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经典(603096)
icon
搜索文档
新经典: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经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3-12-29 09:1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12月29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同日进行[4] - 董事会提前十五日在指定网站公告通知股东[4] 参会及表决情况 - 9名股东及代理人参与表决,代表93,798,241股,占比59.2041%[6] - 8人现场表决,代表93,673,660股,占比59.1255%[6] - 1人网络投票,代表124,581股,占比0.07863%[6] 会议合规情况 - 召集人为董事会,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8][10]
新经典: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13 11:11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3 年 12 月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 第一节 | 股东 7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2 | | 第一节 | 董事 22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25 | | 第三节 | 董事会 27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3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4 | | 第一节 | 监事 34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5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6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6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41 | | 第三节 | 会 ...
新经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12-13 11:11
审计机构聘任 - 公司拟聘任立信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2] - 2023年12月13日董事会全票通过聘任议案[14] 立信情况 - 截至2023年6月,立信有合伙人283名等[2] - 2022年立信业务收入46.14亿元等[2] - 2022年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2] - 截至2022年末,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等[3][4] - 近三年因执业受行政处罚2次等[6] 审计费用 - 本期审计费用125万元,较上年减少16.67%[8][13]
新经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12-13 11:11
财务相关 - 拟聘任立信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100万、内控审计费25万[9] - 提议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12万(含税)按月发放[10] 会议安排 - 会议2023年12月29日14:30于北京东城召开[7] - 参会股东需2023年12月27日17:00前登记,29日14:00签到[4] - 会议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网络投票29日交易时段进行[5] 制度修订 - 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2023年12月14日已公告[11] - 拟修订并重新制定部分管理制度,2023年12月14日发布[12]
新经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3 11:1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2月29日14点30分于北京东城区召开[3] - 网络投票12月29日进行,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同[5] - 审议多项议案,含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董事津贴等[7] 其他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2月22日[14] - 会议登记时间为12月27日9:30 - 11:30、13:30 - 17:00[18]
新经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3 11:11
证券代码:603096 证券简称:新经典 公告编号:2023-044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所有会议议案资料均 在本次会议召开前提交全体与会人员。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下午 14:00 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 7 名。会 议由董事长陈明俊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全体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新 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采用邀标的方式完成了对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审计委 员会一致同意提议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
新经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3 11:11
专门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各由3名董事组成[3] -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6] 战略委员会 - 应包含董事长和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4][8] 审计委员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3][12] - 由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独董[3]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评估内控有效性[11][13] - 审阅财报发表意见,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14] - 关注财报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可能性[15] - 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建议,年报披露履职情况[19] 提名委员会 - 拟定董高选择标准和程序[17] - 就提名任免董事等向董事会提建议[20] - 研究讨论董事会架构、人数和构成并提建议[2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就董高薪酬等事项提建议[21] - 制定董高考核标准并考核[2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议事规则及指引废止[23]
新经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3 11:11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选举董 事、监事 本细则所指监事不包含职工监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监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 《新经典文化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 监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都拥有与应选董事、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 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 以按意愿把其所有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位候选人,最后按得 票多少依次决定当选董事或监事。 第三条 实行累积投票制的,公司应在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明确提示该 次董事、监事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董事、监事的选举,应当充分反映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当向股东 公告候选董事、 ...
新经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3 11:11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 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新经典文化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 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以下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相关情形出 现之日起 2 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程》 规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 ...
新经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3 11:11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设置与职责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经营决策中 心,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公 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 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董事可以兼任公司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公司总经理或者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七)《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