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山新材(60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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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7-22 10:32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78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49,386,675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52.9213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加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 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证券代码:603051 |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2 | | --- | --- | | 债券代码:113668 |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7 月 22 ...
鹿山新材: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7-22 10:32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四年七月 | 北京总部 | 电话: | (86-10) | 8519-1300 | 上海分所 | 电话: | 2939-5288 | (86-21) | 5298-5488 | 广州分所 | 深圳分所 | | | | | 2805-9088 | 电话: | (86-755) | | 电话: | (86-2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传真: | (86-10) | 8519-1350 | | 传真: | | (86-21) | 5298-5492 | | | | | | | 2805-9099 | 传真: | (86-755) | | 传真: | (86-20) | | | 杭州分所 | 电话: | (86-571) | 2689-8188 ...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鹿山转债”转股价格的补充说明
2024-07-16 08:35
新策略 - 2024年7月4日公司审议通过向下修正“鹿山转债”转股价格议案[2]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修正后转股价格等并办理手续[2] - 修正后转股价格有相关限制及预计范围[3]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7-12 08:54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 年 7 月 目 录 |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 | --- | --- | |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 | 议案一:《关于向下修正"鹿山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6 | | 议案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 | | 议案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8 | | 议案四:《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9 | | 议案五:《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 | | 议案六:《关于修订<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1 | | 议案七:《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2 | | 议案八:《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3 | | 议案九:《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 14 | | 议案十:《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 15 | |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6 | 1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
鹿山新材:《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之回复
2024-07-11 09:42
其他信息 - 控股股东汪加胜、韩丽娜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2] - 除已披露事项外,无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2] - 无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涵盖重大资产重组等多类事项[2]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07-11 09:41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代码:603051 |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 公告编号:2024-059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668 |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 |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7 月 11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数据显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行业最新市净率为 1.53 倍,公司最新市净率为 1.57 倍,高于行业水平。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风险提示详见本公告"三、相关风险提示",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7 ...
鹿山新材(603051) - 2024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4-07-09 08:56
财务业绩展望 - 公司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000万元到4,000万元,扭亏为盈[4] - 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000万元到3,000万元[4] 经营管理优化 -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原材料采购管理和产品优化,实现毛利率上升,内部管理增强,降低费用,提高利润[11]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7-04 13:51
| 证券代码:603051 |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 公告编号:2024-056 | | --- | --- | --- | | 债券代码:113668 |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 |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追认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公司使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8号),截至2022年3月22日, 本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003,000股,每股发行价格25.79元,共募集资金 人民币593,247,370.00元,扣 ...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4-07-04 13:51
子公司交易审议规则 - 持有股份超50%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为子公司[2] - 子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0][11] - 子公司出售资产等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形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2][13] - 子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子公司担保审议规则 - 子公司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担保事项须事先经股东会审议[16][17] - 子公司为公司关联人(公司及子公司除外)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8] 子公司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等情形需经子公司内部决策机构审议后由董事会审议[18] - 子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董事会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子公司财务资助审议规则 - 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单笔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或12个月内累计超10%等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70%,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0] 子公司管理规则 - 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应向总经理提交年度述职报告,连续两年考核不符要求将被更换[8] - 子公司发生受赠现金资产等特定交易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可免提交股东会审议但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2] - 子公司作出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决议后,1个工作日内抄送公司存档[23] 子公司财务报告报送规则 - 子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0日内向公司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32] - 子公司在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公司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32] - 子公司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0日内向公司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32] - 子公司其他月份在每月结束之日起8日内向公司报送财务会计报告[32] 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规则 - 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在1日内报告公司董事会[39] 子公司审计与考核规则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41] - 子公司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45] 办法其他说明 - 办法涵盖提供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等交易类型[48] - 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包括日常经营相关行为,但资产置换涉及的除外[48] - 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48] - 办法与后续法规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应修订并提交股东会审议[48]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9] - 办法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适用[50]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7-04 13:51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展的长远 战略规划,形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保证董事 会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 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 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