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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文轩:新华文轩H股公告(1)
2023-11-02 09:26
新華文軒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XINHUA WINSHARE PUBLISHING AND MEDIA CO., LT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11) 將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舉行的臨時股東大會適用的代理人委任表格 (H股股東適用) 地址為 為本人 ╱ 吾等的代理人出席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星期三)上午九時三十分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四川省 成都市青羊區古中市街8號新華國際酒店舉行的本公司臨時股東大會(「臨時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該會或 其任何續會上代表本人╱吾等,依照下列指示就臨時股東大會通告所列決議案投票,如無作出指示,則由本人╱吾 等的代理人酌情決定投票。 | | 普通決議案 | 贊成 | (附註5) | 反對 | (附註5) | (附註5) 棄權 | | --- | --- | --- | --- | --- | --- | --- | | 1. | 審議及批准《關於本公司2023年三季度利潤分配建議方案的議 | | | | | | | | 案》。 | | | | | | | 2. | 審議及批准選舉鄧先生為本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任期由臨 | ...
新华文轩:新华文轩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1-02 08:04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3-051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12 月 20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新华国际酒店(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古中市街 8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
新华文轩:新华文轩
2023-11-01 07:34
致: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 股份發行人及根據《上市規則》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預託證券發行人的證券變動月報表 截至月份: 2023年10月31日 狀態: 新提交 公司名稱: 新華文軒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 2. 股份分類 | 普通股 | 股份類別 | A | | 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註1) | | 否 | | | --- | --- | --- | --- | --- | --- | --- | --- | --- | | 證券代號 | 601811 | 說明 | | | | | | | | | | 法定/註冊股份數目 | | 面值 | | | 法定/註冊股本 | | | 上月底結存 | | | 791,903,900 | RMB | | 1 RMB | | 791,903,900 | | 增加 / 減少 (-) | | | | | | RMB | | | | 本月底結存 | | | 791,903,900 | RMB | | 1 RMB | | 791,903,900 | 本月底法定/註冊股本總額: RMB 1,233,841,000 FF301 第 1 頁 共 6 頁 v 1.0.2 II. 已發行股份 ...
新华文轩(601811)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30 16:00
财务表现 - 2023年第三季度,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25.62亿元,同比增长8.9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83亿元,同比增长226.56%[4]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4元,同比增长226.56%[5] - 总资产为226.24亿元,同比增长9.55%[5] -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03亿元,同比增长68.14%[10] 股东情况 - 前十名股东中,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量最多,为6.84亿股,持股比例为55.40%[11] - 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13] 资产情况 -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流动资产合计为14,744,297,587.33元,较2022年12月31日增长了1,994,133,146.52元[15] 营业情况 -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7,989,707,573.29元,较2022年同期增长了658,208,619.76元[17] -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总成本为6,975,823,721.25元,较2022年同期增长了527,051,079.00元[18] 现金流量 -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50,598,038.89元[19] -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2,302,088.72元[20] -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7,155,710.15元[21]
新华文轩(00811) - 2023 Q3 - 季度业绩
2023-10-30 12:04
营收情况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25.62亿元,同比增长8.95%;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79.90亿元,同比增长8.98%[2] -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总收入79.90亿元,较2022年同期的73.31亿元增长9%[14] 利润情况 - 本报告期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78亿元,同比增长226.56%;年初至报告期末为9.40亿元,同比增长21.76%[2] - 本报告期扣非净利润1.80亿元,同比增长68.14%;年初至报告期末为9.82亿元,同比增长30.98%[2] - 2023年1 - 9月文轩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549.53万元,上年同期为损失1.11亿元[4]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本报告期增长226.56%,主要因销售增长及基金公允价值变动[5] -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总成本69.76亿元,较2022年同期的64.49亿元增长8.17%[14]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净利润为9.79亿元,较2022年同期的7.71亿元增长27%[15] 现金流情况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11.51亿元,同比增长34.08%[2]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51亿元,较2022年同期的8.58亿元增长34.2%[16]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2亿元,较2022年同期的3.71亿元减少159.9%[16]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7亿元,较2022年同期的-4.96亿元减少2.2%[17]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4.21亿元,较2022年同期的7.34亿元减少42.7%[17]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81.83亿元,较2022年同期的67.32亿元增长21.6%[17]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81.77亿元,较2022年同期的72.48亿元增长12.8%[16]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51.93亿元,较2022年同期的47.84亿元增长8.6%[16]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14.01亿元,较2022年同期的11.84亿元增长18.3%[16] 资产与权益情况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226.24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9.55%;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131.43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5.23%[2]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计226.24亿元,较2022年末的206.51亿元增长9.55%[10]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82.20亿元,较2022年末的78.02亿元增长5.37%[10]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24.85亿元,较2022年末的16.98亿元增长46.33%[10]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存货31.94亿元,较2022年末的25.73亿元增长24.13%[10]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流动负债合计89.13亿元,较2022年末的75.42亿元增长18.17%[11]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31.43亿元,较2022年末的124.90亿元增长5.22%[13] 股东情况 - 2023年9月30日普通股股东总数23474户[6] - 前十大股东中,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持股6.84亿股,占比55.40%[7] - 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93亿股人民币普通股和9078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为第一大股东[8] 其他指标情况 - 本报告期末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6%,较上年增加0.90个百分点;年初至报告期末为7.30%,较上年增加0.65个百分点[2] -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个月,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76元,较2022年同期的0.63元增长20.6%[15] 研发情况 -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研发费用1290.94万元,较2022年同期的664.98万元增长94.14%[14]
新华文轩:新华文轩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30 09:58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3-046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文轩""公司"或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在 成都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以书面 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董 事长周青先生及董事柯继铭先生因其他公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副 董事长刘龙章先生及董事李强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刘龙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新华文轩 2023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建 ...
新华文轩:新华文轩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30 09:58
(二)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履历 等资料,我们认为邓富民先生具备履行相关董事职责的任职资格;且 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 一规范运作》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 情形;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审议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十 三次会议的议案及相关文件,对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本公司 2023年三季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本公司持续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三季 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并建议提请公司股东 ...
新华文轩:新华文轩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30 09:58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3-047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文轩""公司"或 "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在成 都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以书面方 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监事 6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6 名。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邱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编制了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该议案已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经第五届董事会 ...
新华文轩: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邓富民)
2023-10-30 09:58
,己 ,保 ,本 ,具 : ,熟 ,具 5年 : (一 )《 ; (二 )《 (如 ); (三 )中 ; (四 )中 (离 ) `中 |《 (如 ); (五 )中 (任 )问 (如 );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 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 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 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 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 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 是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