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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众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9 09:44
会议信息 - 公司2024年12月13日发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19日通讯表决召开[3] - 会议应参会监事5名,实收有效表决票5份[3] 议案表决 - 《公司关于推荐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票占100%[4] 候选人情况 - 公司推荐陈奇军、焦海华、杨庆宏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4]
新疆众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19 09:44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月6日11点在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召开[4]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1月6日,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有不同投票时段[6]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30日[14]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1月2日、3日特定时段,地点在公司证券部[17] 议案信息 -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的议案》应选6人[8] -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4人[8] -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应选3人[9] 投票规则 - 股东每持有一股拥有与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25] - 持有100股股票在不同选举议案有对应表决权数[25][26] - 投资者可将500票集中或按任意组合分散投给“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候选人[26]
新疆众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9 09:44
会议情况 - 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11名董事全参会[3] - 《公司关于推荐第十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票占比100%[4] - 《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占比100%[7]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含10名非职工代表和1名职工代表[4] - 拟推荐6名非独立董事和4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4] 人员信息 - 孙健57岁,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0] - 张新62岁,任公司董事等多职[10] - 刘志波61岁,任公司董事等职[10] - 黄汉杰45岁,任公司董事等职[10] - 刘相法63岁,山东大学材料学科教授等[12]
新疆众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公告
2024-12-19 09:44
独立董事提名 - 新疆众和董事会提名刘相法、熊慧、王林彬、姚曦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23] - 不得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23]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15][24]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15][24]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3家[15][24] - 在新疆众和连续任职不超6年[15][24]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履行职责必需工作经验[38] 候选人情况 - 姚曦具备注册会计师等资格,有5年以上财务管理专业全职工作经验[6][42] - 刘相法、熊慧、王林彬具备5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必需工作经验[20][28] - 刘相法、姚曦承诺提名后参加上交所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证[1][10] - 熊慧、王林彬已参加证券交易所培训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1] -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三家,在新疆众和连续任职未超六年[6][32][42] - 刘相法、熊慧、王林彬已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16][25][33][43] - 刘相法、熊慧、王林彬确认符合上交所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要求[16][25][43] 声明相关 - 提名人声明于2024年12月19日发布[9] - 刘相法、熊慧声明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19][27] - 姚曦声明日期为2024年12月19日[46] - 声明人承诺任职后不符资格将辞去职务[35][44] - 声明人承诺任职期间遵守相关要求,确保履职不受影响[44] - 声明人最近36个月内无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42] - 声明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无因特定情况被解除职务情况[42] - 声明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任职资格的情况[43]
新疆众和: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25 10:03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2021年向340名激励对象授予2.22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5.05元/股,授予4459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10.09元/份[14] - 2022年向101名激励对象授予27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5.40元/股,授予541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9.43元/份[15] - 2023年向98名激励对象授予26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5.40元/股,向99名激励对象授予527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9.43元/份[18] 激励计划调整情况 - 2022年因2021年度利润分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调整为4.91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调整为9.90元/份[17] - 2023年因2022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调整为9.55元/份,预留授予部分调整至9.08元/份[19] - 2024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调整为4.39元/股,预留部分为4.93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调整为9.43元/份,预留部分调整至8.96元/份[27] 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情况 - 2022 - 2024年多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2024年拟回购注销121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48.50万股、注销股票期权355.60万份[18][23][25][26][28] 激励计划解除限售与行权情况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392名,首次授予部分解除限售数量809.52万股、预留授予部分119.00万股,占总股本0.67%[40][41][55][58] - 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398人,首次授予部分行权数量1652.80万份,预留授予部分236.00万份,占总股本1.37%[64][78] 业绩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021 - 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考核目标分别为不低于100%、120%、140%[47]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2022 - 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考核目标分别为不低于120%、140%[47] - 激励对象所在分公司、子公司需至少完成利润总额业绩指标的80%,否则对应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由公司处理[47][72] 业绩数据 - 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108.94万元,2023年度为156141.21万元,2023年度较2020年度增长344.73%[53][54][57][77] 高管可行权情况 - 董事长、总经理孙健本次可行权数量48万份,占本次授出股票期权总量的0.96%,占目前股本总额的0.035%[84] - 董事、副总经理边明勇本次可行权数量24万份,占本次授出股票期权总量的0.48%,占目前股本总额的0.017%[84] - 董事、财务总监陆彫等7人本次可行权数量均为20万份,各占本次授出股票期权总量的0.40%,各占目前股本总额的0.015%[84] 其他 - 2021年9月28日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29][63] - 公司就本次行权、回购注销、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尚需履行相关手续[86][87][88]
新疆众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2024-11-25 10:03
激励计划行权与限售 - 2024年8月29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行权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议案[5] -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为1652.80万份,占股本总额1.20%[5] -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9.43元/份[5] -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实际可行权期为2024年11月29日至2025年11月14日[5] 过往激励操作 - 2022年为330名激励对象办理1318.50万份行权,占股本总额0.98%[10] - 2022年12月30日回购注销4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4.91元/股,注销120000份股票期权[11] - 2023年1月4日向98名激励对象授予26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5.40元/股[11] - 2023年1月4日向99名激励对象授予527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9.43元/份[11] 激励计划历程 - 2021年9月10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事项[6] - 2021年9月2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事项[7] 其他激励数据 - 为413名激励对象办理1534.4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占股本总额1.14%[13] - 2023 - 2024年累计注销约1986.3万份股票期权[13,14,15,17,18,19,21] - 2023 - 2024年累计回购注销约114.6万股限制性股票[14,15,17] - 2021年11月15日首次授予4407万份股票期权,授予价10.09元/份[18] - 2022年6月29日预留部分授予527万份股票期权,授予价9.43元/份[18] 行权价格调整 - 2022年10月24日首次授予行权价由10.09元/份调为9.90元/份[22] - 2023年5月11日首次授予行权价由9.90元/份调为9.55元/份,预留部分由9.43元/份调至9.08元/份[23] - 2024年5月24日首次授予行权价由9.55元/份调为9.43元/份,预留部分由9.08元/份调至8.96元/份[23] 回购注销情况 - 2024年11月4日回购注销485,000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回购价4.39元/股,预留授予回购价4.93元/股[17] - 2023年12月22日回购注销298,000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回购价4.63元/股,预留授予回购价5.12元/股[14] 行权条件与业绩 -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比例为40%,行权条件已达成[26] - 2020年度归母净利润为35108.94万元,2023年度为156141.21万元,增长344.73%[26] - 16名激励对象所在分公司未完成业绩指标80%,对应355.60万份股票期权已注销[26][27] 本次行权详情 - 本次首次授予部分行权数量为1652.80万份,行权人数为308人,行权价格为9.43元/份[28][29] - 本次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期为2024年11月29日至2025年11月14日[30] 人员行权情况 - 董事长孙健本次可行权数量为48万份,占本次授出股票期权总量的0.96%,占股本总额的0.035%[31] -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296人)本次可行权数量为1399.20万份,占本次授出股票期权总量的28.36%,占股本总额的0.102%[32] 监事会与律师意见 - 监事会同意392名激励对象的928.52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398名激励对象的1888.8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34] -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行权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满足行权条件,但需履行信息披露和办理相关手续[36] 财务影响 - 公司在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等待期摊销相关费用,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33]
新疆众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说明会会议记录
2024-11-19 08:57
业绩与分红 - 2024年公司仅拿出净利润的10%分红[7] - 2023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重大项目等[2] 行业与经营 - 高纯铝等产能增快,价格和利润下滑,电子铝箔供需平衡[2] - 铝合金等盈利好,铝电子材料盈利有压力[5] 项目进展 - “绿色高纯高精电子新材料项目”设备安装调试中[3] - 几内亚氧化铝项目推进,石墨烯导线杆材进展慢[7] 未来战略 - 做精做强铝电子新材料产业链,发展新产品[8] - 无上下游产业并购重组计划[8] 应对措施 - 氧化铝价格上涨,公司采购做套期保值[10]
新疆众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11-11 07:56
业绩说明会信息 - 2024年11月19日11:00 - 12: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3][6] - 地点为上证路演中心,方式是网络互动[3][6] - 投资者11月12 - 18日16:00前可提问[3][7] - 董事长等人员参加[7] - 联系人刘建昊、朱莉敏,电话0991 - 6689800,邮箱xjjw600888@joinworld.com[8] 报告发布 - 2024年10月30日发布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3]
新疆众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2024-11-08 08: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代码:600888 |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公告编号:2024-075 | | --- | --- | | 债券代码:110094 |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暨上市公告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8,095,2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8,095,2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9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 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 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
新疆众和: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08 08:36
T&P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N 法律意见书 天阳证发字[2024]第 07 号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 888 号绿城广场写字楼 2A 座 7 层 邮编:830002 电话(0991)3550178 传真: (0991)3550219 新疆众和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 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第二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 J T&P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新疆众和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目 录 | 第一节 | 律师声明事项 | | --- | --- | | 第二节 | 法律意见书正文 | | | 一、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 | | | 二、关于本次回购注销事项 . | | | 三、关于本次解除限售事项 . | | | 四、关于本次行权事项 . | | | 五、结论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