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惠国际(603076)

搜索文档
乐惠国际(603076.SH):拟开展“股东回馈”活动
格隆汇APP· 2025-07-30 08:56
公司股东回馈活动 - 乐惠国际为感谢股东支持并推广鲜啤业务 于2025年7月28日交易结束后开展股东回馈活动 [1] - 登记在册股东可申领公司旗下鲜啤30公里品牌德式小麦鲜啤1箱(1L*6瓶) [1] 业务发展重点 - 公司通过实物回馈形式让股东直接体验鲜啤业务产品 强化业务价值认知 [1]
乐惠国际(603076)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5-07-23 07:45
理财数据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600万元,预计年化收益率1.0%或1.66%[2][5]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实际投入43500万元,收益303.68万元[14][15] - 目前已使用理财额度17300万元,未使用700万元[15] 融资数据 - 非公开发行普通股11715246股,募集资金总额417999977.28元[5] 资金管理 - 2024年11月同意用最高18000万元闲置募资进行12个月现金管理[2][12]
乐惠国际: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6 09:27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7月16日以书面议案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1] - 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长福主持 [1] - 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1] -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2] - 两项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 - 两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2] 备查文件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乐惠国际: 乐惠国际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7-16 09:27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会议时间定于2025年8月1日14:00 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朝晖路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投票时间为当日9:15-15:00 [3] - 会议议程包括议案审议、投票表决、计票监票等12项程序性环节 [3][5] 公司治理结构改革 - 拟取消监事会 将其职权移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等6项制度以符合2024年7月实施的新《公司法》要求 [11][12] - 修订涉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 均已于2025年7月17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 [13][15][18] 募投项目重大调整 - 长春鲜啤三十公里城市酒厂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产能从0.5万吨提升至1万吨 投资总额从7,851.28万元增至15,577.90万元 [24] - 实施方式由租赁厂房改为自建厂房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保持5,004.47万元不变 剩余募集资金4,996.87万元 [24][26] - 调整原因为长春市场需求超预期 自建厂房可增强产能稳定性 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17.32% 投资回收期6.46年 [24][26] 其他议案事项 - 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匹配新《公司章程》要求 已通过董事会审议 [20] - 鲜啤三十公里长沙万吨城市工厂项目已完成投资8,020.20万元 专户已注销 [24]
乐惠国际: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6 09:26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取消监事会并将监事会的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2] - 对公司章程及多项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2] - 修订依据为2024年7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2025年3月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新增法定代表人职责条款,明确法定代表人辞任后30日内需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并规定其民事活动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4] - 修改股东责任条款,明确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6] - 调整股份转让限制条款,规定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且任期届满前离职需继续遵守转让限制[9][10] - 新增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包括未召开会议、未表决等四种情况[15] 股东权利与义务调整 - 股东查阅权扩大至可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12] - 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规范,禁止占用公司资金、要求违法违规担保等八项行为[20] - 新增控股股东股份质押需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经营稳定的要求[21] 股东会议事规则变更 - 股东会职权调整,取消"监事会报告"审议项,新增"员工持股计划"审议项[22] - 对外担保审议标准修改,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或担保总额超总资产30%需经股东会批准[23] - 临时股东会召集权赋予审计委员会,原监事会相关职能转移[26][27] - 累积投票制适用范围明确为非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投票规则细化[47][48] 信息披露与程序规范 - 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15:00[33] - 关联交易表决程序要求关联股东回避,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4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等签字确认[41]
乐惠国际: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16 09:24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Ningbo Lehui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Equipment Co Ltd [4] - 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朝晖路1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701,344元 [6] - 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65万股 [3]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担任,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或更换 [8]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1名为职工代表董事 [42] - 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55][56][57]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包括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酒饮料生产设备制造、包装设备制造等 [5] - 许可项目涵盖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生产、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制造等 [6] - 公司可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需要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6] 股份相关 - 公司股份总数为120,701,344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8]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8] - 公司董事、高管所持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11] 股东会制度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49]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9]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行使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的决策权、高级管理人员任免权等 [42] - 董事会对外投资审批权限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或总资产的10%-50% [43] - 关联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的需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 [44] 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存在重大利益关系 [51] - 独立董事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上市公司运作 [52]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咨询,并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2]
乐惠国际: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16 09:2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1] - 独立董事不得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2] - 独立董事不得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处任职[2] - 会计专业人士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相关高级职称[3] 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需进行独立性自查并提交董事会[3] - 董事会需每年评估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并出具专项意见[3] - 独立董事不得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3] - 独立董事应独立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3] 独立董事产生程序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3] -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就其独立性作出公开声明与承诺[4] - 独立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4]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会议可被解除职务[4] 独立董事职责权限 - 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6]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核查[6] - 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兼任[6]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公司需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办公条件和工作人员[7]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7] - 公司应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提供董事会决策相关资料[8]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由公司承担[8]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9] - 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9]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9]
乐惠国际: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实施内容、投资规模及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6 09:2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非公开发行11,715,24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7,999,977.28元,减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4,190,783.17元 [1] - 募集资金已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1] 募投项目调整前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3,741.13万元,投入进度57.80% [2] - 鲜啤三十公里长沙万吨城市工厂项目已投入8,020.20万元(含利息收入20.2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投产运营 [2]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0,419.08万元,投资总额41,075.43万元,差额656.35万元为专户利息和理财收益 [3] 募投项目调整内容 - 长春鲜啤三十公里城市酒厂项目实施地点从租赁厂房变更为自建厂房,地点调整为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乙十路以北,丙六十八路以东 [3][5] - 实施内容从年产精酿啤酒0.5万吨提升至1万吨 [3] - 投资规模从7,851.28万元增至15,577.9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保持5,004.47万元不变 [3] 调整原因及必要性 - 长春及周边市场需求预期较好,需提升产能并强化自主可控性 [4] - 长春2023年GDP达7,632.19亿元,同比增长4.8%,常住人口910.19万,高校在校生超50万,年轻消费群体基数大 [5] - 长春物流网络发达,为全国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利于鲜啤配送 [6] - 公司鲜啤30公里品牌2024年全国冷链鲜啤销量第一,已建成上海松江、宁波大目湾、长沙酒厂,武汉和昆明酒厂在规划中 [6][7] 行业背景与市场前景 - 中国鲜啤酒占比仅个位数,年增长率超100%,年产啤酒4,000多万吨,未来鲜啤市场规模将颠覆性增长 [7] - 2023年中国精酿啤酒消费量169万吨,占比5.12%,预计2025年达229万吨,年复合增长率17% [8] - 精酿鲜啤是增速最快的细分品类,消费者认知度快速提升,将成为高端市场主要产品 [8] 项目审批与影响 - 项目实施主体已获得新实施地不动产权证并完成备案,将办理环评等手续 [8] - 调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影响经营及财务状况 [8] 审议程序 -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议案,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9] - 保荐机构认为调整履行了必要程序,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10]
乐惠国际(603076)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实施内容、投资规模及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2025-07-16 09:01
募资情况 - 公司非公开发行11,715,246股,募集资金总额4.18亿元,净额4.04亿元[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投项目累计投入2.37亿元,进度57.80%[5] 项目调整 - 长春鲜啤三十公里城市酒厂项目投资总额从7,851.28万元调至15,577.90万元[7] - 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调整后不变,已用7.60万元,剩余4,996.87万元[7][9] - 项目年产精酿啤酒从0.5万吨调至1万吨[7] 市场数据 - 2024年鲜啤30公里品牌全国冷链鲜啤销量第一[15] - 中国鲜啤酒占比个位数,近几年年增长率超100%,年产4000多万吨[15] - 2023年中国精酿啤酒消费量预计169万吨,占比5.12%[17][18] - 预计2025年中国精酿啤酒消费量229万吨,年复合增长率17%[18] - 预计未来5年精酿啤酒占高端啤酒近40%,占总啤酒15%-20%[18] 项目进展 - 项目实施主体获新实施地不动产权证并完成备案[19] 决策情况 - 2025年7月16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变更议案[21][23] - 保荐机构对项目调整无异议,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24] - 项目调整符合战略,不损股东利益,不影响经营财务状况[20]
乐惠国际(60307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16 09:01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3]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3]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3]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4] - 公司应充分披露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14] 报告审议流程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14] -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信息保存期限 -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11] - 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28] 信息披露情形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业绩预告[16]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传闻致交易异常,应披露财务数据[16]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专项说明[1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披露[19]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等应立即披露[20]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重大事件[20]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应披露现状和风险因素[21] - 公司披露重大事件后有进展或变化应及时披露[21]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影响交易价格应披露[21] - 公司证券交易被认定异常应了解因素并披露[22] 相关方配合义务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8]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0] - 通过接受委托等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并配合披露[30] 责任承担与考核 - 公司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31] - 公司董事长等对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31] - 公司每年度对各部门及子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评价与考核[33]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作废[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