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民集团(6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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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民集团(600824) - 益民集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修订)
2025-08-25 08:01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为进一步优化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机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制订本规程。 第一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计、监督作用, 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会计 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表决,经 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核。审计委员会成员无法保证公 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 在审计委员会表决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 在向董事会提交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同时,审计委员会应当 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第七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协调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 积极为审计委员会履行上述职责创造必要条件。 第八条 在年度报告 ...
益民集团(600824) - 益民集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5 08:01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和权限,保证董事会秘书依法行 使职权、履行职责, 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 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文件保管、公 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 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的日常工作机构,由董事 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任职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 ...
益民集团(600824) - 益民集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5 08:01
第一章 总 则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或"本公司"、"集团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 建立规范、有效、科 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保障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益民商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 理制度》(以下称"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集团公司及公司 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其现金或 非现金资产作价,在境内外进行的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活 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 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 (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委托 理财、委托贷款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 的各种投资,包括股权投资、 ...
益民集团(600824) - 益民集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8-25 08:01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主任委员在委 员内选举产生,如果董事长出任委员,则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并 报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战略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负责日 常工作联络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 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 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 独立董事。 ...
益民集团(600824) - 益民集团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5 08:01
第一条 为健全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公司内部监督,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根据 国家颁布的有关内部审计法律法规、实施条例、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级全资、控股企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公司及所属企业的财务收 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 进公司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审计部门向董事会负责,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独 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负责 日常工作联络等工作。 第五条 公司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其履行职责必需的经费,列入公司财务预算,并予以保证。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 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章 内审职责和权限 1 第九条 对国家财政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条例和办法的执 行情况进行审计。 第十条 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
益民集团(600824) - 益民集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025-08-25 08:01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 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 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 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应立即按照发行申请文 件所承诺的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的使用。 第四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本着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 按照发行申请文件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 况,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安全,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非经公司股东会依法作出决议,任何人无权改变公司公开披露的 募集资金用途。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 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章程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六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
益民集团(600824) - 益民集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5 08:01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行为,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提高年报信息 披露质量和透明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 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 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分公司和子 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 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 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 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 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 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 ...
益民集团(600824) - 益民集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8-25 08:01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 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 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经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
益民集团(600824) - 益民集团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5 08:01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行为, 督促上述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益 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经选举产生的董事会成员(包括独立 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 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 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 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 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 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 ...
益民集团(600824) - 益民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5 08:01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