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鼎际得(603255)
icon
搜索文档
鼎际得(603255)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8 11:00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255 证券简称:鼎际得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本报告期比 | | 年初至报告期 | | --- | --- | --- | --- | --- |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增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末比上年同期 | | | | 减变动幅度 | | 增减变动幅度 | | | | (%) | | (%) | | 营业收入 | 197,461,916.05 | -0.58 | ...
鼎际得(603255) -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10-28 10:59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8]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1]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6] 延期与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9] 决议通过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3] - 关联交易事项需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 投票规则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7] - 股东会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37] - 董事候选人数可多于拟选人数,但每位股东所投票候选人数不能超拟选董事人数,分配票数总和不能超投票数,否则票作废[38]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选举时选票数按对应规则计算[39] - 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确定当选人,最低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半数[39] - 股东会对所有提案逐项表决,按提案提出时间顺序进行[39]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40]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41] 其他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十年[28]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4] -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23] - 出席或者列席会议的相关人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28] -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对提案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未填等表决票计为弃权[43]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44]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44]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6]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并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0][51]
鼎际得(603255) -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8 10:59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12][13]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3] - 年度、半年度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季度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持股5%以上股东等内容[14]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半数以上成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4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20]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须审计,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需审计[19]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年度经营业绩特定情形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半年度经营业绩特定情形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20] - 特定条件下可免于披露相应业绩预告[20] - 业绩预告与实际重大差异、业绩快报与实际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方向性变化,及时披露更正公告[22][23][24]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如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未被投资者得知时立即披露[28][2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披露相关情况[29][51] - 公司变更名称等信息立即披露[34] - 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难以保密等情形也及时披露[32] - 重大事件有进展或变化及时披露[30] - 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公司履行披露义务[33] - 收购、合并等致股本重大变化披露权益变动情况[38] 信息披露流程与责任 - 定期报告由高管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过半成员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4] - 临时报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按规定审批后由董事会秘书披露[36] - 重大事件董事等报告,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后组织披露[37] - 内幕信息流转审批,对外提供经部门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批准[40] - 收到监管部门文件,董事会秘书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督促传达[41]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相关事务[43] 其他 - 证券部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文件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5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对相关事项影响较大时书面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52][53] -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大股东建立有效联系促其履行披露义务[54] - 公司董事等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并执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55] - 通过委托或信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告知委托人情况[60]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说明更换原因和其陈述意见[56] - 各部门未报告重大事件致披露问题,责任人处分和责令赔偿,信息披露违规致损失,责任人处分和要求赔偿,被监管处罚董事会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56][60]
鼎际得(603255) -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10-28 10:59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 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 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并提出辞职。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
鼎际得(603255) -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10-28 10:59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 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 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应当合并计算。因司法强制执行、执 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 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 公 ...
鼎际得(603255) -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10-28 10:59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 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 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辽宁鼎际得 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 事长任组长,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 ...
鼎际得(603255) -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8 10:59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以及《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境外项目的,除符合第一款规定外,公司及保荐机构还应当采取有效措 施,确保投资于境外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并在《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相关具体措施和实际效果。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超募资金也应当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户管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 ...
鼎际得(603255) -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8 10:59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辽宁鼎际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 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辽宁鼎际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 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 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 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 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认定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 ...
鼎际得(603255) -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8 10:59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辽宁鼎际得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即公司与债权人 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根据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按约承担责任。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 司对外担保总额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应在 其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决议前按照本制度规定报公司审批,审批通过后才能比照 本制度执行。控股子公司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决议后应及时通知公司。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 ...
鼎际得(603255) -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28 10:59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标准与方案由股东会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 与方案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并就董事和高级 第 1页共 4页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应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和业 绩水平,同时与所在地区、行业同等岗位整体薪酬水平相符; (二)贡献与薪酬相对应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绩效、贡献大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