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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鞍股份(60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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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鞍股份(603315) - 福鞍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2025-08-19 11:53
减持计划 - 姚晓勇原持股18,000,000股,占总股本5.62%[2][6] - 计划减持不超9,600,000股,不超总股本3%[2] - 首次披露日期为2025年4月23日[7] 实际减持情况 - 实际减持1,978,700股,占总股本0.62%[2][7] - 减持期间为2025年5月20日~2025年8月19日[7] - 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价格区间12.13~12.99元/股[7] - 减持总金额26,258,906.99元[7] 现状 - 剩余7,621,300股未减持[7] - 姚晓勇当前持股16,021,300股,占总股本5.00%[2][7]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产保全进展情况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18 19:02
案件基本情况 - 案件处于发回重审一审判决阶段,公司作为被告[2] - 涉案金额为人民币7,916,465.52元[3] - 案件源于2023年6月的工程合同纠纷,富岭建筑申请冻结公司银行存款4000万元[4] 诉讼过程及判决结果 - 2024年8月法院判决公司赔偿富岭建筑修复费及诉讼费用共计8,474,625元,同时富岭建筑需支付公司工程款11,129,036元[6] - 2025年7月法院判决公司赔偿富岭建筑损失4,202,498元及承担费用168,422.38元[6] - 2025年8月最新判决要求公司支付修复费用7,288,645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62,820.52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鉴定费560,000元[8] 公司应对措施 - 公司认为富岭建筑的诉讼请求与事实不符,正在积极准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10] - 公司已就相关判决提起上诉,案件目前处于发回重审阶段[9] 对公司影响 - 本次判决为发回重审一审判决,最终结果尚不确定,对公司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3][11] - 目前涉案金额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经营正常[12] 其他诉讼事项 - 除本次披露的诉讼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诉讼[13]
福鞍股份(603315) - 福鞍股份关于财产保全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5-08-18 07:45
案件金额 - 2023年被申请冻结银行存款4000万元[4] - 涉案金额7916465.52元[5] - 2024年需赔偿修复费等8474625元[7] - 2025年需赔偿损失4202498元[7] - 2025年判决给付修复费用7288645元[8] 案件进展 - 2024年7月富岭建筑变更诉讼请求[6] - (2023)内0422民初3632号一审判决后上诉发回重审[9] 应对情况 - 公司积极准备应对措施维护权益[10] - 判决结果不确定,涉案金额暂不影响日常经营[11]
福鞍股份:工程合同纠纷发回重审一审判决,涉案近800万
新浪财经· 2025-08-18 07:38
诉讼案件进展 - 公司因工程合同纠纷被赤峰市富岭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起诉 涉及财产保全事项 [1] - 发回重审一审判决公司需给付富岭建筑修复费用7288645元 并承担部分案件受理费 保全费及鉴定费 [1] - 涉案总金额为7916465.52元 公司表示正在积极应对 最终判决及执行结果尚不确定 [1] 经营影响评估 - 该诉讼事项暂未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 [1] - 公司披露除本案外无其他重大未披露诉讼案件 [1]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部分解质押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06 18:43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解质押情况 - 福鞍控股近日办理了550万股股份质押及550万股股份部分解除质押手续 [2] - 本次质押股份占福鞍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3.19%,占公司总股本的1.72% [2]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比例与质押比例相同(3.19%持股比例/1.72%总股本比例) [2] 股东持股及累计质押数据 - 福鞍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2,403,983股(占总股本53.80%) [2] - 累计质押数量达128,311,000股,占其持股的74.42%,占总股本的40.04% [2] - 未来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5,920.10万股(占持股34.34%/总股本18.48%),其中1,109万股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担保(担保金额13,380万元),其余4,811.10万股为融资质押(融资余额50,370万元) [2] - 未来一年内到期质押550万股(占持股3.19%/总股本1.72%),系子公司辽宁福鞍矿山环保设备银行贷款担保 [2] 质押事项影响评估 - 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成本、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5] - 不影响福鞍控股向公司委派董事席位,不改变控制权稳定性和股权结构 [5] - 福鞍控股资信状况良好,质押风险可控且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变更 [4] - 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或关联交易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 资金偿还能力说明 - 还款资金来源包括经营利润、自有资金、股票红利及投资收益等 [3] - 公司将持续跟踪股东股份质押动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福鞍股份(603315) - 福鞍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部分解质押的公告
2025-08-06 09:45
股份质押与解质 - 福鞍控股办理550万股股份质押及解质手续,各占总股本1.72%[3][4][5] - 截至披露日,累计质押股份占总股本40.04%[3] 未来到期情况 - 未来半年到期质押股份5920.10万股,占总股本18.48%[7] - 未来一年(不含半年内)到期550万股,占总股本1.72%[8] 影响说明 - 质押风险可控,不影响控制权和主营业务[9][10]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中科实业)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7-25 20:47
股东股份变动情况 - 股东中科实业近日办理了411万股的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业务 [2]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占中科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的2.38%,占公司总股本的1.28% [2] - 本次质押股份占中科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的2.38%,占公司总股本的1.28% [2] 股东持股及质押概况 - 中科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福鞍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2,403,983股,占公司总股本53.80% [2] - 股东累计质押数量128,311,000股,占中科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74.42%,占公司总股本40.04% [2] 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 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4] - 本次质押不会影响中科实业向公司委派董事席位,不影响公司与中科实业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 [4] - 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4] 股东资信及合规情况 - 中科实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2] - 中科实业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
福鞍股份(603315) - 福鞍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中科实业)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2025-07-25 08:00
股份结构 - 中科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172,403,983股,占总股本53.80%[3] 质押情况 - 2025年7月25日办理411万股解质及再质押业务[3] - 解质和质押股份均占总股本1.28%[3] - 累计质押占总股本40.04%[3] 风险评估 - 中科实业资信好,质押风险可控,不影响控制权[8]
福鞍股份: 福鞍股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5 09:11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3元(含税)[1][3] - 以总股本320,426,264股为基数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6,595,379.91元[3] - 不涉及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4] 实施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1日[3] - 除权(息)日为2025年7月22日[3] - 现金红利发放日与除权(息)日相同[3] 股东红利发放方式 - 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3]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3] - 福鞍控股有限公司等特定股东由公司自行发放[4] 差异化税收政策 - 个人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 实际派发0.083元/股[4] - 个人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税 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4] - 限售股自然人股东按10%实际税负 税后派发0.0747元/股[5][6]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派发0.0747元/股[6]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派发0.0747元/股[6]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纳税 税前派发0.083元/股[6] 方案审议情况 - 利润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 -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3]
福鞍股份(603315) - 福鞍股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7-15 09:00
利润分配 - 2024年以总股本320,426,264股为基数,每股派现0.083元,共派26,595,379.91元[3] 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7/21,除权(息)日和发放日为2025/7/22[2][4] 税收政策 - 不同持股情况及股东类型有不同税负和派现标准[6][7][8][9] 方案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2025年5月23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