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田股份(60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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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田股份(601609)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18 08:45
内部审计制度责任 -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制度需经审议通过[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5][27]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4] 内部审计工作频率与报告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6] - 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1] - 年度结束后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 内部审计资料保存 - 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低于十年[7] 内部审计具体事项 - 发生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后及时审计[13] - 重要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后审计,关注相关要点[14][15] - 业绩快报披露前审计,关注会计准则等[15] - 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注制度制定等[16] 内部控制评价与审计 -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内部控制评价并出具报告[19] - 会计师事务所核实评价并出具审计报告[20]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评价和审计报告[21] 审计人员管理 - 对审计人员有奖惩措施,失职者严肃处理[23]
金田股份(60160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18 08:45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候选人需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6] - 会计专业候选人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在专业岗位全职工作5年以上[7]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 最近12个月内不具独立性人员不得担任[8]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不得提名[10] - 最近36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提名[10] - 已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不得再提名[10] - 连续任职6年,36个月内不得再提名[11] - 独立董事连任不得超六年[14] 独立董事履职管理 - 不符合任职或独立性要求,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4]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 提前解除职务,公司应披露理由依据[15] - 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6]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1] 独立董事意见披露 - 投反对或弃权票,公司应披露异议意见[22]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应含多方面内容[23] 独立董事工作时间与记录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5]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专委会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8]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1]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2] 独立董事津贴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在年报披露[33]
金田股份(601609) -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5-08-18 08:45
控股子公司管理 - 公司持有超50%股权或实际控制的为控股子公司[2] - 控股子公司应独立经营并接受监督[6] - 与公司实行统一会计制度,财务分级管理[8] 财务与担保规定 - 子公司及时报送报表,接受审计,借款需审批[8] - 公司为子公司借款担保,子公司履行债务人职责[9] - 子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9] 监督与报告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12] - 子公司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并保密[15] 办法生效 - 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9][20]
金田股份(601609) - 外汇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18 08:45
业务内容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含远期结售汇、掉期等衍生产品业务[2] 额度与审议 - 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金额不超已审议额度[5] - 四类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 决策与管理 - 股东会、董事会负责决策审批[8] - 审计委员会审查可行性等[8] - 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管理[8] - 业务小组负责操作和日常管理[9] 监督与披露 - 审计部负责监督审查[8] - 董秘办负责信息披露[8] - 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风险达标准也应及时披露[13]
金田股份(60160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18 08:45
岗位适用 - 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岗位[2] 任职限制 - 近三年受处罚或多次通报批评人士不得任董秘[6] 职责权力 - 董秘负责信息披露等职责,有权了解公司情况[8][9] 聘任解聘 - 董秘由董事长提名,证券事务代表由董秘提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2] - 解聘董秘需理由充分,特定情形应一月内解聘[13][16] - 原董秘离职3个月内应聘任新董秘,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14]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9][20]
金田股份(60160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8 08:45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金田铜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融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战略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 承担战略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战略 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董事会任 ...
金田股份(60160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18 08:45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制度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2] - 范围原则上与上市时一致,新增需充分证据[3] 披露条件与处理 - 涉国家或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5] - 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商业秘密[6] 申请与审批流程 - 拟处理特定信息需报书面申请[9] - 经审核后报董事长批准[13] 登记与报送要求 - 登记相关事项,保存材料不少于十年[9][10][14] - 报告期登记材料公告后十日内报送[10] 违规惩戒 - 不符条件或违规将惩戒相关人员[15]
金田股份(60160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18 08:45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主要适用于公司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 和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全面负责 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对董事会负 责。 第四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 9 名,财务负责人 1 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 决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作为总经理的助手,协助总经理做好工 作。 第五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 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 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 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 具有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悉生产经营业务, 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 ...
金田股份(60160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8 08:45
审计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成员任期与董事会其他董事相同,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定期(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3]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和资金往来情况[14] - 发现财务舞弊线索可要求自查、调查,必要时聘请第三方[15] - 根据内部审计资料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报告[15] - 督促公司做好问题后续整改与内部追责工作[16]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召开定期会议,必要时开临时会议[21] - 会议原则上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随时通知[21]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22] - 会议记录等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3] 股东会会议 - 董事会收到提议十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五日内发通知,会议在提议后两个月内召开[18][19] 诉讼相关 - 接受特定股东请求可提起诉讼,未在三十日内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9] 信息披露 - 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5] 工作细则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29]
金田股份(601609)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8-18 08:45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履 行股东会相关的通知和公告义务,做好股东会网络投票的相关组织和准备工作。 第五条 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需要使用上交所公告编制软件编制股东会 相关公告,并按规定披露。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收 市后登记在册且有权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均可以按照本细则的规定,通 过上交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 方式中的一种。 第七条 公司可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信息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委托信息公司提供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相关 服务。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通知与准备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