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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旭股份(60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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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旭股份(60073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10:32
人员任职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的1/2[4] -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 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法人单笔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3%以上,未达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11] - 单笔金额超500万元,且未达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标准的赠与或受赠资产事项,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11] - 单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未达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其他交易事项,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11] 总经理职责 - 总经理需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年报、半年报、季报、上一年度总结报告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15] - 总经理需向董事会临时报告重大合同签订执行、资金运用、盈亏情况等[15] 审计相关 - 公司审计部审计报告同时报总经理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分歧上报董事会[19] -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离任时公司有权进行离任审计[18] 制度通过 - 《总经理工作细则》于2025年12月9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
爱旭股份(600732) - 外汇及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0:32
制度审议 - 外汇及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于2025年12月9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1] 交易品种 -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为白银、铝等与生产所需原材料相关的商品[2] 审议标准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7]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7] 额度期限 - 对未来12个月内交易范围、额度及期限等合理预计并审议,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7] 报告机制 -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经办人员每日向总经理或其授权审批人报告汇总持仓等信息[10] -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至少每月向总经理或其授权审批人报告交易情况[11]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由资金管理部负责实施,至少每季度报告交易情况[11][12] 业务操作 - 公司按不同月份实际生产能力确定和控制当期期货套期保值量[15] - 期货头寸建立、平仓要与所保值实物合同在数量和时间上匹配[16] 风险处理 - 六种情况套期保值经办人员应立即逐级报告至总经理或其授权审批人[16] - 汇率剧烈波动时资金管理部分析上报,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下达指令[16] - 风险处理时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召集会议分析,相关人员执行决定[16] 风险防控 - 公司合理计划安排保证金,选择保值合约避免流动性风险[17] - 公司按规定安排使用期货业务人员,加强培训提高素质[17] 信息披露 - 公司开展外汇及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按规定及时披露信息[19] - 业务出现重大风险达披露标准时公司及时对外披露[1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22]
爱旭股份(60073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0:32
制度审议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经2025年12月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1] 管理原则 - 管理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2]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6] - 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多方式与投资者沟通[5] 沟通保障措施 - 保证投资者联系渠道畅通,专人负责并及时反馈[7] - 在特定情形下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8]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9] - 接受调研时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9] - 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签署承诺书[10] - 处理投资者诉求并及时答复[11]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12]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有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八项工作职责[12] 行为规范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不得有透露未公开信息等八种情形[13] 人员素质与培训 - 投资者关系管理从业人员应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四项任职素质和技能[13] - 可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培训[14] 档案管理 - 按规定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14] 违规责任 - 投资者关系工作相关违规人员造成重大损害或损失应担责[14]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不一致时及时修改[16]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6] - 制度制定和修改需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6]
爱旭股份(60073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0 10:32
委员会规定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于2025年12月9日审议通过[1] - 委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组织架构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委员内选举产生[6]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7]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7] - 董事会未采纳建议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7]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2]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12]
爱旭股份(600732) - 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0:32
财务制度 - 财务管理制度于2025年12月9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 - 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每季末做一次账龄和清收情况分析[7] - 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每年末由资产管理部门盘点一次[7] 公积金提取 - 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18] -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18] 财务报告 - 公司财务报告分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 子公司与关联交易 - 公司控股子公司须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应财务管理办法[22] - 公司关联交易按相关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后执行[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财经管理部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3] - 原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废止[23]
爱旭股份(60073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0:32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议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25年12月9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 资金支取与置换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需通知保荐人等[7]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置换[11] - 支付特定事项以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置换[11] 资金使用与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12个月[12]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4] - 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7] - 募集资金存专项账户,超募资金也专户管理[7] - 募集资金原则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等[10]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2] - 使用超募资金需董事会决议等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元或5%可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15] - 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占净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5]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5%可免特定程序定期报告披露[16] 项目相关规定 - 募集资金投入未达计划50%且超期限需重新论证项目[21] - 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公告多项内容[25] - 拟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公告相关内容[26] 监督与披露 - 资金管理部设台账,审计部至少半年检查存放使用情况[27]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专项报告披露[27]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等需董事会审议等后披露[21]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特定情形需股东会审议通过[22] - 年度审计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鉴证报告随年报披露[1] - 董事会专项报告披露保荐人核查及会计师鉴证结论意见[1] 其他 - 公司配合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审计提供资料[1] -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处分责任人必要时担责[1] - 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30]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规定执行[30]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自通过日实施原制度废止[30] - 制度实施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31]
爱旭股份(60073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0:32
制度审议 - 制度经2025年12月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1] 内幕信息界定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属内幕信息知情人[4]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属内幕信息[7]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百分之三十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属有公司债券时内幕信息[8]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属有公司债券时内幕信息[8]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重大损失属有公司债券时内幕信息[8] 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0] - 进行重大事项时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4] - 报送含未公开年报等信息统计报表时,经办人要求外部人员填写登记表[14] 档案保存与报送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5]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5]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两个工作日内报送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18] 保密与自查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控制知情范围在最小[17] - 按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证券情况自查[18] 协助与处罚 - 证券公司等协助公司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并核实信息[19] - 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违规将被处罚[18] 股东要求 -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权利要求获取内幕信息[18] 制度执行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0] - 制度与其他规定冲突时按有效规定执行并参照修订[20]
爱旭股份(60073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0 10:32
制度通过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于2025年12月9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1] 辞任生效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4] 职务处理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30日内解除其职务[5] 义务与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任职结束后有效,其他忠实义务1年内有效[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实际离任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股份[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9] 损失赔偿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要求赔偿[10]
爱旭股份(60073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草案)
2025-12-10 10:32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73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 (经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本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 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执行股东 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向股东会负责及报告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由 7 至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 低于 1/3。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 ...
爱旭股份(600732)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草案)
2025-12-10 10:32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732)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草案) (经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 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关联股东应当在股东会上就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 决; (三)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关联董事应当在董事会上就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 决; (四)董事会应当客观判断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必要时应当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