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材料(60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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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材料: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情况(蒋华)
2024-03-27 12:41
独立董事自查 - 蒋华进行独立性自查[2] - 蒋华未担任除独立董事外职务,与公司及股东无利害关系[2] - 蒋华符合独立性要求[2] - 自查报告日期为2024年3月26日[3]
东方材料: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若山)
2024-03-27 12:41
人员任职与变动 - 李若山2023年1 - 10月任公司独立董事[2] - 2023年1、2月补选王鸿祥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3] - 2023年9、10月董事会提前换届并提名第六届候选人[14] 会议出席情况 - 2023年应参加董事会5次,全亲自出席[3] - 2023年出席股东大会3次[3] - 2023年出席审计等委员会多次[5] 报告与审计 - 2023年按时编制披露多份报告[10] - 2023年继续聘任容诚为审计机构[11] 人员聘任情况 - 2023年未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12] - 2023年未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14] 薪酬情况 - 2023年董高人员薪酬符合标准[15]
东方材料: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情况(丁琛)
2024-03-27 12:41
独立董事自查 - 独立董事丁琛于2024年3月26日进行独立性自查[3] - 丁琛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公司担任除独董外职务[2] - 丁琛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符合独立性要求[2]
东方材料: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3-27 12:41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评估陆健、蒋华、丁琛三位独立董事独立性[1] - 三位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1] - 董事会意见日期为2024年3月26日[2]
东方材料: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27 12:41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39,358.25万元,同比下降2.63%[2] - 2023年公司营业总成本28,471.13万元,同比下降5.74%[2] - 2023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01.57万元,同比上升163.84%[2] - 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为634.75万元,同比下降8.27%[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857,754,091.77元,同比上升3.54%[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88,926,140.65元,同比上升3.27%[3] - 2023年公司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26元,同比上升160.00%[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方超算总资产987.79万元,净资产908.45万元,营业收入2.25万元,净利润 - 91.55万元[3] 公司治理 - 2023年公司董事会召开8次会议,审议议案53项[6] - 2023年董事会提议召开4次股东大会,分别在2月7日、5月18日、10月16日、11月15日[9] - 许广彬等部分董事本年应参加董事会8次,均亲自出席[10] - 陆君等部分董事本年应参加董事会5次,均亲自出席[10] - 朱根林本年应参加董事会1次,亲自出席[12] - 王鸿祥本年应参加董事会4次,亲自出席[12] - 高华等部分董事本年应参加董事会3次,亲自出席[1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4次,战略委员会召开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14] 未来展望 - 新东方新材料(滕州)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环保型包装油墨、3万吨聚氨酯胶粘剂建设项目”计划2024年第三季度完成生产线设备安装清洗调试等,四季度开始试生产及整体综合验收[16][17] - 公司算力业务发展初期(2023 - 2025年)以算力租赁为主,投入全国一体化算力集群和平台建设[17] - 公司算力业务发展中期(2026 - 2028年)转向智算中心集群建设、算力调度,提升利润率和细分市场占有率[17]
东方材料: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3-27 12:41
会议通知与召集 - 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2]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2] 会议审议与披露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经专门会议审议,公司及时披露[3]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会议相关文件 - 会议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10年[4] 会议方式与协助 - 会议可采用现场、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5] - 公司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会议召开及日常工作[5] 会议生效与保密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与修订[6] -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6]
东方材料: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4-03-27 12:4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构成,2023年10月27日换届后第六届主任委员为陆健先生[1] - 2023年度独立董事人数占比超半数且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2] 会议情况 - 2023年度共召开4次会议,第五届参加3次,第六届参加1次[3] - 各次会议审议多项财务报表及报告并一致同意[3][4] 审计工作 - 负责审计机构聘任、内部审计监督等工作[5] - 2023年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6] - 指导内审未发现重大问题,审核内控保障权益[7]
东方材料: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3-27 12:41
审计机构相关 -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需股东大会审议[1] - 2023年度审计费用72万元含税,2024年为75万元含税[6] 审计机构情况 - 截至2023年底,容诚有合伙人179人,注会1395人,745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2] - 2022年收入266,287.7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2] - 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收费42,888.06万元,同行业审计客户260家[3][4] -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乐视网案二审中[4] - 近三年受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等[5] 人员情况 - 项目合伙人等近三年签或复核多家报告,无不良诚信记录[5][6] - 事务所及人员无违反独立性情形[6] 议案进展 - 董事会2024年3月26日通过续聘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7][8]
东方材料: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情况(陆健)
2024-03-27 12:41
独立董事自查 - 独立董事陆健于2024年3月26日进行独立性自查[3] - 陆健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职务,未在主要股东公司任职[2] - 陆健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符合独立性要求[2]
东方材料: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3-27 12:41
选聘流程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2]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应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6]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7] -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1] 选聘条件 - 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能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受刑事处罚[3] 费用与人员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8]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8]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超两年[8] 监督与关注事项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3] - 审计委员会应关注多种异常情形[14] 违规处理 - 若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董事会可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14] - 若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经股东大会决议可解聘会计师事务所[14] - 若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情节严重时可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或纪律处分[14] - 若会计师事务所存在分包转包等严重行为,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不再选聘其承担审计工作[14] - 董事会实施相关处罚后应及时报告证券监管部门[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