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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五丰: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6-06 11:13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股东大会将于2025年6月27日9点在湖南省长沙市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楼会议室召开[1] - 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2]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9:15-15:00[1] 会议审议事项 - 审议17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等[2] - 议案1-2、4-9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 - 议案10-17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 - 议案1、3、5-7、9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3] 股东投票注意事项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时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5] - 股东需对所有议案表决完毕才能提交[5]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0日[6] 关联股东情况 - 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等6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4] - 兴湘集团、中湘资本与现代农业集团的一致行动关系已于2024年11月4日终止[4] - 三方所持股份将分别单独计算,各自独立行使表决权[4] 会议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8:30-11:30和14:30-17:30[6] - 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6] - 自然人股东需提供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6] - 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预先登记[6]
新五丰: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6 11:08
董事会决议公告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7名董事全部参加表决,会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1] - 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 会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内部管理制度 [1][2] 公司治理制度更新 - 会议通过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多项信息披露相关制度 [2] - 会议审议通过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2] - 会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专项管理制度 - 会议通过了《对外捐赠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专项管理制度的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 会议审议通过了《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相关制度 [3] - 会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制度》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其他重要决议 - 会议通过了《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以规范外部信息管理 [4] - 会议审议通过了《股东会议事规则》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 会议通过了注销湘乡分公司的议案 [4]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
新五丰(600975) -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稿)
2025-06-06 10:47
战略委员会 - 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3]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委员[7]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总经理任组长[3] 审计委员会 - 成员三至五名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独董任召集人[13] - 负责监督评估审计、审阅财报、监督评估内控等[14][15] - 披露财报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5]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13] - 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13]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2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22]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成员3 - 5名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2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2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26]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29] - 经理人员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29]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委员[3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32] - 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33] 提名委员会 - 成员三至五名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3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7]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37] - 召开会议提前三天通知,主任委员主持[4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41]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42] - 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42] 实施细则 - 两个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试行,解释权归董事会[34][43]
新五丰(600975) -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06-06 10:47
董事会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6][9]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发书面通知,临时提前三日[11] 会议事项变更规则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需提前三日发变更通知或顺延等[13] - 临时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需事先获二分之一以上董事认可并记录[13] 会议举行及表决规则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18] - 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就未通知提案表决[20] - 审议提案形成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5] - 董事回避表决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及通过相关规定[27] 提案审议规则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32]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有问题,会议应暂缓表决[33] 会议记录及公告规则 - 秘书安排人员记录会议,可视需要制作纪要和决议记录[35][36] - 与会董事需对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37] - 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38] 其他规则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39]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40]
新五丰(600975) -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06-06 10:47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公司制定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 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4][5]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等[6] - 职责涵盖信息披露、活动组织等[6][7]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网站等[7] 制度实施与管理 - 特定情形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8][9] - 人员活动中不得违规透露信息[9] - 董事会秘书是负责人[11] - 证券事务部负责日常事务及培训[11][13]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实施,修订解释权归董事会[15]
新五丰(600975) -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06-06 10:47
捐赠规模 - 净资产小于100亿元,年度累计捐赠不超100万元[8] 审批流程 - 单笔或年度累计捐赠50万元以下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8] - 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由董事会审议批准[9] 捐赠相关 - 捐赠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3] - 范围含救济性、公益性及其他捐赠[5] - 不得向控股股东等特定对象捐赠[6] 后续管理 - 经办部门捐赠后书面报告报证券事务部备案[10] - 财务部对批准捐赠事项建备查账簿登记[11]
新五丰(600975) -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06-06 10:47
信息制度范围 - 适用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等及外部单位或个人[2] 信息披露限制 - 定期、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外泄内容[3] - 年报公开披露前不得提前向无依据外部单位报送资料[3] - 向特定外部报送年报信息不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4] 信息报送流程 - 对外报送信息需经多级审批[4] 信息保密要求 - 未披露报送信息作内幕信息,提醒禁止内幕交易[4] - 外部单位不得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及用于证券买卖[4] 违规追责 - 外部单位违规致损公司将依法追责[5]
新五丰(600975) -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修订稿)
2025-06-06 10: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4]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5]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 独立董事候选人无最近36个月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6]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独立董事选举与补选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2] - 独立董事缺任应在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补足[5] - 解除或辞职致比例不符,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3][14]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2]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3]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0]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2]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不履职时两人及以上可自行召集[21] - 发现问题应尽职调查并向交易所报告[18] - 特定情形应及时报告并声明[19] - 书面记载履职情况[21]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3] 公司资料与会议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3][24]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24]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解决可报告[25]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25]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5] 津贴与制度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26] - 公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2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新五丰(600975) -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06-06 10:47
募集资金支取与专户管理 - 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发行募集资金净额20%,通知保荐或独立财务顾问[6]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调查,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资金用途与项目管理 - 改变发行申请文件所列资金用途,须经股东会决议[10] - 超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重新论证募投项目[13] 资金置换与投资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14]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不得长于授权期限且不超12个月[16] 账户管理与公告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2个交易日内报上交所备案并公告[16]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6] 流动资金补充 - 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得变相改变用途且仅限主营业务[17] -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12个月,归还到期前次用于补充的募集资金[18] - 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不超总额30%[20] 节余资金披露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低于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1]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22] 资金监督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9]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9]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存放与使用出具鉴证报告[31]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31]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调查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31]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31] - 董事会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披露核查和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32] 违规处理与制度执行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督促公司、商业银行整改未履行协议情形并报告上交所[3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后实施[36]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依相关规定执行[36]
新五丰(600975) -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修订稿)
2025-06-06 10:47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用累积投票制,投票权数等于股份数乘应选董事人数[5] - 独董与非独董选举分开投票,投票权数分别按相应董事人数计算[8] - 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多轮选举需重新计算[8] - 可按意愿分配票数,但所投董事人数不超应选人数[8] - 投票总数多于表决票数或所投人数超应选人数,投票无效[9] 选举当选规则 - 等额选举,获超半数选票当选[11] - 等额当选人数不足章程规定三分之二,进行第二轮选举[11] - 等额第二轮未达要求,三个月内再开股东会选缺额董事[11] - 差额选举,获超半数选票且人数不超应选人数当选[11] - 差额超半数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票数排序,相同则二轮选举[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