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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富中国(60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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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富中国(60312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翁文能)
2025-06-04 11:31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1]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4] 独立性限制 - 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2]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2] 任职禁止情形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不能担任[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能担任[4]
合富中国(603122) - 合富中国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6-04 11:30
会议时间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025年6月25日[2]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14点30分[2]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2][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8日[11] - 股东大会登记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12] 会议地点 - 现场会议地点在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456号光启大楼20楼会议室[2] - 登记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456号光启大楼21楼公司董秘办[12] 议案信息 - 议案1 - 9于2025年3月11日经相关会议审议通过[5] - 议案10 - 14于2025年6月4日经相关会议审议通过[6][7] - 特别决议议案为议案10、11.01、11.02[7]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9、12、13、14[7] 选举信息 -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应选4人[5] -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应选2人[5] 投票规则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投票规则及示例[22] - 累积投票制投票以每个议案组选举票数为限[22] 其他信息 - 会议联系人是朱莺,联系电话021 - 60378999[15] - 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15] - 授权委托书表决指示规则[20] - 股东大会审议多项2024年度相关议案[18]
合富中国(603122) - 合富中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04 11:3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6月4日在上海召开[2] -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3票赞成[2] - 修订制度将与上次合并提交股东大会,名称变更为《董事薪酬管理制度》[3] -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3票赞成[4][5] - 变更后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合富中国(603122) - 合富中国关于变更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5-06-04 11:30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54,666,122.7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466,612.28元[5] - 2024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43,741,952.33元[5] 利润分配 - 原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0.50元,变更后为1.30元[2][3][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398,052,633股,共计派发51,746,842.29元[6] - 本年度现金分红占净利润比例187.72%,近三年累计分红135,337,895.22元[6][7][8] - 近三年平均净利润52,490,962.16元,现金分红比例257.83%[8] 其他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6][10]
合富中国(603122) -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
2025-06-04 11: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在上交所上市,首次发行A股99,513,200股[6] - 公司注册资本398,052,633元,股份总数398,052,633股[7][15] 股东信息 - 合富(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认购203,937,822股,持股96.1900%[16] - 确资有限公司认购2,027,530股,持股0.9563%[16] - 员程(上海)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认购1,826,245股,持股0.8614%[16] 股份限制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3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对损害公司利益行为诉讼[29] 担保与股东会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50%后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通过[41]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1] 董事与董事会 - 董事会由6人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9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9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7] - 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10%[133] 会计师事务所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45][147] 公司合并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时,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52]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清算义务人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开始清算[159]
合富中国(603122) -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04 11:17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公司对外投资达一定标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如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5]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9] - 出现6种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 临时股东会提议与召集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13]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3] 股东会相关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3]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6]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书面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7] 股东会投票规定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早上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股东会主持与报告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审计委员会召集的股东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4]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述职[24] 股东会会议程序 - 会议主持人应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24] - 股东发言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并出示有效证明,违反程序要求发言,主持人有权拒绝或制止[25] - 质询与提案无关时,股东会会议主持人可拒绝回答,但应说明理由[25] - 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会中止或不能决议,应尽快恢复召开或终止本次股东会[26] 股东会决议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8]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29]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事项投票表决,其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9] - 非经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与非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订立管理公司全部或重要业务的合同[29] - 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1] 董事选举与提案实施 -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提名,其余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股东提名[30]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3]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3]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就任[33]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应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6]
合富中国(603122) -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4 11:17
薪酬制度 - 公司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制度完善薪酬管理[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董事确定薪酬[5] 薪酬标准 - 董事长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可调整[7] - 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独立董事年津贴28万(税前)[7] - 其余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年津贴16万(税前)[7][8] 调整与发放 - 董事薪酬调整依据多方面因素[10] - 离任董事按实际任期及履职情况发放薪酬[10]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后生效[1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2]
合富中国(603122) -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4 11:17
内幕信息范围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知情人范围[3]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超资产总额 30%等属内幕信息[4] 违规处理与档案保存 - 发现违规 2 个工作日报送上海证监局[8]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至少保存 10 年[8] 内幕信息报备 - 一事一报,每份档案仅涉一项内幕信息[19] - 填报获取方式、信息内容、所处阶段等[19] 登记要求 - 公司登记填登记人名字并保留原姓名[19] - 表格所列是必备项目可按需增加[18] - 行政管理部门按要求登记,格式自定[18]
合富中国(603122) -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6月)
2025-06-04 11:17
募集资金协议与使用规则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5]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9]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到期需归还专户[10][11] - 每12个月内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贷款累计金额不超总额30%[11] 募投项目论证与变更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超过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等情况需重新论证[8]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或低于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2]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使用情况在定期报告披露[12] -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须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等,仅变更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14]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报告上交所并公告[22] -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控人资产,需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23] 重大资产重组与信息披露 -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情况提交董事会审议后需报告上交所并依法公告[16] - 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持续披露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18] 募集资金核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需定期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18] - 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计划有差异,公司应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解释原因[18] - 当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公司应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收益、期末投资份额等信息[18] -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提交董事会审议后报告上交所并公告[18] - 年度审计时,公司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提交上交所[18]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应配合并承担费用[18] - 董事会收到鉴证报告后需报告上交所并公告,若存在违规情形需公告相关情况及措施[19] 办法生效与解释 - 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股东会负责解释[22]
合富中国(603122) -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6月)
2025-06-04 11:17
管理办法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多项原则[3][4] 沟通内容与渠道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5] - 信息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披露[5][6] - 设官方网站专栏并及时更新内容[6][7] - 设咨询电话和传真并公开答复情况[7] - 为中小股东提供参观和交流便利[7][8] - 定期报告后举行业绩说明会,融资时举行路演[8] 人员职责与要求 -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11] - 人员需了解公司情况、具备知识与能力[14] 培训与合规 - 组织相关人员培训,重大活动可专题培训[14] - 不得透露未公开信息及做出误导行为[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