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金桥(60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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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金桥:董事长王颖因工作调动离任
证券时报网· 2025-12-14 07:49
公司人事变动 - 浦东金桥公司董事长王颖因工作调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1] - 该人事变动于12月14日公告,王颖另有任用 [1]
浦东金桥(600639) -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草案
2025-12-14 07:45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7]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全体股东[10]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会议形式 - 公司召开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应提供网络等方式为股东提供便利[15] 表决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公司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2]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证券法》第63条第一、二款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 表决制度 -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度[23]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所有提案逐项表决,按提案提出时间顺序进行表决[23] 表决方式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4] 表决意见 - 出席股东会股东应对提交表决议案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未填等情况计为弃权[24] 计票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并当场公布结果[24] 现场结束时间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现场宣布提案表决情况和结果[24] 中小投资者表决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22]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信息[25] 提案提示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25]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需记载会议多项内容[25] - 会议记录相关人员应签名,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6] 特殊情况处理 - 因特殊原因致股东会中止或无法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向相关机构报告[27] 董事就任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就任时间为决议通过当日[27]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方案[27] 回购决议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次日公告[27] 决议效力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无效,程序或内容违规股东可请求撤销[27]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30][31]
浦东金桥(600639) -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草案
2025-12-14 07:45
附件二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草案) 第一条 为了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 本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应由公司党委会先行研究讨论。董事 会中的党员成员应按照党委会的研究决定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落实党委的决 定。 第四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 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 务。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接到书面提议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 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单独或合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三)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四)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1 议案内容应当属于本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的事项,与议案有关的材料 应当一并提交。 第六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 ...
浦东金桥(600639) - 浦东金桥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5-12-14 07:45
董事会会议 - 2025年12月12日召开十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8人全出席[1] - 审议通过增补董事和独立董事议案,8票同意[1] 董事补选 - 补选董事任期自股东会通过至十届董事会届满[2] - 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候选人情况 - 郭嵘、王俭保等四人候选,均无持股及禁任情形[6,7,10,11]
浦东金桥(600639) - 浦东金桥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季诺)
2025-12-14 07:45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人提名季诺律师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 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5] 独立性与不良记录 - 特定持股、任职关系及近12个月特定情形人员不具备独立性[3] - 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批评的候选人有不良记录[3] 任职限制 -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5]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5]
浦东金桥(600639) - 浦东金桥关于董事离任的公告
2025-12-14 07:45
人员变动 - 刘广安2025年12月29日因工作调动辞去董事等职务[3][4] - 陶武平、LI YIFAN、雷良海2025年12月30日因任职满六年辞去独立董事等职务[3][4][6] 后续工作 - 辞职申请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后生效[7] - 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独立董事补选等后续工作[7] 人员情况 - 陶武平等三人离任使公司独立董事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7]
浦东金桥(600639) - 浦东金桥独立董事候选人(季诺)声明与承诺
2025-12-14 07:45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履职必需工作经验[1] - 不得为特定持股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2] - 不得在特定持股股东单位任职及其亲属[2] - 近36个月无相关处罚和公开谴责等情况[2]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3家[3]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浦东金桥(600639) - 浦东金桥独立董事候选人(邵丽丽)声明与承诺
2025-12-14 07:45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履职所需工作经验[1]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5]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5] - 具备会计专业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博士学位[5] 独立性与任职资格限制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具独立性[2] - 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具独立性[3]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人员不具备任职资格[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员不具备任职资格[3]
浦东金桥(600639) - 浦东金桥关于董事长离任的公告
2025-12-14 07:45
人事变动 - 公司董事长王颖因工作调动于2025年12月30日离任[3][5] - 王颖不再担任董事等职务,离任后不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3][5] 后续安排 - 公司将按程序完成董事补选,王颖做好交接[4] 影响说明 - 王颖离任不影响董事会人数和规范运作[4] 致谢 - 董事会感谢王颖任职贡献[4]
浦东金桥(600639) - 浦东金桥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2025-12-14 07:45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需提交临时股东会审议[1][2]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设职工董事1人,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22]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0] 会议相关 - 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等议案[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10日前书面通知;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0日内召集[2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30]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3000万股,面额股每股10元,上海市财政局认购2.4亿股,上海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认购3000万股[7] - 发起人等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如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一年内不得转让[8]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员工持股计划除外),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7]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9]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子公司相关事项请求诉讼[10]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滥用法人独立地位损害债权人利益需承担连带责任[10][11] 担保与投资 - 公司对外担保单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形需经股东会审议[12][13]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每年对外投资(含增资配股)或处置对外投资总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23] 人员任职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有任职资格限制,如犯罪被判刑未逾五年等不能担任[20]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3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6]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6] - 公司可提取5%任意公积金,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6] 公司其他事项 - 公司根据规定设立党委和纪委,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每届任期一般为五年[3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大会[38]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