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际得(603255) -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鼎际得鼎际得(SH:603255)2025-10-28 10:59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12][13]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3] - 年度、半年度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季度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持股5%以上股东等内容[14]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半数以上成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4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20]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须审计,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需审计[19]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年度经营业绩特定情形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半年度经营业绩特定情形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20] - 特定条件下可免于披露相应业绩预告[20] - 业绩预告与实际重大差异、业绩快报与实际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方向性变化,及时披露更正公告[22][23][24]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如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未被投资者得知时立即披露[28][2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披露相关情况[29][51] - 公司变更名称等信息立即披露[34] - 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难以保密等情形也及时披露[32] - 重大事件有进展或变化及时披露[30] - 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公司履行披露义务[33] - 收购、合并等致股本重大变化披露权益变动情况[38] 信息披露流程与责任 - 定期报告由高管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过半成员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4] - 临时报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按规定审批后由董事会秘书披露[36] - 重大事件董事等报告,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后组织披露[37] - 内幕信息流转审批,对外提供经部门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批准[40] - 收到监管部门文件,董事会秘书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督促传达[41]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相关事务[43] 其他 - 证券部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文件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5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对相关事项影响较大时书面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52][53] -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大股东建立有效联系促其履行披露义务[54] - 公司董事等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并执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55] - 通过委托或信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告知委托人情况[60]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说明更换原因和其陈述意见[56] - 各部门未报告重大事件致披露问题,责任人处分和责令赔偿,信息披露违规致损失,责任人处分和要求赔偿,被监管处罚董事会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5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