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60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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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能源(600726)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0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影响股票交易价格[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股权变化大,影响股票交易价格[5]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影响公司债券交易价格[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公司债券交易价格[6]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影响公司债券交易价格[6]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上海证券交易所[1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配合登记备案[13]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4] -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在特定时间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16] - 公司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应在二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部门[17] - 2022年10月印发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废止[22] 登记备案流程 - 内幕信息登记备案需知情人填登记表并报告至董事会秘书[13] - 董事会秘书需向董事长报告并核实登记表内容[13] - 公司应按规定向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交所报备内幕信息[13] 其他 - 公司股票代码为600726、900937[25][28] - 公司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定期自查并追究责任[17]
华电能源(600726)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2025-10-29 11:30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 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 法规及《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 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 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 的;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 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 ...
华电能源(600726)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0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 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 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 与发行申请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 告。 第四条 本制度作为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 — 1 — 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 ...
华电能源(600726)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0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 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 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公司证券法务部(董事会办公室)为负责公司信息披露 的常设机构,即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 调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包括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接待来访、回答咨询, 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准备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信 息披露文件,与新闻媒体联系刊登披露的信息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 1 — 1.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2.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发 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
华电能源(600726)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5-10-29 11:30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 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 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 1 — 公司应当 ...
华电能源(600726)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10-29 11:30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投资者的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 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 的会议(以下简称" ...
华电能源(600726)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10-29 11:30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等及《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公司控股子公司与 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可能导致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 露规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 常管理的职责。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基层企业(以下简称"各单 位")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六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七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 — 1 — 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所列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 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 ...
华电能源(600726)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0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性和股东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华电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 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 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 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 1 —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 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五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 向董事会 ...
华电能源(600726)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0-29 11:30
第一章 总 则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四)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第一条 为提高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 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 定联络人。公司指派董事会秘书和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证 券事务代表负责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系,以公司名义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办理信息披露、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事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第二章 选 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 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 1 —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
华电能源(600726) -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办法
2025-10-29 11:30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加强公司重大信息的快速归集和有效管 理,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和《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信息"是指《股票上市规则》所界 定的重大事项及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 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三条 适用于本制度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负责人; (三)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委派至参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六)上述部门或企业指定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七)其他可能知悉公司重大信息的人员。 — 1 — 本制度"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信息的统计范围应当涵盖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