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际得(603255) -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鼎际得鼎际得(SH:603255)2025-10-28 10:59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8]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1]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6] 延期与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9] 决议通过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3] - 关联交易事项需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 投票规则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7] - 股东会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37] - 董事候选人数可多于拟选人数,但每位股东所投票候选人数不能超拟选董事人数,分配票数总和不能超投票数,否则票作废[38]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选举时选票数按对应规则计算[39] - 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确定当选人,最低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半数[39] - 股东会对所有提案逐项表决,按提案提出时间顺序进行[39]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40]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41] 其他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十年[28]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4] -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23] - 出席或者列席会议的相关人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28] -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对提案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未填等表决票计为弃权[43]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44]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44]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6]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并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