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集团(6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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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谊集团: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9-27 07:34
业绩说明会安排 - 2024年10月14日15:00 - 16:00举行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3][5][6] - 2024年9月30日至10月11日16:00前可预征集提问[2][6] - 召开地点为上证路演中心,方式为网络互动[2][3][5][6] 参与人员及联系方式 - 董事、总裁等参加[5] - 咨询电话021-23530152,传真021-64456042 - 880152[7] - 公司邮箱IR@shhuayi.com[6][8] 其他 - 2024年8月27日发布半年度报告[2] - 本次公告2024年9月28日发布[10]
华谊集团:关于全资子公司完全产权房、公有非居住房屋被征收的公告
2024-09-20 07:41
业绩影响 - 征收补偿款及补贴合计26044万元,预计影响税前利润19452万元[3] 交易信息 - 交易标的建筑面积3054.82平方米,评估值22454万元[8][9] - 交易对方为黄浦区房管局及黄浦第二房屋征收公司[7] 时间安排 - 协议生效双钱公司搬离90日内,黄浦区房管局支付补偿款[10] - 预计2024年内完成交房[11] 交易目的 - 交易配合黄浦区旧城区改建,符合公司整体战略[11]
华谊集团:章程
2024-09-10 08:2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2年7月6日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22,005,400股,内资股16,000,000股于1992年12月4日上市,外资股170,000,000股于1992年8月28日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27,471,781元[9] - 公司发起人为上海华谊(集团)公司,1992年8月7日认购432,005,400股[14] - 公司股份总数为2,127,471,781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员工持股等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发起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董事等人员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21] - 董事等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股东要求收回,董事会30日内执行[2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2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0] 担保与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3][34]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特别决议通过[33][53]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3] - 多种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不同主体召集有时间和程序要求[35][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42]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43]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1] - 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以上股东,有权推荐董事、监事候选人[56]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60] 公司组织架构与人员任期 - 公司党委设书记1名,董事长党委书记原则上由一人担任,设专职副书记[61]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64]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3][76]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96] - 监事每届任期3年,连选可连任,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设主席、副主席各一名[101][105] 会议与财报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8][81]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书面送达全体监事[107]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09]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0]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10] -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不同阶段现金分配利润有最低比例要求[112]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13]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聘期一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应提前20天通知[119][121] - 公司通知有不同送达日期规定[124] - 公司合并等情形应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27][128][129]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132]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公司财产按比例分配[132][133][134] -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事项按规定审批和登记[136] - 控股股东定义[138] - 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附件包括相关议事规则[139]
华谊集团: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10 08:25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9日通讯表决召开,3名监事实到[1] 议案表决 - 《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全票通过[1]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全票通过[1]
华谊集团: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公告
2024-09-10 08:25
证券代码:600623 900909 股票简称:华谊集团 华谊 B 股 编号:2024-039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已达成,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272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 4,870,556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23%。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1 年 1 月 28 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届满。 3、本次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于上 市流通前,公司将另行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谊集团")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A 股限制性股 ...
华谊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10 08:25
会议相关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9日通讯表决召开,6名董事全到[1] 激励计划 - 2024年1月29日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届满,为272名对象解除限售4,870,556股[2] 股票回购 - 因离职等,回购注销6名对象311,300股未解锁股票[4] - 因退休或调离,回购注销11名对象419,186股未解锁股票[4] - 因业绩考核,回购注销3,247,331股限制性股票[4] - 合计回购注销3,977,817股限制性股票[4] 其他事项 - 2020 - 2023年度权益分派派息每股0.8元,调整回购限制性股票价格[4] - 同意注册资本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议案[5]
华谊集团: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2024-09-10 08:25
回购注销 - 公司对27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977,817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占注销前股份总数0.1866%[2] - 回购注销后,限售流通股从26,152,835股变为22,175,018股,总股本从2,131,449,598股变为2,127,471,781股[14] 价格调整 -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原回购价3.85元/股,调整后为3.05元/股[3] - 2020 - 2023年度权益分派共计派息每股0.8元[3] 时间节点 - 2020年11月24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4][5] - 2020年12月8日,激励计划获上海市国资委批复[5] - 2024年7月1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调整对标企业议案[7] - 2024年7月2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调整对标企业议案[7] 其他情况 - 本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对财务和经营无实质影响[12][15] - 回购注销及价格调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7][18] - 回购注销及价格调整事项已获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18] - 回购注销及价格调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激励计划要求[18]
华谊集团:华谊集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10 08:25
激励计划进程 - 2020年11月24日,公司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7] - 2020年12月4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国资委批复,同意激励计划草案[8] - 2020年12月16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8] - 2024年7月1日,公司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调整对标企业议案[8][9] - 2024年7月25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调整对标企业议案[9] 限售股相关 - 2024年9月9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为272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4,870,556股[10] - 2024年9月9日,公司同意回购注销3,977,817股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11]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1年1月28日,第一个限售期于2024年1月29日届满[13] 业绩指标 - 2022年归母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以2019年为基数不低于5%[18] - 2022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3.36%[18] - 2022年华谊旗下蜂花、回力老字号品牌销售收入复合增长率以2019年为基数不低于3%[18] - 2022年安全环保投入占制造业收入比例不低于1.8%[18] - 2022年研发费用占制造业收入比例不低于2.2%[18] 解除限售比例 - 2022年公司业绩综合指数分位值为62.32,公司层面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比例为60%[19] - 涉及子公司激励对象,所属子公司考核年度实际业绩达标,解除限售比例为100%[19] - 本次26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评价对应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00%,11名按实际服务年限比例折算[21] 回购注销情况 - 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311,300股未解锁股票将被回购注销[23] - 1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或调离等,419,186股未解锁股票将被回购注销[23] - 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3,247,331股限制性股票将被回购注销[23] - 公司应回购并注销合计3,977,817股限制性股票[23] 权益分派与价格调整 - 公司2020 - 2023年度权益分派,共计派息每股0.8元[25] - 公司需对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价格进行相应调整[25] - 本次回购注销及价格调整事项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6]
华谊集团:股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2024-09-10 08:25
激励计划进程 - 2020年11 - 12月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获董事会、监事会、国资委及股东大会通过[10][11][12] - 2020年11月26日至12月5日激励对象名单公示,4人退出[11] - 2024年7 - 9月调整对标企业及解除限售等议案获审议通过[13] 业绩考核目标 - 2022 - 2024年各解除限售期归母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14] - 2022 - 2024年各对应年份净资产收益率目标分别为不低于3.36%、3.53%、3.7%[14] - 2022 - 2024年蜂花、回力品牌销售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14] - 2022 - 2023年安全环保投入占比不低于1.8%,研发费用占比不低于2.2%[14] 2022年业绩情况 - 归母净利润复合增长率27.03%,2019 - 2022年从62498.23万元增至128121.15万元[18][19] - 净资产收益率5.93%[19] - 蜂花品牌销售收入复合增长率3.56%,2019 - 2022年从7871万元增至8743万元[19][20] - 回力品牌销售收入复合增长率18.31%,2019 - 2022年从125364.00万元增至207611.00万元[20][21] - 安全环保投入占比2.61%,投入80485.56万元,制造业收入3089348.18万元[21][22] - 研发费用占比2.26%,费用69754.45万元,制造业收入3089348.18万元[23][24] - 业绩综合指数分位值62.32,成长、价值创造、运营质量指数分别为58.80、58.80、76.40[24] 其他 - 业绩综合指数计算方式及战略重要性权重[15] - 业绩综合指数60(含) - 65分位时,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比例60%[16][26] - 2024年安全环保投入和研发费用占制造业收入比例目标[15]
华谊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9-10 08:25
股份与资本变动 - 公司将回购并注销A股限制性股票3,977,817股[2] - 公司股本总数将减至2,127,471,781股[2] - 公司注册资本将变更为2,127,471,781元[2] 章程修改 - 章程第六条、二十条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相应修改[2] 后续安排 - 授权董秘处理修订手续,事项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