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邦股份(60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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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邦股份:关于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2024-04-16 10:44
公司信息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复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1] - 目前不存在影响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1] - 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含重大资产重组等[1]
诚邦股份: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04-16 10:44
股价情况 - 公司股票2024年4月12 - 16日连续3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2][3][5] 经营状况 -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未大幅波动[3] 重大事项 - 公司及相关方无影响股价异常波动重大事项及未披露信息[3][4][6] 其他情况 - 无需澄清传闻,无董监高等买卖股票情况[4]
诚邦股份: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03-18 10:26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 2024 年 3 月 14 日、2024 年 3 月 15 日、2024 年 3 月 18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 询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及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 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度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1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2024 年 3 月 14 日、2024 年 3 月 15 日、2024 年 3 月 18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 ...
诚邦股份:关于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2024-03-18 10:25
方利强 你公司发来的《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问询函》已收悉。经自查,现就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2024 年 3 月 18 日 本人作为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截止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 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 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票、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 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关于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之签 章页)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特此回复。 (以下无正文) ...
诚邦股份: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项目中标更新暨签署施工合同的公告
2024-02-01 08:14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中标更新暨签署施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八)质量要求:达到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园林工程奖金奖" 的等级标准,且针对建设单位对主体工程的鲁班奖评定予以无条件的配合。 合同类型及内容:施工合同 合同金额:91,351,317.55 元 合同工期:总工期为 260 个日历天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重要内容提示: 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对公司当期及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 影响。 一、项目中标更新情况 2024 年 1 月 25 日,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邦股份"或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关于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3)。近日,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更新版)》,更新后 的中标情况如下: (七)工程范围和内容: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以工程 清单(含编制说明)和施工图纸等的内容 ...
诚邦股份: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2024-01-30 10:54
业绩总结 - 2023年10 - 12月新签项目合同35项,金额4556.53万元[1] - 2023年1 - 12月新签项目合同121项,金额47548.67万元[2] 合同分类 - 2023年10 - 12月新签生态环境建设等三类合同分别为8、1、26项[1] - 2023年1 - 12月新签生态环境建设等三类合同分别为25、4、92项[2] 项目情况 - 公司目前无已签约未执行重大项目[3]
诚邦股份: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项目中标公告
2024-01-24 07:35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中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 年 1 月 23 日,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闽 南佛学院异地迁建(下院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中标通知书》。现将内容 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闽南佛学院异地迁建(下院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 2、招标人名称:厦门南普陀寺、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中标人: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4、中标价:91,351,317.55 元 5、工期:总工期为 260 日历天(含前期深化设计时间,竣工验收时 间),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4 日历天完成合同 签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开工时间(本工程合同签订后现场不具备条件施工, 可开始深化设计及样品打样等工作,承包人需按发包人要求时间主要管理人员 派驻现场,合同签订日期仍视为工程开始计算工期起点时间。本工程工期紧, 景观工程按主体工程完成时间分区段移 ...
诚邦股份: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
2024-01-15 08:49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诚邦股份")于2024 年1月15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李敏女士的通知,获悉其与南丰星河共 舞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河共舞资本")就终止协议 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李敏女士与星河共舞资 本尚未实际履行上述股份转让协议,因星河共舞资本自身安排等原因,经双方 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已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并于 2024年01月15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同意原协议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正式解除。自解除之日起,原 协议中的双方权利义务全部终止,双方依据原协议应履行而尚未履行的义务不 再 ...
诚邦股份: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2024-01-12 07:54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收到方利强先生的通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双方于 2024年1月12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内容变更前为: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1、原协议第一条1.2条款 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支付的时间和金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各方同意,甲方应当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安排中介 机构对上市公司进行尽调,尽调如无异议则向乙方支付1000万元作为本次交易 的首付款。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方利强先生于2023年7月10日与兰溪勤韵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勤韵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方利强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 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1,141,1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0%)以5.99元/股的 价格转让给勤韵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1 ...
诚邦股份:独立董事制度(2023修订)
2023-12-21 09:04
第一章 总 则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促进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诚邦生态环 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 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中国境内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