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电子(60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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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电子:宏昌电子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2024-07-09 09:23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子公司获“一种低介电树脂组合物及其应用”发明专利[1] - 专利申请日2024年02月07日,授权公告日2024年07月05日[1] - 专利获利于完善知识产权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2]
宏昌电子:宏昌电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7-04 09:25
担保情况 - 为珠海宏昌和珠海宏仁提供不超15亿担保额度,珠海宏昌13亿、珠海宏仁2亿[3] - 本次为珠海宏昌担保3亿,累计担保11.4亿[3] - 为珠海宏昌授信业务提供不超3亿连带责任保证担保[5] 珠海宏昌情况 - 成立于2008年9月8日,注册资本8590万美元[8] - 2023年末资产总额17.96亿、负债10.63亿、净额7.33亿、营收13.79亿、净利润0.54亿[9] - 2022年末资产总额15.10亿、负债7.36亿、净额7.75亿、营收20.32亿、净利润0.51亿[10] - 公司持股珠海宏昌100%,属合并报表全资子公司[11] 其他 -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期间至主合同债务履行期满后三年[12] - 2024年4月23日董事会通过担保议案[15] - 累计为珠海宏昌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3.06%,无逾期担保[16]
宏昌电子:宏昌电子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2024-06-24 09:18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子公司获发明专利证书,发明为二异氰酸酯单体及制备方法和应用[1] - 专利申请日2023年12月29日,授权公告日2024年6月18日,期限二十年[1] - 专利体现和延伸核心技术,完善知识产权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2][3] 其他新策略 - 本次专利获得近期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3]
宏昌电子:宏昌电子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2024-06-12 09:28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子公司获发明专利证书,涉及无卤含磷增韧型环氧树脂改性合成[1] - 发明可提高环氧材料韧性和耐热性,用于制备集成电路封装载板[1] 其他影响 - 专利获权利于完善知识产权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3] - 不会对公司近期经营产生重大影响[3]
宏昌电子:宏昌电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6-04 09:33
利润分配 -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2024年5月15日股东大会通过[3] - 以总股本1,134,078,509股为基数,每股派现0.05元,共派56,703,925.45元[5][6] 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2024/6/13,除权(息)日和发放日2024/6/14[3][7] 税收政策 - 不同股东类型扣税情况不同,如自然人超1年暂免,QFII按10%扣等[10][11] 发放方式 - 4家公司现金红利公司自行发放,流通股红利委托结算公司派发[8][9] 咨询信息 - 有疑问可联系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20 - 82266156转4212、4211[13]
宏昌电子:宏昌电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2024-05-30 09:21
资金使用 - 2023年11月9日同意用不超6亿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4] - 2023年11月29日用1亿闲置募集资金买平安银行大额存单[5] 资金回收 - 赎回平安银行大额存单,收回本金1亿,获利息100万[6] 近12个月数据 - 实际投入现金管理5.5亿,收回本金3.19282亿,收益204.39万[10] - 未收回本金2.30718亿,单日最高投入占净资产15.95%[10] - 委托理财累计收益占净利润2.36%[10] 额度情况 - 已使用现金管理额度2.30718亿,未使用3.69282亿[10]
宏昌电子20240516
2024-05-17 03:33
业绩总结 -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4亿元,税后净利润8663万元[3] - 23年環氧數值烏龍版下游市場需求下降,獲利同比減少[14] - 23年營業收入22.4億人民幣,淨利潤8663萬[14] - 23年度預計現金分紅5670萬元,占當年度凈利潤65.4%[15] 用户数据 - 公司的還陽素質業務占比62.3%,毛利占比53.15[14] - 公司的發明專利有58件已經授權,8件正在申請[11] 未来展望 - 公司持續加強安全生產技術研發,提高產品競爭力[14] - 公司的募集資金將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有利於促進公司的持續發展[15]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取得适用于5G通信技术的专利及授权,参加AMD平台材料测试[4] - 公司在自主研發國產化高頻高速互動板部分取得了Intel AMD的認證[13]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布局在珠三角长三角经济带,红仓一期年产15.5万吨[7] - 公司收购无席红人后加快研发进度,提升技术能力及产品核心竞争力[8]
宏昌电子: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5-15 10:27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公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 -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9点30分举行,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 - 15:00[3] -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资格[8]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7人,代表股份652,392,326股,占比57.5262%[5]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3人,代表股份604,869,735股,占比53.3338%[5]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人,代表股份47,522,519股,占比4.1904%[5] - 中小股东46人,代表股份79,214,776股,占比6.9849%[5] 议案表决情况 - 议案1同意票651,474,526股,占比99.8593%;反对票807,500股,占比0.1237%;弃权票110,300股,占比0.0170%[11] - 议案4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同意票49,041,791股,占比98.1629%;反对票807,500股,占比1.6163%;弃权票110,300股,占比0.2208%[13] - 议案7同意票651,385,726股,占比99.8457%;反对票896,300股,占比0.1373%;弃权票110,300股,占比0.0170%[13] -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78,208,176股,占比98.7292%,反对896,300股,占比1.1314%,弃权110,300股,占比0.1394%[14] - 议案8同意票651,474,526股,占比99.8593%,反对票807,500股,占比0.1237%,弃权票110,300股,占比0.0170%[15] - 议案9同意票651,398,226股,占比99.8476%,反对票883,800股,占比0.1354%,弃权票110,300股,占比0.0170%[16] - 议案10同意票651,474,526股,占比99.8593%,反对票807,500股,占比0.1237%,弃权票110,300股,占比0.0170%[17] - 议案11中小股东表决同意78,296,976股,占比98.8413%,反对807,500股,占比1.0193%,弃权110,300股,占比0.1394%[18] - 议案12中小股东表决同意78,296,976股,占比98.8413%,反对807,500股,占比1.0193%,弃权110,300股,占比0.1394%[19] - 议案13同意票651,474,526股,占比99.8593%,反对票807,500股,占比0.1237%,弃权票110,300股,占比0.0170%[20] - 议案14同意票651,474,526股,占比99.8593%,反对票807,500股,占比0.1237%,弃权票110,300股,占比0.0170%[22] - 议案15同意票651,474,526股,占比99.8593%,反对票807,500股,占比0.1237%,弃权票110,300股,占比0.0170%[23] - 议案17同意票651,280,426股,占比99.8295%,反对票1,001,600股,占比0.1535%,弃权票110,300股,占比0.0170%[24]
宏昌电子:宏昌电子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5-15 10:27
监事会构成 -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含二名股东代表和一名职工代表[15] - 监事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7] 任期规定 -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7] - 监事会主席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2] 会议规则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7] - 发出定期会议通知前,主席至少用两天征求员工意见[1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时,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8]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通知,紧急时可口头或电话通知[20] - 会议需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21] 决议规则 - 监事会决议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通过[23] - 决议由监事会监督执行,主席通报执行情况[28][29] 其他要点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25] - 必要时可独立聘请专业性机构,费用公司承担[26] - 规则2008年通过,2012年、2024年修订[31]
宏昌电子:宏昌电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5-15 10:27
股东大会召开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7]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7] - 相关方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9][10]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9][10]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11] - 年度股东大会应在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15日前通知[12] 会议相关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它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提案与候选人 -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等相关方提出[17] - 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等相关方提出[17] - 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等相关方提出[18] 其他事项 - 董事会提出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该事务所[18] - 不同情形下股东大会主持人的确定规则[23]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报告工作,独立董事应述职[24] - 发言股东或其代理人发言规则[25][26]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事项投票表决[28]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29]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表决权限制[29]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的相关规定[29]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0] - 有效投票权总数计算方式[30] - 当选董监人数不足时的重新选举规则[31] -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32] - 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通过条件[33] - 公司特定重大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9]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的股东大会决议[40] - 股东大会决议的贯彻实施及报告流程[43]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2个月实施具体方案[43] - 本规则多次修订时间[45] - 本规则生效时间及解释权属[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