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光金铅(60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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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光金铅拟向控股股东不超4亿定增 去年发7.1亿可转债
中国经济网· 2025-08-14 02:43
发行方案概述 -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豫光集团定向增发不超过59,347,181股A股股票 发行价格为6.74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亿元 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1]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 [1] - 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1][2] 股权结构变化 - 豫光集团现持有公司29.61%股份 发行后控股比例将提升至30%以上 实际控制人仍为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 - 公司2024年8月曾发行7.1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净额6.96亿元 [2] 财务表现 - 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103.95亿元 同比增长21.29% [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9亿元 同比增长35.38% [3][4] - 扣非净利润2.09亿元 同比增长24.15% [3][4]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9.33亿元 较上年同期-3.01亿元进一步扩大流出规模 [3][4]
豫光金铅拟向控股股东定增募资不超4亿元
智通财经· 2025-08-13 11:51
公司融资计划 - 豫光金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豫光集团[1] - 发行采用现金认购方式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亿元[1] -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1]
豫光金铅(600531.SH)拟向控股股东定增募资不超4亿元
智通财经网· 2025-08-13 11:48
公司融资计划 - 豫光金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 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豫光集团 以现金方式认购股份 [1]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亿元 含发行费用 [1] - 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1] 股权结构 - 控股股东豫光集团参与认购 显示大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 [1]
豫光金铅:8月13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13 11:16
公司董事会会议 - 公司第九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 - 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文件 [2]
豫光金铅: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之星· 2025-08-13 11:11
核心观点 -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所有议案均获得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并将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1][2][3][4][5][6][7][8][9][10][11][12][13][14][15][16] 发行方案 - 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 - 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现金方式认购全部股票 [2] - 发行价格定为6.74元/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且不低于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 - 发行数量不超过59,347,181股 不超过发行前剔除库存股后总股本的30% [3]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4] - 发行完成后 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4] 审批流程 - 发行方案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股东会审议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 - 所有议案尚须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5][6][7][8][9][10][11][12][13][14][15][16] - 发行相关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5] 关联交易安排 - 公司与控股股东豫光集团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构成关联交易 [10] - 发行前豫光集团持有公司29.61%股份 发行后持股比例将超过30% 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13] - 根据相关规定 经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后 豫光集团可免于发出收购要约 [14] 配套文件编制 - 公司编制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5][6][7] - 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8] - 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15][16] - 针对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 相关主体作出承诺 [9] 授权安排 -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授权代表全权办理发行相关事宜 包括制定具体方案 调整发行安排 办理审批登记手续及募集资金管理等 [11][12] - 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发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13]
豫光金铅: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3 11:11
核心观点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拟向控股股东豫光集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4亿元 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1][2][5] 发行方案 - 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2] - 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豫光集团 其以现金方式认购全部股票 [3] - 发行价格按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确定 且不低于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 - 发行数量不超过59,347,181股 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 [4]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 [5] - 豫光集团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4] - 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5] 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5] 公司治理 - 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四名关联董事在相关议案表决时回避 [2][3][6][9][11] - 需提请股东会批准豫光集团免于发出收购要约 因其持股比例将超过30% [13][14] - 公司制定了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7][8] - 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5] 审批程序 - 所有议案均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 同意票5票或9票 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2][3][4][5][6][7][8][9][11][13][14][15] -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5][6][7][8][9][11][13][14][15] - 暂不召开临时股东会 待取得国有资产主管部门批复后再行通知 [15]
豫光金铅: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不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3 11:11
公司董事会决议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 [1] - 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1] 股票发行安排 - 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 - 发行事宜尚需取得国资主管部门批复 [1] - 取得批复后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1] - 股东会将审议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1]
豫光金铅: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及投资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之星· 2025-08-13 11:11
核心观点 - 公司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全票通过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拟向控股股东豫光集团定向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4亿元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发行方案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1][2][4][5][10] 发行方案 - 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1] - 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豫光集团 其以现金方式认购全部股票 [2] - 发行价格定为6.74元/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且不低于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 - 发行价格设置调整机制 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将按公式调整:派现调整为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调整为P1=P0/(1+N) 配股调整为P1=(P0+A×K)/(1+K) [3] - 发行数量不超过59,347,181股 不超过发行前剔除库存股后总股本的30% 最终数量以证监会注册为准 [3]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4] - 豫光集团认购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 期间不得转让 [4] - 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4] - 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决议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4][5] 审议文件 - 通过《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5] - 通过《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符合相关规定 [6] - 通过《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符合相关规定 [7] - 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13] 股东回报与权益保障 - 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建立科学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7][8] - 通过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议案 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 [8][9] - 与豫光集团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构成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合理 [9][10] 授权与豁免 -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代表全权办理发行事宜 包括制定调整发行方案、签署文件、办理监管审批及募集资金管理等 [10] - 提请股东会批准豫光集团免于发出收购要约 因其认购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但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豁免条件 [11][12]
豫光金铅: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证券之星· 2025-08-13 11:11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并设定差异化分红比例标准 [1][2] 规划制定原则 - 规划制定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保持利润分配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 [2] -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兼顾股东合理回报与公司可持续发展 [2] 具体分红回报规划 - 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 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2] - 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要求:成熟期无重大支出安排时≥80%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安排时≥40%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安排时≥20% [2]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 - 可采取股票股利分配方式 需确保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同步 [2] 规划制定机制 - 每三年重新审视一次股东回报规划 由董事会制定方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 调整规划需履行相同审议程序 并形成书面论证报告 [3] 生效机制 - 本规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