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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实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2024-04-24 12:11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须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审计委 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 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 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 或者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 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
大丰实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2024-04-24 12:11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规划和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 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独立董事一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 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 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 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 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 ...
跟踪点评报告:深度赋能杭州亚运会,或受益于文旅设备更新政策
光大证券· 2024-04-22 01:32
业绩总结 - 公司2023年实现归母净利润0.86亿元至1.43亿元,同比减少70%至50%,短期业绩受部分项目进度扰动影响[2] - 公司调整2023-2024年盈利预测至1.36亿元和2.70亿元,新增2025年归母净利润预测为3.14亿元,维持“增持”评级[2] - 大丰实业2025年预计营业收入将达到363.2亿元,较2021年增长22.6%[4] - 2025年预计净利润为31.4亿元,较2021年增长719.1%[4] - 2025年预计每股收益为0.77元,较2021年增长700%[4] - 2025年预计ROE为9.1%,较2021年增长69.4%[4] - 2025年预计资产负债率为62%,保持稳定[4] 业务展望 - 公司受益于文旅设备更新政策,预计2027年各领域设备投资规模将增长25%以上[1] - 公司参与深度赋能杭州亚运会,为多个场馆提供演艺装备智造和整体解决方案,展现综合实力[1] 公司策略 - 公司2023-2025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预测呈现不同幅度的增长和下降趋势,ROE和估值指标也有所波动[3] 公司信息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三家创新试点证券公司之一[9] - 光大证券研究所编写的报告基于合法获得的信息,但不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9] - 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反映了光大证券研究所的判断,可能随时调整且不构成投资建议[9]
大丰实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04-10 07:35
| | |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5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优先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 司债券的转股来源。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1)。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 公告如下: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年4月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82,400股,已回 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4%,购买的最高价为10.40 ...
大丰实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4-04-03 08:02
| | |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 日,公司提前归还 6,8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 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归还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 6,000 万元。公司将在 规定到期日之前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4 日 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 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80 亿元 (其中首发募集资金不超过 0.8 亿元,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 亿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
大丰实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4-04-01 08:54
| | |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05 号"文核准,浙江大丰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公开发行了 630 万张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 63,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 期限 6 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56 号文同意,公司 63,000 万元可 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大 丰转债",债券代码"113530"。 根据有关规定和《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大丰转债"自2019年10月8日起可转换为公 司 A 股普通股,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16.88 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13.00元/股。 转股情况: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 ...
大丰实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4-01 08:54
| | |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5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优先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 司债券的转股来源。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1)。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回购期限内实施股份回购,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大丰实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丰转债”2024年付息公告
2024-03-20 10:11
| | |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丰转债"2024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公开 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开始支付 自 2023 年 3 月 27 日至 2024 年 3 月 26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本公司《浙江大丰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 12、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 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即 2019 年 3 月 27 日)起每满一年可 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 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
大丰实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暨不调整“大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024-03-20 10:11
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 | 证券代码:603081 |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 公告编号:2024-023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530 |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 |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因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并四舍五 入,"大丰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变。 暨不调整"大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公开发 行了6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并于2019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大丰转债",债券代码"113530")。大丰转债存 续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3月27日至2025年3月26日,转股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10 月8日至2025年3月26日,最新转股价格为13.00元/股。 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 ...
大丰实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4-03-18 09:17
| 证券代码:603081 |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 公告编号:2024-020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530 |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 |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 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 案》并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 --- | --- | --- | | | | | (%) | | 1 | 丰华 | 95,884,600 | 23.41 | | 2 | 丰岳 | 43,973,400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