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电力(60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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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电力(60045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9-29 10:17
第四条 薪酬委员会成员全部由公司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9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八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 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重 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
涪陵电力(60045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9-29 10:17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9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八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全部由公司董事组成。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共三名,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 ...
涪陵电力(60045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稿)
2025-09-29 10:17
(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其中应至少 包括一名具有会计 ...
涪陵电力(60045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9-29 10:17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 年 9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八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重庆涪陵电 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
涪陵电力(600452) - 董事会基金管理办法
2025-09-29 10:17
(2025 年 9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八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为了提高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水平和管理效率,更好地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它突出贡献人员的积极性,根据董事会工作实际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设立董事会基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董事会基金提取标准: 按上年度实现销售收入总额的1.5‰或上年度董事会下达的年度净利润计 划超额部分的5%提取。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基金管理办法 第四条 董事会基金的管理: (一)董事会基金由公司财务资产部统一核算管理; (二)当年未使用完的董事会基金,转存次年继续使用; (三)当年董事会基金使用情况送公司证券投资部备案。 第五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按照国家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 董事会基金使用范围: (一)对公司做出突出贡献人员给予奖励; (二)董事长认为必要的专项支出。 第三条 董事会基金 ...
涪陵电力(600452)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09-29 10:17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修订稿)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 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涪陵电力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 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 他 ...
涪陵电力(600452) -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09-29 10:17
第一章 总 则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稿)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议事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重 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个月内召开。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对公司重大事项行使最高决策权。股东 会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公司股东会的召集、 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
涪陵电力(600452) -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09-29 10:17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 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 "公司关联方")之间的资金管理。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八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界定,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 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 用和其他支出,代公 ...
涪陵电力(60045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9-29 10:17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9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八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拔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全部由公司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
涪陵电力(600452)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29 10:17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 29 日经公司第八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和行为,保 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促 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本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 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或者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八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