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6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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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601228) -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拟向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协议转让持有的广州海港商旅有限公司100%股权涉及广州海港商旅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国际评字【2025】第VYGPA0291号)
2025-04-28 09:39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拟向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协议转让 持有的广州海港商旅有限公司 100%股权涉及广州海港商旅有 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中联国际评字【2025】第 VYGPA0291 号 (第壹册,共壹册) 中联国际房地产/ 评估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AISAL CO., LTD. AL 十二日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 | 报告编码: | 4444020053202500304 | | | | --- | --- | --- | --- | | 合同编号: | 中联国际约字【2025】第0202号 | | | | 报告类型: | 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 | | | | 报告文号: | 中联国际评字【2025】第VYGPA0291号 | | | | 报告名称: |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拟向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协议转让持 有的广州海港商旅有限公司100%股权涉及广州海港商旅有限公司 | | | | |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 | | | 评估结论: | 177,488,700.00元 | | | | 评估报告日: ...
广州港(601228) -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拟向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协议转让资产涉及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15艘趸船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国际评字【2025】第VYGPA0292号)
2025-04-28 09:39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拟向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协议 转让资产涉及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15 艘趸船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可扫描二维码查询备案业务信息) 说明:报告备案回执仅证明此报告已在业务报备管理系统进行了备案,不作为 协会对该报告认证、认可的依据,也不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签字资产评估专 业人员免除相关法律责任的依据。 备案回执生成日期:2025年04月24日 ICP备案号京ICP备2020034749号 中联国际评字【2025】第 VYGPA0292 号 (第壹册,共壹册) 中联国际房地产 产评估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TED APPRAISAL CO., LTD. AT -十二日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 | 报告编辑: | 4444020053202500301 | | --- | --- | | 合同编号: | 中联国际约字【2025】第0202号 | | 报告类型: | 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 | | 报告文号: | 中联国际评字 2025 第VYGPA0292号 | | 报告名称: |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拟向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协 ...
广州港(601228) -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规定
2025-04-28 09:36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规定,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 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事务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 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 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未经董事会批准、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同意,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公司内幕信息。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披露的信息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公司应保证第一时间内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报刊和网站披露信息,在其他公共传播媒体披露的内幕信息 不得先于证监会指定报纸和网站。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以及分支机构、 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都应做 ...
广州港(601228) -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4-28 09:36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4 月修订) - 1 - | | | | | 附则 55 | | --- | --- | | 第十二章 | | 第一章 总 则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 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 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4 第一条 为维护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 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659972745。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98,68 ...
广州港(601228) -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定
2025-04-28 09:36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维护投资者和公司利益,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 资产安全,促进公司持续增长、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广州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全资 子公司,下同)对外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等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 对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是指包括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 严格控制担保风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 司有权拒绝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第 ...
广州港(601228) -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定
2025-04-28 09:36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 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原则; (三)公司董事会须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 利,必要时应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 (四)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 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第一章 总则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贷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
广州港(601228) -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4-28 09:36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会的组织管 理和议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广州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 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 见: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和本规则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五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股东、列席股东会会议的有关人员均 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六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 ...
广州港(601228) -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规定
2025-04-28 09:36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 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本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 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且 ...
广州港(601228) -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2025-04-28 09:36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及《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 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对募集资金投向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投 资者的知情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募 集资金的监督,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 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 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
广州港(601228)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8 09:3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34.1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53%[5]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为34.17亿元,同比增长5.5%(2024年第一季度为32.38亿元)[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7.5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0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2.86%[5] - 202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316,481,116.11元,同比下降14.07%(2024年同期为368,271,588.21元)[2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2,095,520.49元,同比下降17.55%(2024年同期为317,886,674.67元)[2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35元/股,同比下降16.67%[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35元/股,同比下降16.67%(2024年同期为0.042元/股)[2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5%,同比下降0.31个百分点[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成本为31.87亿元,同比增长11.9%(2024年第一季度为28.49亿元)[20] - 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费用为1.16亿元,同比增长21.4%(2024年第一季度为0.96亿元)[20]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5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4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59,353,991.13元,同比增长6.41%(2024年同期为807,613,076.51元)[25][26]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786,334,736.67元,同比增长9.38%(2024年同期为3,461,600,142.71元)[2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41,153,248.49元,同比改善15.58%(2024年同期为-1,114,812,600.43元)[2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26.39%,主要因借款流入减少[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7,643,703.63元,同比下降126.38%(2024年同期为673,181,431.95元)[26] - 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921,512,059.64元,同比下降17.41%(2024年同期为1,115,865,073.92元)[26]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1,257,465,324.15元,同比下降32.31%(2024年同期为1,857,734,512.06元)[2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802,207,287.96元,同比下降16.9%(2024年同期为6,982,352,825.19元)[27]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从2024年底的61.18亿元下降至2025年3月底的58.36亿元,降幅4.6%[14] - 应收账款从2024年底的11.54亿元增长至2025年3月底的12.58亿元,增幅9.0%[14] - 存货从2024年底的6.04亿元下降至2025年3月底的3.89亿元,降幅35.6%[16] - 短期借款从2024年底的29.26亿元下降至2025年3月底的24.02亿元,降幅17.9%[16] - 长期借款从2024年底的91.52亿元增长至2025年3月底的94.30亿元,增幅3.0%[1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从2024年底的208.39亿元增长至2025年3月底的211.44亿元,增幅1.5%[18]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为6506.88万元人民币[7] 股权信息 -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5.59%股份,质押1.2亿股[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