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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流股份(603308) - 内控管理制度(2025.10)
2025-10-30 08:13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控管理制度 4 内部控制的目的 总 则 为规范和加强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确保 公司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规避风险,提高公司的经营管 理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范围 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涵盖公司所有的营运环节,包括治理结构、发展战略、组织架 构与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与措施、诚信与道德价值观、管理理念 与企业文化、社会责任、反舞弊机制、系统信息管理等。公司内控制度除涵盖对 经营活动各环节的控制外,还包括贯穿于经营活动各环节之中的各项管理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印信管理、全面预算管理、投资管理、质量管理制度、担保管理、 职务授权及代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对附属 公司的管理制度等本标准规定了内控管理制度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所 属单位。 4.1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的有效实现。 3.1 董事会负 ...
应流股份(60330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10)
2025-10-30 08: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 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并根据《安 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可 以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分管处理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 第二 ...
应流股份(60330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10)
2025-10-30 08:13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三章 委员会职责 委员会应就其他董事的薪酬建议咨询董事长及/或总经理,如有必要, 委员会可以聘请外部专家或中介机构为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第四章 委员会会议 第七条 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 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第八条 经董事长提议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可对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进行 调整。 第九条 当委员会人数低于本规则规定人数时,董事会应当根据本规则规定 补足委员人数。 第十条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 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一)召集、主持委员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三)签署委员会有关文件; (四)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委员会工作; (五)董事会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者拒绝履行职责时,应指定 ...
应流股份(60330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10)
2025-10-30 08:13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公司法律部门应当为关联交易的判断提供意见。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保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中国法律法规") 和《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 并参照有关证券监管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管理的组织机构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对汇总上报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整理、分析,并按照本 制度的规定,保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履行,并按本制度的规定进行 披露。 第三章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 第五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一)公司的关联法人是指: 1.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 1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关联交易管理的归口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 下开展关联交易管理工作。董事会办公室主要负责关联人的分析确认、 关联交易合规审查及重大关联 ...
应流股份(60330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10)
2025-10-30 08:13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专门委员会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 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公司治理、战略发展、薪酬与考核专门 ...
应流股份(603308)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13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 第一章 | 总则 - | 1 | - |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2 | - | | 第三章 | 股份 - | 2 |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 2 |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3 |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 5 |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 5 | - | | 第一节 | 股东 - | 5 | -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9 |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 11 |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12 |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 14 |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17 |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 20 | - | | 第一节 董 | 事 - | 21 |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 25 | - | | 第三节 | 审计委员会 - | 29 | -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
应流股份(60330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10修订)
2025-10-30 08:13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批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可以暂缓披露的信息"是指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 秘密等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拟披露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可以豁免披露的信息"指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形, 按《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损 害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信息。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 ...
应流股份(603308) - 内部问责管理制度(2025.10修订)
2025-10-30 08:13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问责管理制度 (2025年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督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级管 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恪尽职责,提高公司经营管理与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规范公司运作。 第三条 内部问责制是指对公司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 以及分支机构负责人等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以及从事公司信息 披露违规行为和股票内幕交易的人员,因其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严重不良 影响或严重不利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四条 内部问责的对象为公司的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 理人员以及各分支机构负责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 ...
应流股份(60330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30 08:13
(2025年10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二章 离职情形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 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 况。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 第四条 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除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另 有规定外,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1 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 ...
应流股份(60330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10)
2025-10-30 08:13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投资,可能对公司股票、债券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 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再行按照参股公司章程及其有关制度行使公司 的权利。 短期投资是指公司购入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 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是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投资, 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境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 1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活 动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建立有效的对外投资决策和风险约束 机制,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及中国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下合称"中国法律法规")和《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