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集团(600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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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1-22 02:04
公司治理结构优化 -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9] - 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中设置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原董事张峰亮先生于同日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职工代表董事[26][29] -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以行使原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傅颀女士[19] 内部控制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对部分制度进行了新增、修订和废止[1][24] - 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修订并更名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将《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等多部原制度进行拆分或合并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新制度中[1] - 新增和修订后的内控制度已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 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袁先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4][22] - 袁先明先生拥有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在水泥和药业板块有丰富管理经验,现任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5] - 原非独立董事张峰亮先生辞去董事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其职务变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作[26][28] 董事会人事安排 - 公司董事会选举蒋晓萌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16] -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全体9名董事均出席会议,所有议案均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15][18][21][24]
尖峰集团:选举职工代表董事
证券日报· 2025-11-21 15:24
公司治理动态 - 尖峰集团于11月21日晚间发布公告,宣布公司董事会中设置一名职工代表董事 [2] - 该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 - 公司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峰亮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2]
尖峰集团:11月2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1 09:36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十二届14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等文件 [1] 公司业务构成 - 2024年1至12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中,建材行业占比46.69%,医药行业占比32.79%,其它行业占比9.15%,健康品行业占比5.88%,其他业务占比5.49% [1] 公司市值 - 截至发稿,公司市值为46亿元 [1]
尖峰集团(600668) - 《企业文化管理制度》
2025-11-21 09:16
企业文化 - 领导小组审定建设方案并制定规划[4] - 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度建设等工作[4] - 企业精神为团结奋斗等[9] - 企业价值观是创新等[9] - 集团办公室牵头进行文化评估[16] 企业管理 - 人力资源以工作培养人等[8] - 销售建立全面销售信息系统[11] - 生产在成本控制下提高效率[11] - 定期组织员工座谈会等[14] - 制度由董事会编制解释[18]
尖峰集团(600668) - 《发展战略管理制度》
2025-11-21 09:16
战略委员会 - 成员五名,至少含董事长及一名独立董事[6] - 负责研究战略方向、确定规划并提建议[4][5] - 下设工作组负责资料和会议筹备[7] 战略规划 - 以五年规划为主,五年制订、每年评估[9] - 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含发展总结与环境分析[9][11] - 据此编制年度计划[12] 战略管理 - 监控实施情况,偏离报告董事会[13] - 调整时起草方案报审议,完成后总结备案[13]
尖峰集团(600668) -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1-21 09:16
大股东减持规定 - 制度适用于大股东减持及董高人员持股变动[3][4] - 近三年未现金分红或累计分红低于同期年均净利润30%,控股股东等不得特定方式减持[8] - 近20个交易日任一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控股股东等不得特定方式减持[8] - 首次公开发行特定股价情形下相关主体不得特定方式减持[9] - 大股东集中竞价三个月内减持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1%[10] - 大股东大宗交易三个月内减持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2%[10] - 大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受让方六个月内不得减持[10] - 大股东减持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8]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等需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8]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大股东减持情况[6] - 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解除关系,相关方6个月内遵守减持规定[12] 董高人员规定 - 新任董高人员任职事项通过或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3][14] - 董高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披露变动情况[14] - 董高人员在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告前15日或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4] - 董高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5] - 董高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 [16] - 董高人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6] - 董高人员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7]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等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8] 违规处理 - 大股东及董高人员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20]
尖峰集团(60066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1-21 09:16
披露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 秘密披露规则 - 涉及国家秘密可依法豁免披露[3] - 符合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 后续披露要求 - 暂缓、豁免披露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4]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4] 审核与登记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需经多环节核准[6]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7] 其他规定 - 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 - 不符合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7]
尖峰集团(600668)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1-21 09:16
子公司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2] - 建立委派董事制度,定期报告经营事项[4] 财务管控 - 统一母子公司会计政策和期间,编制合并报表[5] - 审定并考核子公司年度预算[6] - 定期审核子公司报表并汇总合并[8][26] 人事任用 - 可推荐、调动子公司财务负责人[30][31] 审计监督 - 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12] 信息披露 - 子公司按规则提供信息,重大事项及时报告[14]
尖峰集团(60066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1-21 09:16
选聘规定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提交前需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2] - 邀请选聘需3个或以上具备资质的事务所参加竞聘[6] - 选聘方式有公开、邀请、单一选聘等[6] 聘期与资料保存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9]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十年[9] 改聘要求 - 改聘需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特定情况除外[11] - 更换应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3] 审计监督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并监督审计工作[6]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和监督情况报告[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