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2年7月6日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22,005,400股,内资股16,000,000股于1992年12月4日上市,外资股170,000,000股于1992年8月28日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27,471,781元[9] - 公司发起人为上海华谊(集团)公司,1992年8月7日认购432,005,400股[14] - 公司股份总数为2,127,471,781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员工持股等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发起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董事等人员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21] - 董事等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股东要求收回,董事会30日内执行[2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2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0] 担保与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3][34]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特别决议通过[33][53]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3] - 多种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不同主体召集有时间和程序要求[35][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42]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43]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1] - 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以上股东,有权推荐董事、监事候选人[56]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60] 公司组织架构与人员任期 - 公司党委设书记1名,董事长党委书记原则上由一人担任,设专职副书记[61]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64]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3][76]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96] - 监事每届任期3年,连选可连任,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设主席、副主席各一名[101][105] 会议与财报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8][81]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书面送达全体监事[107]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09]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0]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10] -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不同阶段现金分配利润有最低比例要求[112]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13]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聘期一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应提前20天通知[119][121] - 公司通知有不同送达日期规定[124] - 公司合并等情形应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27][128][129]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132]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公司财产按比例分配[132][133][134] -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事项按规定审批和登记[136] - 控股股东定义[138] - 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附件包括相关议事规则[139]
华谊集团: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