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能科技(60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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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能科技: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9 11:15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忠 实、勤勉履职。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或代 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 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等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任免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最近3年 ...
芯能科技: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3-29 11:15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 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8 人 | | 上 年 末 执 业 | 注册会计师 2272 人 | | 人员数量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 | | 2022 年(经 | 业务收入总额 38.63 亿元 | | 审计)业务收 | 审计业务收入 3 ...
芯能科技: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4-03-29 11:15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桓先生、屈三才先生、叶志祥先生具 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 资格,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符合相关要 求。 二、同意提名刘桓先生、屈三才先生、叶志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3月29日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 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浙江芯能 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履 历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
芯能科技: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屈三才)
2024-03-29 11:15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必需工作经验[1]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亲属不具独立性[2]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人员亲属不具独立性[2]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有不良纪录[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纪录[3]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人提名屈三才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任职资格且无影响独立性关系[1] - 被提名人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资格审查[4]
芯能科技: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9 11:15
| 证券代码:603105 |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 公告编号:临 | 2024-005 | |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679 | 转债简称:芯能转债 | | |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以书面或电子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 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
芯能科技: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雪媛)
2024-03-29 11:15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浙江芯能光伏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要求,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 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赵雪媛,女,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1994年开始任教, 先后任中央财经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1995年6月至1996年6月到日本太田 昭和监察法人(会计师事务所)进修一年;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教授。 曾先后担任蓝色光标、合纵科技、全信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独立董 事,现任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 ...
芯能科技: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3-29 11:15
审计机构续聘 - 公司拟续聘天健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待股东大会审议[4] - 2024年3月29日董事会通过续聘议案[13] - 审计委员会同意并提议续聘[12] 审计机构情况 - 上年末合伙人238人,注会2272人,签过报告836人[4] - 2022年业务收入38.63亿,审计35.41亿,证券21.15亿[4] -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75家,收费6.63亿[4] 审计费用 - 2023年度审计费用110万元含税,与上期一致[10]
芯能科技: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
2024-03-29 11:15
担保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担保[3] 担保限制条件 -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不得提供担保[7] - 出现六种情形公司不得对其提供担保[10] 被担保人申请要求 - 被担保人申请担保需提供企业基本资料等七类资料[11] 担保管理部门职责 - 公司财务部为对外担保管理职能部门,需调查核实资料[12] 担保规定与审批流程 -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守五项规定,包括股东大会审议、信息披露等[18] - 对外担保审批需经财务部核查、董事会秘书拟订议案等五步[19] 担保审议要求 -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21] - 七种情形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第四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24] 担保额度预计 - 公司可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和低于70%的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5] - 公司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可对未来12个月内拟担保对象及新增额度合理预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6] 担保额度调剂 - 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调剂时,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8] 担保后续处理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及时披露[31] - 公司提供担保的债务到期后需展期,应作为新的对外担保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30] 担保核查与督促 - 公司董事会应每年度对全部担保行为核查并披露结果[41] - 公司提供担保的债务到期后,督促被担保人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履行偿债义务[43] 违规责任与处理 - 董事会违规作出对外担保决议使公司或股东受损,参加表决董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明确异议并记载会议记录的除外)[49] - 公司发生违规担保行为,应及时披露并采取措施解除或改正,追究有关人员责任[51]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58]
芯能科技: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9 11:15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建立、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的业 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 战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提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对 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须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提名、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 ...
芯能科技: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29 11:15
目 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 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天健审〔2024〕694 号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能科技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芯能 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芯能科技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