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交通(601188)

搜索文档
龙江交通(601188) - 龙江交通关于关于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2025-08-08 11:03
激励计划相关 - 2025年8月8日决定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 - 终止原因是市场和产业调整使考核指标难达预期[7] 回购股份情况 - 2021年计划12个月内回购550 - 1100万股,金额不超4950万元[4] - 截至2022年10月26日实际回购10408656股,均价3.28元/股,用资34112473.58元[4] 注销减资信息 - 注销10408656股回购股份,总股本减至1305469915股,注册资本减至1305469915元[8][9] - 注销减资需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无重大影响[10]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购回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7-29 23:59
股东持股及质押情况 - 穗甬控股持有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9,6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05% [2][3] - 穗甬控股办理25,700,000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购回,占其所持股份32.28%,占公司总股本1.95% [2][3] - 本次提前购回后剩余累计质押股份53,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66.57%,占公司总股本4.03% [2][3] 交易执行细节 - 提前购回交易于2025年7月28日与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完成手续 [2] - 解除质押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后续质押情况将及时披露 [2] 一致行动人质押状况 - 穗甬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辰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票累计质押情况需结合持股信息综合评估 [3]
龙江交通: 龙江交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购回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9 16:21
股东持股情况 - 穗甬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龙江交通无限售流通股79,6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05% [1][2] - 穗甬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辰崧投资合伙企业合计持股90,7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89% [4] 股票质押变动 - 穗甬控股于2025年7月28日提前购回质押股份25,7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2.2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5% [1][2] - 本次购回后穗甬控股剩余质押股份53,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6.5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03% [1][2] - 穗甬控股初始质押交易日期为2025年1月2日,原定到期购回日期为2026年1月1日,实际提前半年完成购回 [2] 质押结构变化 - 本次解除质押前穗甬控股累计质押股份78,700,000股,解除后降至53,000,000股 [4] - 解除质押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剩余质押股份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比100%且无冻结情况 [2][4] - 一致行动人广州辰崧投资合伙企业未持有质押股份,所有质押均为穗甬控股单独操作 [4]
龙江交通(601188) - 龙江交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购回的公告
2025-07-29 09:15
股权结构 - 穗甬控股持股79,620,000股,占总股本6.05%[3] - 广州辰崧投资持股11,090,000股,占总股本0.84%[6] - 二者合计持股90,710,000股,占总股本6.89%[6] 股份购回与质押 - 穗甬控股提前购回25,700,000股,占所持32.28%,占总股本1.95%[3] - 提前购回后穗甬累计质押53,000,000股,占所持66.57%,占总股本4.03%[3] - 提前购回后合计质押53,000,000股,占合计持股58.43%,占总股本4.03%[6] 时间信息 - 提前购回手续于2025年7月28日办理[3]
龙江交通: 龙江交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3 16:14
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 穗甬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辰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股比例由7 89%减少至6 89% 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1][2] - 穗甬控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减持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2日 [2] - 穗甬控股减持后持股数量从10 386万股减少至9 071万股 广州辰崧投资合伙企业持股数量保持1 109万股不变 [2] 权益变动主体信息 - 穗甬控股有限公司为直接持股股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5MA59D26689 [1] - 广州辰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F8C125 [1] - 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非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1] 权益变动合规性 - 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要求 [2] - 未触及要约收购 但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的"是"选项被标记 [1][2] - 公司声明本次变动未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1] 其他说明 - 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 - 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 备查文件包括穗甬控股《关于权益变动达到1%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3]
龙江交通(601188) - 龙江交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2025-07-23 09:32
股权变动 - 穗甬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比例由7.89%减至6.89%[2][7] - 2025年7月21 - 22日穗甬控股减持1315万股,占总股本1%[7] - 穗甬控股变动前持股9277万股,比例7.05%,变动后持股7962万股,比例6.05%[7] - 广州辰崧投资合伙企业持股1109万股,比例0.84%未变[7] 情况说明 - 本次权益变动系穗甬控股履行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7][8][9] - 权益变动符合法规,未触及要约收购,不影响控股权[8][9] - 减持不涉及后续披露工作,公司将关注进展并披露信息[9]
龙江交通: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17 16:25
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 - 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通过董事会决议,计划回购股份550万至1,100万股,回购金额上限未披露,回购期限为12个月 [5] - 截至2022年10月26日回购期满,累计回购10,408,656股,占总股本0.79% [6] - 根据法规要求,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故需实施差异化分派 [6] 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 以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1,315,878,571股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10,408,656股后,可参与分配股本为1,305,469,915股 [6] - 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1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占归母净利润60.82%,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7] 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 除权参考价公式为(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流通股变动比例),本次流通股变动比例为0 [8]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1,305,469,915×0.071)÷1,315,878,571≈0.070元/股,实际参考价=前收盘价-0.070元 [8] - 以2025年6月30日收盘价3.51元计算,实际与虚拟参考价差异仅0.029%,影响极小 [9] 法律合规性结论 - 本次差异化分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回购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10]
龙江交通(601188)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7-17 10:31
股份回购 - 2021年10月27日拟回购不超1100万股且不低于550万股,金额不超4950万元[9]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回购10408656股,占总股本0.79%[9] 利润分配 - 2024年度因回购股份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10] - 拟派发现金红利92688363.97元,占净利润60.82%[11] 股价相关 - 2025年6月30日收盘3.510元/股[15] - 差异化分派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 - 0.070元/股[14] - 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绝对值0.029%[16]
龙江交通(601188) - 龙江交通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7-17 10:30
利润分配 - 2024年年度A股每股现金红利0.071元(含税),每10股派0.71元(含税)[3][7] - 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23日,除权(息)日和发放日7月24日[3][9] - 公司总股本1315878571股,可分配股数1305469915股[8] 税收政策 - 个人股东及基金持股1月内税负20%,1 - 12月税负10%,超1年免税[13] - QFII股东和港股通投资者按10%扣税,每股派0.0639元[14][15] - 其他法人股东不扣税,每股派0.071元[15]
龙江交通: 龙江交通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1 16:20
贸易业务收入增长及模式分析 -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7亿元,同比增长28.03%,主要因贸易业务收入同比增加140.46%至3.45亿元,毛利率提升1.52个百分点至3.87% [1][2] - 贸易业务采用"冬储夏卖"和"以销定采"两种模式结合,前者在淡季低价储备沥青并于旺季销售,后者根据客户需求锁定上游价格,2024年销售沥青18.5万吨(含2023年库存3.53万吨)及水泥3.46万吨 [3][4] - 收入确认方式由2023年全部采用总额法变为2024年根据业务实质分别采用总额法(控制货权)和净额法(代理模式),导致毛利率计算差异 [4] 客户与供应商结构变化 - 2024年前十大客户新增三家,包括两家关联方(黑龙江省交投工程科技产业园、黑龙江省交投工程建设工程服务分公司)和一家非关联方,关联交易金额从2023年719万元增至2024年1.97亿元 [6][7] - 核心供应商盘锦民盛石油保持稳定,但客户结构变化主要源于加强省内产业协同,供应商与客户间不存在重叠或关联关系,仅八达路桥同时持有供应商盘锦北沥和客户交投科技产业园股权但不构成业务关联 [8][9] - 公司与部分客户存在关联关系(同属交投集团控制),但与所有供应商无关联 [10] 收入确认与会计准则合规性 - 仓储模式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公司承担存货风险并拥有定价权,完成采购-仓储-销售全流程管控;非仓储模式采用净额法,作为代理人赚取价差且不承担货权风险 [13] - 年审会计师通过检查合同条款、执行函证程序、分析行业趋势等核查程序,确认收入确认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关于控制权判断的规定 [14][15] - 四季度集中销售沥青10.49万吨(含库存1.09万吨),实现收入2.54亿元,全部完成回款,交易具有商业实质 [28][29] 存货与仓储费用变动 - 存货从2022年3.97亿元增至2023年4.1亿元后,2024年大幅降至0.02亿元,主要因2023年市场低迷导致沥青积压7万吨,2024年执行"清仓达效"策略 [33] - 2023年仓储费1260万元占贸易毛利373%,主要因9.98万吨沥青未及时销售需续签仓储合同,2024年仓储费降至742万元 [34][41] - 沥青存储需专业设施和严格管理,公司通过招标选择盘锦民盛石油作为仓储服务商,仓储费按实际入库吨数计算,包含加热、检测等附加服务 [39][40] 采购模式与行业惯例 - 2022年采用预付款模式直接与炼厂合作,2024年转为与贸易商先货后款,均符合当期市场惯例(2022年价格上涨需锁定货源,2024年价格下行采用保守策略) [26] - 四季度应付账款环比增长486%至2.16亿元,因采购9.4万吨沥青尚未完成结算,该季节性采购行为符合行业冬储惯例 [27][28] - 沥青价差从2021年875元/吨收窄至2023年200元/吨,导致2023年毛利无法覆盖仓储成本,2024年调整策略转向"以销定采" [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