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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化股份(601678) - 滨化股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12-31 11:00
证券代码:601678 证券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91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6人,董事董红波、刘洪安因故未能列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 同意 | | 反对 | | 弃权 | | | --- | --- | --- | --- | --- | --- | --- | --- |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 | | | (%) | | (%) | | A | 股 | 450,281,008 | 98.4402 | 6,608,476 | 1.4447 | 526,100 | 0.1151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不含公司董事、高级 ...
滨化股份(601678) - 滨化股份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5-12-31 09:31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有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具体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 日披露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2 (二)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注:公司 2025 年 1-11 月日常关联交易数据未经审计,2025 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数据为准。 2 | 关联交 易类别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 ...
滨化股份(601678) - 滨化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31 09:15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0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 12月31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 董事8名(其中3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和 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于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与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渤海湾港港华码头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刘洪安任关联方董事,已回避表决。 2、与山东滨化投资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及下属企业之 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 ...
滨化股份(601678) - 滨化股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12-31 09:03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植德京(会)字[2025]0183 号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1 号来福士中心办公楼 12 层 邮编:100007 12th Floor, Raffles City Beijing Office Tower, No.1 Dongzhimen South Street,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07 P.R.C 电话(Tel):010-56500900 传真(Fax):010-56500999 www.meritsandtree.com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植德京(会)字[2025]0183号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滨化股份")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2025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
滨化股份(601678) - 滨化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2-31 09:02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滨化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 监管机构的指定联系人。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 管规则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负责人、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 露的有关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 ...
滨化股份(601678) - 滨化股份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31 09:02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简称"套期保值业 务")是指为管理公司生产经营中的价格风险而达成与上述风险基本吻合的期货 及衍生品交易的活动。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 的交易活动。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准 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 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由公司统一 管理,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从事套期保值业务。 第四条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审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 投机为目的; (二)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产成品; (三)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的数量不得超过实际采购或销售的数量,期货及衍 生品持仓量不得超过需要保值的数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期货及衍生 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操作及管理程序,发挥套期保值业务在公司原材料采购、 产成品销售中规避价格风险的功能,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 ...
滨化股份(601678) - 滨化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31 09:02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 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 立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 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 悉; 1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
滨化股份(601678) - 滨化股份董事和高管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31 09:02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也应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 询问和报告义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 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或董事会决议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短线交易、窗口期交易、限售期出售股票、减持比例等禁止行为或限制行为的规 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 ...
滨化股份(601678) - 滨化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31 09:02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二章 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召开需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紧急情况下,在保证半数以上独 立董事出席的前提下,召开会议可以不受前述通知时间的限制。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 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 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独立董事能 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依照程序采 ...
滨化股份(601678) - 滨化股份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31 09:02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 括首次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应立即按照募股说明书所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组织募集资金的使用工作。 第四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公司董事 会应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和透明。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