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股份(60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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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股份:永兴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6-24 11:13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任职期限与同届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战略委员会运作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增补,未达规定暂停职权[6]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委员提议[14]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15] 实施细则生效 -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7]
永兴股份:永兴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6-24 11:13
证券代码:601033 证券简称:永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7 月 10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广州环投云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7 月 10 日 至 2024 年 7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 ...
永兴股份:永兴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6-24 11:13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 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益。 第四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六月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 ...
永兴股份:永兴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6-24 11:13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六月 1 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特制 定本规则。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监督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财务会计报告编制过程中的行为,必要时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或者公司章程的,应当 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大会报告,并及时披露,也可以直接向监管机构报告;对违 3 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 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予以纠正;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包括 2 名股东代表和 1 名公司 职工代表。设监事会主 ...
永兴股份:永兴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4 11:13
证券代码:601033 证券简称:永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6月24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水江先生主持,应当出席董事7名, 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 | 序号 | 制度名称 | | --- | --- | | 1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 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 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 4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 | 5 | 《累积投票制实 ...
永兴股份:永兴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6-24 11:13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六月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依法独 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议事规则(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和经营决策机构,依据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 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下设机构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董事会成员中 包括 3 名独立董事。 董事可以兼任公司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公司总经理或者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 ...
永兴股份:永兴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6-24 11:13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〇二四年六月 1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完善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决策功能,确保公司董事会对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进 一步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并对董事 会负责,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第二章 成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有一名 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本条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具备较丰富的会 计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士: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 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四条 审 ...
永兴股份:永兴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6-24 11:13
证券代码:601033 证券简称:永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变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3号)公司于 2023年1月18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00,000股。根据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15,0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4〕 000005号),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注册资本由750,000,000元变 ...
永兴股份:永兴股份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6-24 11:13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 负责,主要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和不尽 职行为提出引咎辞职和提请罢免等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长、董事(不包括独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成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〇二四年六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制度,形成风险与收益相对 应的机制,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 ...
永兴股份:永兴股份公司章程
2024-06-24 11:13
上市与股本 - 公司2023年9月4日经证监会同意注册,2024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150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9亿元,成立时发行7.5亿股,上市后股本增至9亿股[8][13][14] 股东结构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持股86.8058%,认购651043223股[14] - 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广州市城投投资持股均为5%,各认购37500000股[14] - 广州市白云城市开发投资持股2%,认购15000000股[14] - 广州环劲投资、广州环卓投资分别持股0.8399%、0.3544%,认购6298904股、2657873股[14] 股份转让与限制 - 收购股份特定情形下不得超已发行股份10%,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5%以上股东等转让股份有规定限制[21]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同种类股份25%[23] - 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董监高人员股份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8] - 监事会、董事会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8] 融资与担保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融资不超3亿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3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多项担保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7]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9] - 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3][44][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临时提案[47] 董事与独立董事 - 董事任期每届三年,可连选连任[75]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89]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87]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08][109]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1]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2名股东代表和1名职工代表[117]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1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27] - 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10%[130] 其他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122] -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先经党委研究讨论[126]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由股东大会决定[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