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光金铅(60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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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光金铅(600531) -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不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公告
2025-08-13 11:00
企业决策 - 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 - 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2] -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需取得国资主管部门批复[2] - 董事会取得批复后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通知[2] 证券信息 - 证券代码为600531,证券简称为豫光金铅[1] - 债券代码为110096,债券简称为豫光转债[1]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3]
豫光金铅(600531) -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025-08-13 11:00
股票发行 - 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6.7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6] - 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9,347,181股,不超过发行前剔除库存股后公司总股本的30%[8]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10] 议案表决 - 多项发行相关议案表决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2][3][5][6][8][9][11][14][15][18][22][24][26][29][31][42] 未来规划与待审议事项 - 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25 - 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待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5]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获通过,待审议[27] - 与豫光集团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构成关联交易,待审议[30]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事宜的议案》获通过,待审议[33] - 《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获通过,待审议[39]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获通过,待审议[41] 股权情况 - 发行前豫光集团持有公司322,799,737股股份,占总股本29.61%,发行后持股比例将超30%[37] 会议信息 - 会议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六次会议[44] - 会议决议签字页日期为2025年8月13日[44] - 独立董事为郑远民、张选军、潘慧峰[44]
豫光金铅(600531) -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13 11:00
股票发行 -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5] - 发行价格6.7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80%[6] - 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9,347,181股,不超发行前剔除库存股后总股本30%[8]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4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10] 股东相关 - 豫光集团认购新股自发行结束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9] - 发行前豫光集团持股29.61%,发行后持股比例将超30%[32] 议案审议 - 多项发行相关议案表决同意票多,均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3][13][15][18][20][22][25][28][31][33] - 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5 - 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20] - 审议通过暂不召开临时股东会,待取得国资主管部门批复后再开[34]
豫光金铅: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资不超4亿元
新浪财经· 2025-08-13 10:35
融资方案 -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亿元 发行价格为6.74元/股 [1] - 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 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1] - 目的为优化资金结构 提高公司营运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1] 审批程序 - 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1] - 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1] - 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1]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8-13 02:24
会议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在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1号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510会议室召开股东大会 [1]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由董事长赵金刚先生主持 [1] - 公司9名在任董事全部出席本次会议 董事会秘书出席 其他高管列席 [2] 议案审议情况 - 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3] -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3] - 议案作为特别表决事项 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法律合规情况 -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邓文胜和王晓律师对会议进行见证 [3]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4] - 会议决议经鉴证确认为合法有效 [4]
豫光金铅股价微跌0.58% 临时股东会通过担保议案
金融界· 2025-08-12 18:34
股价表现 - 8月12日股价报8.50元,较前一交易日下跌0.05元,跌幅0.58% [1] - 当日开盘价为8.53元,最高触及8.54元,最低下探至8.44元 [1] - 成交量为24.02万手,成交额2.04亿元 [1] 主营业务 - 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冶炼及加工,主要产品包括电解铅、黄金、白银等 [1] - 公司是河南省重点企业,业务涵盖资源回收、冶炼及深加工领域 [1] 公司公告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1] 资金流向 - 8月1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859.48万元 [1] - 近五日主力资金累计净流出8949.59万元 [1]
豫光金铅: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2 16:14
股东会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在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1号510会议室召开股东会 [1]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 -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持有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585% [1] -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金刚主持,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议案表决结果 - 非累积投票议案以95.8966%的同意比例获得通过 [1] - 反对票占比3.7976%,弃权票占比0.3058% [1] - 议案涉及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 [1] - 该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1] 法律合规情况 - 律师事务所确认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1] - 会议决议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1] - 法律意见书由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 [1]
豫光金铅: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12 16:14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25日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 [1] - 董事会于2025年7月26日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会议通知 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等内容 [2] - 股东会于2025年8月12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1] 出席会议人员构成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472名 代表股份350,191,919股 占公司总股本32.1201% [2] - 其中中小投资者471人 代表股份77,962,182股 占总股本7.1508% [2] - 参会人员均为2025年8月6日股权登记日收盘时登记在册的股东或代理人 [2]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通过 关联方豫光金铅集团回避表决 [4] - 同意票74,763,151股 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5.8966% 反对票2,960,731股占比3.7976% 弃权票238,300股占比0.3058% [4] - 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与总体表决结果高度一致 同意比例相同 [4] 法律合规性结论 - 股东会召集程序 出席人员资格 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5][3] - 律师事务所确认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将作为本次股东会必备文件 [5]
豫光金铅(600531) -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8-12 09:15
会议信息 - 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8月12日在公司510会议室召开[4]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472人,所持表决权股份77,962,182股,占比10.1585%[4] - 公司9名在任董事全部出席,董事会秘书出席,其他高管列席[6] 议案表决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议案获通过,A股同意票74,763,151,占比95.8966%[7] - 关联股东表决时回避,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获2/3以上通过[8] 其他 - 见证律所是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为邓文胜、王晓[9] - 律师见证结论为会议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9] - 公告发布于2025年8月13日[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