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田股份(60160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金田股份金田股份(SH:601609)2025-08-18 08:45

岗位适用 - 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岗位[2] 任职限制 - 近三年受处罚或多次通报批评人士不得任董秘[6] 职责权力 - 董秘负责信息披露等职责,有权了解公司情况[8][9] 聘任解聘 - 董秘由董事长提名,证券事务代表由董秘提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2] - 解聘董秘需理由充分,特定情形应一月内解聘[13][16] - 原董秘离职3个月内应聘任新董秘,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14]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