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旭股份(60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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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旭股份(600732.SH)子公司山东爱旭与关联方签署设备采购合同
智通财经网· 2025-12-10 11:12
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 公司下属子公司山东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苏州普伊特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签署了《设备采购合同》[1] - 合同采购内容为光伏电池片湿法生产设备共计15套(25台)[1] - 合同总金额为5508万元人民币(含税)[1] - 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1] 公司资本支出与产能建设 - 公司通过子公司进行设备采购,涉及金额超过5500万元,表明公司正在进行产能相关的资本投入[1] - 采购的设备类型为光伏电池片湿法生产设备,直接指向光伏电池制造的核心生产环节[1]
爱旭股份:12月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0 10:48
公司治理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九届第四十三次董事会会议 [1] - 会议审议了包括《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在内的文件 [1] 公司财务与业务构成 - 2024年1至12月份,公司营业收入的98.49%来自新能源行业,其他业务占比1.51% [1]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277亿元 [1]
爱旭股份(600732.SH):与关联方签署设备采购合同
格隆汇· 2025-12-10 10:45
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下属子公司山东爱旭与关联方苏州普伊特签署设备采购合同,采购光伏电池片湿法生产设备共计15套(25台),合同总金额为5508.00万元(含税)[1]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1] - 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同一关联方苏州普伊特累计发生关联交易共13笔,授权或签署合同总金额为1.25亿元(含税)[1] 公司资本支出 - 公司近期进行设备采购,涉及光伏电池片湿法生产设备,合同金额为5508.00万元[1] - 公司过去一年内与同一供应商的累计交易金额达到1.25亿元[1]
爱旭股份(600732)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2-10 10:45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12月29日13点30分在浙江义乌召开[4] - 网络投票2025年12月29日进行,交易和互联网平台有不同时段[3][4] - 审议非累积投票议案3项,累积投票议案2项[5] 议案相关 - 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5] - 特别决议议案1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3项[6] 股东信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22日,A股代码600732[10] - 应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为陈刚等3个[7] 投票规则 - 股东100股对应不同议案有不同选举票数[20] - 授权委托书需明确表决意向及投票数量[19]
爱旭股份(600732) -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10 10:45
会议安排 -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5日以邮件送达[2] - 会议于2025年1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 参会情况 - 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3名[2] 审议结果 - 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署设备采购合同的议案》[3] -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回避、弃权均0票[3] 后续安排 -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爱旭股份(600732)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10 10:45
会议信息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2] - 计划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开放网络投票平台[8] 议案审议 - 子公司拟采购15套设备,合同总金额5508万元[5] 董事相关 - 第九届董事会各董事任期于2025年12月11日届满[6] - 提名陈刚等7人为第十届董事会候选人,任期三年[6][7] 持股情况 - 陈刚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共计26.9931%[12] - 梁启杰等3人分别持有一定比例股份,何敏等3人未持股[13][14][16][17][18]
爱旭股份: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光伏电池片湿法生产设备
华尔街见闻· 2025-12-10 10:42
交易概况 - 交易标的为子公司山东爱旭向关联方苏州普伊特采购光伏电池片湿法生产设备15套(25台)[1] - 交易金额为5,508万元(含税)[1] - 交易目的为满足济南基地最新一代ABC技术工艺生产需要[1] 关联关系 - 关联方为苏州普伊特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1] - 关联原因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刚同为苏州普伊特实际控制人(通过珠海横琴明皓持股70%间接控制)[1] 累计关联交易 - 最近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方累计发生关联交易13笔[1] - 累计合同总金额12,515.47万元(含税)[1] - 累计交易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需提交股东会批准[1] 定价公允性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商定程序报告》确认交易公允性[1] - 预估毛利率约26%-30%,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捷佳伟创、迈为股份等)毛利率水平相当[1] 审议程序 - 交易已获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陈刚回避表决)[1] -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1] - 交易尚需股东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1]
爱旭股份(600732)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12-10 10:35
关联交易 - 公司子公司山东爱旭拟向苏州普伊特采购设备,合同总金额5508万元含税[1][9] - 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方关联交易合同金额12515.47万元含税[2][21] - 关联交易需股东会批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 交易细节 - 苏州普伊特注册资本3000万元[5] - 预付款、发货款、验收款各30%,质保款10%[13] - 卖方在买方付完前两款后120日历日内完成交付[11] 表决情况 -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6票同意、1票回避通过关联交易议案[2][22] -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关联交易[22] -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23] 毛利率 - 2025年1 - 6月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毛利率均值32.95%,2024年31.04%,2023年32.22%[18] - 本次拟采购设备整体预估平均毛利率约26% - 30%[19]
爱旭股份(60073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0:3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7] - 独立董事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7]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7] - 候选人不得为特定股东及其亲属[8][9] - 最近36个月内无相关处罚和谴责通报[10]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3] 履职要求 - 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并辞职,公司60日内补选[15]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2] 职权行使 - 审计委员会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1]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18]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召集人,相关事项需审议[20]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异议意见[18] - 持续关注事项执行情况,违规及时报告[19] 公司支持 - 应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等[26]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提前3日提供资料,保存10年[26]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有问题可延期,董事会采纳[26]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7]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7] 其他 - 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制作会议记录,载明独立董事意见[23]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10年[23]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含出席次数等,按时披露[24]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2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董事会负责制定等[30]
爱旭股份(60073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0:32
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为报告义务人[2]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诉讼仲裁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诉讼仲裁需报告[11] 制度相关 -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经2025年12月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1] - 公司董事会是重大信息管理机构,信息内部报告工作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5] - 控股股东转让股份致股权结构变化,应在达成意向前报告公司[1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报告[12] - 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当日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义务人应提供相关材料[17]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报告形式多样[1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传递需明确经办人等[1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义务人及知情人员不得泄漏内幕信息[17] - 董事会秘书负责回答咨询等信息披露管理工作[19] - 瞒报、漏报、误报重大事项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20]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