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投发展(600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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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投发展: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总第113次)会议资料
2024-08-14 09:31
债券发行 - 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13.25亿元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期限不超10年[13] -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20亿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期限依品种而定[23][25] 融资计划 - 公司拟进行不超30亿元永续债融资,期限无固定期限,利率不超8%[38] - 公司拟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基石租赁融资不超1亿元,期限不超36个月,年利率不超5%[58] 担保事项 - 公司拟就三项融资合计不超63.25亿元向控股股东京投公司申请担保,担保年费率1%,每年不超6325万元[45] -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由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31]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基石保理开展京投云信业务,授信额度5亿元,期限3年[71] - 公司与基石(天津)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云信业务暨关联交易[81] 股权结构 - 截至2024年3月31日,京投公司持有公司40%股权,为控股股东[46][49][75] 法规修订 - 2024年拟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85][87][89][91] 人员提名 - 经股东提名郭洪林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93]
京投发展: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向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8-05 11:11
关于公司拟向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担 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编号:临2024-051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是否为关联交易: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持有公司 40.0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京投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3.25 亿元(含 13.25 亿元)的公司债券、拟发行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 工具及拟开展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的永续债融资,由京投公司提供全额 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63.25 亿元。 ● 本次担保有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累计担保金 ...
京投发展: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2024-08-05 11:11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8 月修订)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行为,确 保董事会落实股东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董事会 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并及时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条 董事长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董事会会议,保证董事能够依 法行使权利。 第五条 董事会及其成员,应当在董事会议事过程中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组织机构 第六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一人。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 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 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
京投发展: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基石(天津)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云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8-05 11:11
关联交易 - 拟与基石保理开展京投云信业务,授信5亿,期限3年[3][5][10] - 过去12月关联交易超3000万,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5] - 独董会、董事会通过议案,待股东会审议[7][13][14] 股权结构 - 截至2024年3月31日,京投公司控股40%[8] - 截至2024年3月31日,京投公司持有基石租赁69.965%[8] 财务数据 - 2023年底基石保理总资产213082.31万元等[9] - 2024年3月底基石保理总资产220467.35万元等[9] - 基石保理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9]
京投发展: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024-08-05 11:11
财务管理目标 - 规范财务工作,实现资本保值增值,为股东创造最大利益[4] 财务制度与管理 - 财务行为受国家法律法规及多部门检查[4] - 法定代表人对财务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6] - 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子公司财务总监由股份公司委派[7] - 执行统一会计政策,年度财务报告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9] - 实行全面财务预算管理,预算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依据[11] 资金与资产管控 - 财务管理部制定资金规划和预算,资金调配统一管理[13] - 子、分公司未经批准不得进行投资活动[14] - 资产购置纳入全面预算管理,超预算需按权限审批[15] - 定期组织资产盘点,确保账实相符[16] 税务管理 - 遵守税收法规,制定税收管理制度统筹税务管理工作[17] - 定期对税务风险评估、监测并采取应对措施[17] - 制定和实施各项涉税业务流程规范[17] - 合理实施税务筹划提高效益[17] 风险与信息化管理 - 全面收集信息评估财务风险确定管理策略[18] - 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业务运行[18] - 对重点财务风险领域制定专项管理办法[18] - 加强财务信息化建设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19] - 财务管理部统筹财务信息化管理确保系统可靠[19] 违规处理 - 员工违反财务制度参照奖惩制度执行[21]
京投发展: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2024-08-05 11:11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编号:临2024-049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核查公 司相关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 公司拟申请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25 亿元(含 13.25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 围内确定。 (二)发行方式 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 的公告 一、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 ...
京投发展: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2024-08-05 11:11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8 月修订)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 依法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下列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其他法律意见。 第二章 股东会会议 第六条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 ...
京投发展: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基石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8-05 11:11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编号:临2024-052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基石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 租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拟将部分不动产附属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基石国际融 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石租赁")融资,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 融资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融资年利率不超过 5%。本次售后回租由公司全资子公 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关联关系:基石租赁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京投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有关规定,基石租赁为公司关联法人。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 召开前,全体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 审核,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基石国际融 ...
京投发展: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2024-08-05 11:11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债券(含企 业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信用类债 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应当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以下简称"专户")集中管理。在每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募集资金专 1 户不得存放其他债券募集资金及其他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约定的必须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的偿债资金除外。 第八条 公司应当不晚于募集资金到达专户前及时与受托管理机构、监管银 行签订《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有效期届满 前因受托管理机构或监管银行变更等原因提前终止的,公司应当及时与变更后的 受托管理机构或监管银行签订新的协议。 第九条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应当按照受 托 ...
京投发展: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05 11: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面向 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7月30日以邮件、传真形式发出通 知,同年8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 董事9名。监事会全体成员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通过下列决议: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编号:临2024-047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 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 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试行房地产、产能过剩行业公司债券分类监管的函》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经认真自查,确认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