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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头股份(60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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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头股份(60053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10:32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除财务资助、担保外,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除财务资助、担保外,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日常交易报告标准 - 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上报[8] - 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上报[9] 重大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10]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重大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2]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报告[12]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高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12]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2] 报告流程 - 重大事项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当日预报[16] - 报告义务人知悉信息后24小时内报书面文件[16] - 董事会秘书接到报告后分析判断并向董事长汇报[17] 审批与披露 - 无需董股东会审议事项由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审批[18] - 须董会审议议案会前规定时间送董事审阅,股东会批准议案或材料会前规定时间披露[18] 信息报送 - 各部门重大信息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报送,子公司经主管领导审核签章报送[19] - 董事会秘书审核信息合规性后提交上交所审核披露[19] 制度要求 - 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真实等[21] - 报告义务人未公开信息前负有保密义务[21] - 报告义务人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22]
狮头股份(60053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10:3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4] - 单笔担保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担保情形需审议[7]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四种情形需审议[8]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议[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交易需审议[9]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两月内召集临时股东会[14]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董事会应两月内召集临时股东会[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董事会应两月内召集临时股东会[14]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16]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应在5日内发通知[16] - 审计委员会未按时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17] 提案与通知规则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2日内发补充通知[19]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公告通知[20] 网络投票与股权登记规则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1] 董事提名与选举规则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22] - 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向董事会书面提交提案并附相关资料[22] - 股东会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40] - 累积投票制下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40] - 每位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乘以本次股东会应选举董事人数之积[41] - 等额选举时,董事候选人选票超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当选[41] - 差额选举时,获超参加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选票且人数等于或小于应选董事人数的候选人当选[42] 决议通过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5]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7] - 关联交易决议需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9] 其他规则 - 会议主持人应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34] - 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五分钟[34] - 公司应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等便利股东参加股东会[40] - 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4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8] - 本议事规则实行后,公司2024年4月公告的《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废止[52]
狮头股份(600539)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10:32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四条 总裁应当具备执行职务的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水平。 (2025年12月修订)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第一章 总则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人员;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 进一步规范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总裁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合法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细则。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第二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副总裁 2-7 名,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各一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三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按所确定的职责分工,主 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五)最近36个月内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 (七 ...
狮头股份(600539) -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10:3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5]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6]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 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会议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其他 - 董事会对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7]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行[14]
狮头股份(600539)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10:32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 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 司应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 的职责。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认定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五条 上市公司与本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二)项所列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而形成该项所述情形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 但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上市公司董事或者高 级 ...
狮头股份(600539) -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10:32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董 事会 ...
狮头股份(600539)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10:32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所属分、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包括正常的关联交易产生的 资金往来,应当严格防范和限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第二章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第五条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 或间接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和资源。 4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1.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 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 产 ...
狮头股份(600539)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10:32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增强财务信息可靠性,维护公司资 产安全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切实 得到遵守,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为实 现内部控制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提升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促进实现公 司发展战略; (三)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提升管理水平,增进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四)确保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 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公司在董事会 ...
狮头股份(600539)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10:32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2 月修订稿) 1 | |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1999]64 号文件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山西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1400001007556,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6 日取得新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40000715931861P。 第三条 公司于二〇〇一年八月一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境内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800 万股(其中,国有股存量发行 800 万股),并于二〇 〇一年八月二十四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名称 中文名称: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Lionhead Technology De ...
狮头股份(600539)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3 10:32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完善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 制和管理治理机制,提高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的规范 性,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该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 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三条 公司应当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并提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 应当依据工作计划,通过会谈、实地考察、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各种形式积极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履行年度报告职责,应当有书面记录,重要文件应 当由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 在年度报告工作期间,独立董事应当与公司管理层全面沟通和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并尽量安排实地考察。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