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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豪高新:冠豪高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3-20 11:31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 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广东冠豪高新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 2023 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于 2013 年 10 月 22 日成立。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 慈云寺北里 210 号楼 1101 室,首席合伙人为黄锦辉先生,拥有财政 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利安达 拥有合伙人 64 人、注册会计师 407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 112 名。2023 年度共审计上市公司 30 家,实现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收入 2,542.90 万元。 (二) ...
冠豪高新:冠豪高新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0 11:31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4-020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4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 事3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 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雄华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 ...
冠豪高新:冠豪高新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娟)
2024-03-20 11:31
2023年情况 - 独立董事出席9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等会议[4][6] - 按时披露多份报告[13] - 聘请利安达为审计机构[15] - 聘任副总经理程序合规[16] - 高管薪酬方案合理[17] - 两次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18] 2024年展望 - 独立董事继续履职,加强调研[20] - 关注公司多方面情况,提供参考意见[20]
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关于诚通财务2023年年度风险持续评估的报告
2024-03-20 11: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10亿元,2017年增至50亿元[1] - 2023年末单位从业人员39人[2] - 截至目前公司注册资本50亿元,股东3家,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占比85%[2] -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诚通国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2] 股权变动 - 2023年12月28日,中国物流股份转让2%股权,中储发展股份转让3%股权给诚通国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 风险防范 - 公司建立了由三条防线组成的风险防范体系[8] - 完成法人业务的信用评级模型及信用评分标准建设工作[10] - 制定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控制业务风险[12] - 网上结算平台设定严格访问权限控制措施并提供对账服务[12] - 办理成员单位存款业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12] 业绩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诚通财务公司资产合计297.43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66.29亿元[22] - 2023年度,诚通财务公司营业收入6.91亿元,利润总额0.95亿元,净利润0.71亿元[22] 监管指标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诚通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为28.5%[2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诚通财务公司拆入资金余额为0,拆入资金比例为0[2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诚通财务公司投资比例为26.48%[25] 存贷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诚通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34,065.38万元,占公司存款余额25.22%,占诚通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比例为1.49%[2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诚通财务公司贷款余额为0[2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00,996.24万元,占公司存款余额74.78%[2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为287,322.41万元,占公司贷款余额100%[28] 其他 -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对外投资和大额现金理财情况[29]
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关于2023年度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3-20 11:31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报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利安 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利安达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 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利安达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 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利安达于 2013 年 10 月 22 日成立。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楼 1101 室。截至 2023 年末拥有合伙 人 64 人,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407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 112 名。利安达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未经审计)人 民币 48,482.2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40,036.62 万元(含 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12,550.22 万元)。 利安达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许长英女士,于 1999 年成 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
冠豪高新:冠豪高新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03-20 11:31
审计委员会情况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1]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合计召开会议5次[2] 会议审议情况 - 2023年各次会议审议多项议案,如年度履职报告、季度报告等[2][3] 审计评价 - 审计委员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和准确[4] - 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工作完成较好[7] 内控体系 - 公司已建立较为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5]
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3-19 09:56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4-018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26 日(星期二)上午 10:00-11:00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星期一)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 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IR@guanhao.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 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发布公司 2023 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 年度 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上 ...
冠豪高新:关于冠豪高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11 11:07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9、11 层 8/9/11/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56916450 网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重庆 合肥 宁波 济南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三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康达法意字【2024】第 0720 号 致: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 ...
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3-11 11:05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4-016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的 2 名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时 1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2022 年度个人年度 考核结果为合格不满足全额解除限售要求,公司需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 159,38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公 司总股本由 1,833,701,778 股变更为 1,833,542,398 股,注册资本将由 1,833,701,778 元变更为 1,833,542,398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 ...
冠豪高新: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2024-03-11 11:05
股票上市与限售 - 本次股票上市股数为10,204,920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3月18日[2] - 本次解除限售为《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除限售[12] - 本次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1020492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5%[16][17] 限制性股票授予与回购 - 2022年1月20日,以2.77元/股向305名激励对象授予3741.00万股限制性股票[8] - 2022年10月28日,同意对6名激励对象合计47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8] - 2022年12月16日,以2.77元/股向56名激励对象授予429万股限制性股票[9] - 2023年6月9日,同意对9名激励对象合计1,386,3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9] - 2023年10月25日,同意对8名激励对象合计1,500,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10] - 2024年1月30日,同意对301名激励对象的11,639,1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10] - 2024年3月8日,同意对3名激励对象合计159,38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11] 业绩指标 - 2022年净资产收益率为7.21%,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16] - 2022年净利润较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的复合增长率为16.05%,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16] - 2022年经济增加值改善值为6068.74万元,达到集团下达指标分解至公司的考核要求[16] 激励对象与解除限售情况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449998股,预留授予为4140000股,授予激励对象共322人[14] - 首次授予部分获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269人,20人因离职未达解除限售条件,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共249人[1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1188000股,占已获授予比例33%[19]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9016920股,占已获授予比例33%[19] 股份变动 - 变动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395677565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449663313股,股份合计不变[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