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邦股份(60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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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邦股份(603316) - 2024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4-07-09 10:29
净利润数据 - 2024年半年度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60.00 万元左右[2][5] - 2024年半年度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600.00 万元左右[3][6] - 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675.13 万元[7] - 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783.95 万元[7] 每股收益数据 - 上年同期每股收益为 -0.06[7] 业绩预告期间 - 业绩预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4] 业绩预告审计情况 - 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6] 预计亏损原因 - 2024年半年度因宏观等因素新增订单减少、营收下降、成本和管理费用占比增加致预计亏损[8] 业绩预告准确性说明 - 业绩预告是初步测算,未发现影响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9] 业绩预告数据依据 - 业绩预告数据以正式披露的经审阅后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准[10]
诚邦股份: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公告
2024-07-01 08:56
财务资助 - 控股股东拟提供最高5000万元财务资助[2][3][6] - 借款额度有效期12个月,可循环使用[2][3][6] - 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一年期LPR[2][3][8] - 公司无需提供担保措施[2][3][6] 股权情况 - 方利强直接或间接持股91485422股,占比34.62%[5] - 方利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114134106股,占比43.19%[5] 决策情况 - 2024年7月1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接受资助议案[4] - 关联董事回避,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4] - 独立董事同意接受资助事项[13] 资助影响 - 接受资助有助于缓解资金压力、降低成本[12]
诚邦股份: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有关财务问题回复的专项说明
2024-06-27 10:09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8亿元,同比下滑43.94%[2] - 公司近三年毛利率分别为14.05%、9.35%、3.87%,逐年下滑且幅度较大[2] - 2023年环境建设业务毛利率2.54%,较上年减少7.45个百分点[2] - 2023年设计业务毛利率 - 20.98%,连续两年为负[2]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56915.90万元,较2022年度变动幅度为 - 83.30%[13] - 同行业可比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变动幅度中位数为 - 29.05%,平均值为 - 27.97%[14] 项目进展 - 和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等多个项目完工进度达100%,池神庙提升改造工程完工进度91.19%[5] - 部分工程项目预计2024年7月或8月完工[17][18] 业务结构 - 工程施工占公司营业收入约90%[12] - 2023年建设及养护业务收入38995.91万元,毛利率9.99%;设计业务收入1850.94万元,毛利率 - 20.98%;运维业务收入3694.30万元,毛利率23.25%[24] 成本与费用 - 2021 - 2023年建设及养护业务成本占收入比例分别为86.14%、90.01%、97.46%[27] - 2023年设计业务收入规模下降,人力等固定成本占比高致收入无法覆盖成本[25] - 2023年前十大供应商交易小计11272.88万元,低于2022年和2021年[28][29][31] 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 -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7.00亿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4479.46万元,同比增长99.98%[34] - 合同资产账面余额3.69亿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995.63万元,其中按单项计提901.49万元[34] - 截至2024年5月31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金额17,067.67万元,回款比例24.38%[50] 其他资产 - 报告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账面余额3.02亿元,未计提减值准备[59] -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余额12.42亿元,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计提比例为1%[59] - 公司无形资产中特许经营权账面余额0.12亿元[59] PPP项目 - 公司多个PPP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同,建设业务应收款项有累计发生额、已达收款条件金额、累计回款金额等[63][67] - 公司PPP项目相关资产科目计提坏账准备合计2594.26万元,计提比例为1.67%[71] 其他应收款与长期应收款 -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2346.67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38.31万元[75] - 长期应收款期末金额4710.01万元,主要系对外借款及利息,未计提坏账准备[75] 商誉 - 报告期末公司商誉账面余额3908.28万元,减值准备余额3161.42万元,计提比例为80.89%,报告期内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407.44万元[84] - 公司对水利水电业务资产组对应的商誉计提减值937.50万元[109] - 本期公司对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业务资产组对应的商誉计提减值469.94万元[119] 子公司情况 - 杭州商大旅游等子公司近年有不同的收入增长率和业绩变化[89][91][94][96][97][98] - 浙江省华业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子公司有不同的预测营业收入和收入增长率[101][103]
诚邦股份: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2024-06-27 10:09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8亿元,同比下滑43.94%[1] - 公司近三年毛利率分别为14.05%、9.35%、3.87%,逐年下滑且幅度较大[1] - 2023年环境建设业务毛利率2.54%,较上年减少7.45个百分点[1] - 2023年设计业务毛利率 - 20.98%,连续两年为负[1] - 2021 - 2023年建设及养护业务收入分别为124942.48万元、74218.80万元、38995.91万元,毛利率分别为13.86%、9.99%、2.54%[24] - 2021 - 2023年设计业务收入分别为5263.67万元、2762.37万元、1850.94万元,毛利率分别为17.37%、 - 22.92%、 - 20.98%[24] - 2021 - 2023年运维业务收入分别为1036.66万元、2774.73万元、3694.30万元,毛利率分别为10.11%、18.10%、23.25%[24] - 2021 - 2023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3.97%、9.13%、3.28%[24] 项目情况 - 云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合同价款34985万元,完工进度100%,本年度确认收入5316.71万元,累计回款1850万元[4] - 运城市政府平台公司项目合同价款8748.96万元,完工进度91.19%,本年度确认收入4471.30万元,累计回款1000万元[4] - 济宁市市政园林养护中心项目合同价款6052.58万元,完工进度100%,本年度确认收入3416.02万元,累计回款411万元[4] - 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合同价款10173.09万元,完工进度100%,本年度确认收入3295.26万元,累计回款7384万元[4] - 运城大道天成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合同价款14101.48万元,完工进度100%,本年度确认收入2440.10万元,累计回款9581.33万元[4] 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 -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7.00亿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4479.46万元,同比增长99.98%[32] - 合同资产账面余额3.69亿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995.63万元[32]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合计155855.64万元,其中应收账款22223.93万元,合同资产133631.71万元[35] - 截至2024年5月31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金额17067.67万元,回款比例24.38%[48] 其他应收款与长期应收款 -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2346.67万元,对陈文峰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766.12万元,占比32.65%,本期计提坏账38.31万元[73] - 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4710.01万元,主要系对外借款及利息,未计提坏账准备[73] 商誉情况 - 报告期末公司商誉账面余额3908.28万元,减值准备余额3161.42万元,计提比例为80.89%[84] -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407.44万元[84] 子公司业绩 - 杭州商大旅游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2018 - 2023年营业收入从1945.99万元降至47.70万元,收入增长率最低为 - 71.54%[87] - 浙江省华业建筑设计研究院2018 - 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3103.59万元、2540.95万元、2107.96万元、1355.58万元、747.51万元、1229.57万元[89] - 浙江诚邦水利科技2020 - 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306.94万元、3526.81万元、3156.38万元、1717.63万元[91] - 杭州诚邦环保科技2019 - 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 、2383.94万元、2625.73万元、2613.71万元、2229.23万元[94] - 杭州中耀环保工程2021 - 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493.06万元、368.28万元、84.64万元[97]
诚邦股份: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
2024-06-14 09:31
股份转让情况 - 2023年7月10日方利强拟5.99元/股转让21,141,120股(占总股本8.00%)给勤韵投资[1] - 2024年1月12日双方签署补充协议变更部分内容[1] - 2024年6月14日双方签署终止协议解除原协议[3] 转让终止影响 - 转让终止不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对治理、经营、财务无不利影响[5] - 终止协议转让不违反相关法规和公司承诺[7]
诚邦股份: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任的公告
2024-06-14 09:31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陈 颖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陈颖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06 月 15 日 陈颖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陈颖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 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陈颖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 会将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董事的补选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陈颖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陈颖女士 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
诚邦股份: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更正公告
2024-06-11 11:19
股权变动 - 2024年6月12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1] 公告更正 - 因工作人员疏忽公告部分内容表述错误进行更正[1] - 更正后明确方利强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1]
诚邦股份: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2024-06-11 08:11
股权交易 - 2024年5月6日李敏转让13,530,316股股份给宁波宁聚,占比5.12%,价款52,362,322.92元[2] - 2024年6月7日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李敏持股降至8.57%[3] 股东情况 - 过户后李敏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35.19%股份[3] - 控股股东方利强持股26.62%不变[4][5] - 宁波宁聚持有5.12%无限售流通股[4]
诚邦股份: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
2024-06-07 08:32
诉讼金额 - 近12个月新增累计诉讼、仲裁金额13981.47万元,占净资产绝对值18.68%[3] - 累计未结诉讼、仲裁案件金额10022.36万元,已结3959.11万元[3] - 主动诉讼、仲裁金额5646.13万元,被动8335.34万元[3] 具体案件 - 起诉嘉兴市梅里小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1987.3万元,诉前调解[3][5] - 起诉张航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案1601.76万元,已撤诉[4][6] - 陈婷婷起诉公司等要求支付1040.4万元,诉前调解[4][6] - 刘亚等就宿州PPP项目申请仲裁,涉案1369.17万元、1181.49万元,待开庭[4][7][8] - 胡景祥就宿州PPP项目申请仲裁,涉案1251.96万元,待开庭[4][8] 小额诉讼 - 小额主动诉讼、仲裁案件合计金额2057.07万元,小额被动3492.32万元[4] 影响 - 诉讼对公司利润影响不确定,以最终判决或裁决为准[3][9]
诚邦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5-28 10:38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2024年4月29日决定5月2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4] - 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召开股东大会通知[4] - 现场会议5月28日下午14:45召开,网络投票当日9:15 - 15:00[5] 出席情况 - 现场出席4人,代表128,959,422股,占比48.7995%[7] - 网络投票3人,代表200,200股,占比0.0758%[8] - 出席共7人,代表192,159,622股,占比48.8752%[8] 议案表决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意128,959,422股,占比99.8450%[12] -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13项议案同意票占99.8450%[13]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5项中小投资者反对票占99.9002%[16]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通过(特别决议)[23] 法律意见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25][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