关联交易需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32] 控股子公司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权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8] - 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履行审批程序[33] 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等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参股公司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除外[24] - 公司应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24] - 本制度中“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4] -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及修改[35]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36] - 本制度与新法规等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并修订[36]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7]
四方科技: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2024-03-27 09:37
业绩数据 - 2023年营业收入222,862.73万元,同比增长10.09%[2] - 2023年净利润33,359.69万元,同比增长9.14%[2] - 报告期末总资产340,505.79万元,较上年末增长6.15%[2] - 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247,597.55万元,较上年末增长12.27%[2] 知识产权 - 2023年新增知识产权授权43件,含发明专利9件[9] - 2023年新增知识产权申请48件,含发明专利15件[9] - 报告期末拥有有效知识产权346件,含发明专利67件[9] 业务突破 - 2023年冷链装备业务订单、发货创历史新高[4] - 2023年罐箱业务国内市场和特箱领域有较大突破[4][5] 未来展望 - 2024年董事会完善决策机制,推进提质降本增效[15] - 2024年董事会加强技术研发,推进新项目建设[15]
四方科技: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03月修订)
2024-03-27 09:37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人, 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还可根据需要设立其他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 成,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 且审计委员会中应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四条 董事会职权 (一) 召集股东大会, 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证券事务部 1 2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
四方科技: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马进)
2024-03-27 09:37
2023年情况 - 召开4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全出席[5] - 实施2022年度每10股派2.20元(含税)分配方案[14] - 披露定期报告4份和临时公告19份[16] 2024年展望 - 独立董事按法规规范履职,完善公司治理[22][23]
四方科技: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傅晶晶)
2024-03-27 09:37
2023年公司治理 - 召开4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出席[5] - 独立董事应参加董事会4次,现场出席1次,通讯参会3次,出席股东大会1次[6] - 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独立董事现场出席2次、通讯出席3次[8] 2023年合规情况 - 关联交易年度授权并在范围内执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10] - 不存在为关联方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11] 2023年其他事项 - 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12] - 实施2022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的分配方案[13]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均切实履行承诺并披露[14] - 披露定期报告4份和临时公告19份,信息披露合规[15] - 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严格履行前置审议程序[17]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依法履职完善公司治理[21]
四方科技: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7 09:37
财务与资金 - 2024年度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不超10亿元[11] - 公司及子公司拟用不超10亿闲置资金现金管理[13] - 2024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5亿[16] 公司治理 - 2024年3月26日监事会会议实到3人[2] - 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3][4][5][7][8][10][12][13][14][15][16][17] - 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提交股东大会[9] -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10] 业绩相关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反映公司状况成果[4] - 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等符合规定[5] - 2023年度公司无内控重大违规事项[6]
四方科技: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03月修订)
2024-03-27 09:37
担保审批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需股东大会审批[9]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需股东大会审批[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担保需股东大会审批[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大会审批[9]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超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审批[9] - 股东大会审议特定担保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为关联人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10] 额度预计 - 可对两类控股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大会[10] - 可对合营或联营企业未来12个月拟提供担保对象及额度预计并提交股东大会[10] 调剂规则 - 合营或联营企业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3] - 调剂时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仅能从同情况对象处获担保额度[13] 风险管理 - 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评估对外担保风险[19] 信息披露 - 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法人或组织担保,除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外,应及时披露[20] 反担保规定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比照担保规定执行,自身债务担保反担保除外[21] 合同管理 - 对外担保须订立书面担保合同,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时应订立书面反担保合同[22] - 担保合同订立时,责任人需审查合同,拒绝不合理条款[24] - 董事长或授权人员根据决议代表公司签署担保合同[25] 互保协议 - 可与符合条件企业法人签订互保协议,责任人要求对方提供财务资料[26] 展期处理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8]
四方科技: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3-27 09:37
独立董事情况 - 公司董事会结合报告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1] - 全体独立董事具备岗位资格,符合任职及独立性要求[1] - 不存在妨碍独立客观判断及影响独立性的情况[1] 专项意见时间 - 董事会出具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专项意见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