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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
鹿山新材鹿山新材(SH:603051)2024-07-04 13:51

子公司交易审议规则 - 持有股份超50%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为子公司[2] - 子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0][11] - 子公司出售资产等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形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2][13] - 子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子公司担保审议规则 - 子公司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担保事项须事先经股东会审议[16][17] - 子公司为公司关联人(公司及子公司除外)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8] 子公司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等情形需经子公司内部决策机构审议后由董事会审议[18] - 子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董事会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子公司财务资助审议规则 - 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单笔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或12个月内累计超10%等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70%,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0] 子公司管理规则 - 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应向总经理提交年度述职报告,连续两年考核不符要求将被更换[8] - 子公司发生受赠现金资产等特定交易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可免提交股东会审议但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2] - 子公司作出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决议后,1个工作日内抄送公司存档[23] 子公司财务报告报送规则 - 子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0日内向公司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32] - 子公司在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公司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32] - 子公司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0日内向公司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32] - 子公司其他月份在每月结束之日起8日内向公司报送财务会计报告[32] 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规则 - 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在1日内报告公司董事会[39] 子公司审计与考核规则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41] - 子公司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45] 办法其他说明 - 办法涵盖提供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等交易类型[48] - 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包括日常经营相关行为,但资产置换涉及的除外[48] - 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48] - 办法与后续法规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应修订并提交股东会审议[48]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9] - 办法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适用[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