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药业(600750)

搜索文档
江中药业:江中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7 09:43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 订)》《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中药业"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议 案涉及的相关事项,公司已将相关情况提前与我们充分沟通并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后,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汪志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 发展,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给予股东合理回报 的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方 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 的议案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 ...
江中药业:江中药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3-10-27 09:43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8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二、通知债权人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债权 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 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 1 / 2 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 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 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 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 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
江中药业:江中药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09:43
江 中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遴选,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 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研究并拟订董事会的 规模和构成; (二)研究并拟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提名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 ...
江中药业:江中药业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09:43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应当按年度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 董事,并应当确 ...
江中药业:江中药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0-27 09:43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9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匹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时公司因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的限制性 股票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变动,现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章 总则 |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 | 629,581,958 元。 | 629,581,958629,444,958 元。 | | | 第三章 股份 | 第三章 股份 | | 2 | 第 二 十 二 条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为 | 第 二 十 二 条 公 司 股 ...
江中药业:江中药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09:43
江 中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非 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 ...
江中药业:江中药业公司章程(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09:43
江 中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JIANGXI JIANGZHONG PHARMACEUTICAL CO.,LTD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 10 月 1 江 中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JIANGXI JIANGZHONG PHARMACEUTICAL CO.,LTD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2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三节 董事会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党委会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
江中药业:江中药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7 09:43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4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1 日以书面形式 发出,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1 / 5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辞职原因,已不符合 ...
江中药业:江中药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2023-10-27 09:43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7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属 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507 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 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88,000 股;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4.5998 元/股。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1 名激励对象因辞职原因,已不符合激 励条件,公司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 ...
江中药业:江中药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09:43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独立董事应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 通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 法、本年度审计重点;独立董事应听取公司财务总监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的汇报。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公司独立董事 年报工作制度如下: 第一条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 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二条独立董事应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 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并要求公司安排对有关重大问题的实地考 察。 第四条独立董事应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沟通 初审意见;独立董事应审查董事会召开的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 判断的资料信息的充分性,如发现与召开董事会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 情形,独立董事应提出补充、整改和延期召开董事会的意见,未获采纳时可拒绝 出席董事会,并要求公司披露其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及原因。公司应当在董事会 决议公告中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