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动力(60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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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动力(600343) - 航天动力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0 12:32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5]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7]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7] 信息披露义务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1] - 公司应在重大事件最先发生的董事会形成决议等知悉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2] 信息披露责任人 - 公司董事长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17]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事务主要负责人,证券部是工作部门[17] 信息披露监督 -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进行监督[18] 信息披露文件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4] 定期报告变更 - 定期报告变更披露时间需至少提前5个交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原则上不超过一次[24] 重大信息报送 - 各子公司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时,需及时报送重大信息[28] - 重大事件涉及主要标的超约定期限3个月未完成,需及时报告并定期汇报进展[29] 股东告知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应主动告知董事会[30][31] 报告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披露需经证券部分工等多程序[24] - 临时报告披露需经各部门及子公司整理信息等程序[28] 定期报告确认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26] 股票停牌复牌 - 公司股票停牌、复牌申请书由董事会秘书报董事长审批并递交上交所实施[31] 文件资料保存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十年[39] 未上报信息处罚 - 未及时上报信息,间接责任人按档案工资额的20%扣发当月工资[44] 重大差错认定 - 会计差错金额占比及绝对金额达标认定为重大及误导性差错[47] - 重大诉讼、仲裁等金额占比达标认定为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50]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 公司应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资料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33]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通知并说明原因及听取意见[33] 沟通与澄清 - 公司通过多种形式与投资者、媒体等沟通经营和财务状况[35] - 公司应关注股票异常交易及媒体报道并澄清传闻[36] 财务管理与内控 - 公司应严格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37] 责任追究 - 公司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形式包括开除且措施可并用[52] 制度相关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9] - 原相关制度废止[59] 违规处理方式 - 违规处理方式包括责令改正并检讨等多种[60]
航天动力(600343) - 航天动力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0 12:32
信息披露规则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细则(2025年9月修订)[1] - 涉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涉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3] - 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暂缓、豁免的商业秘密[4] 内部程序与责任 - 处理特定信息需遵循内部审核程序[5] - 董秘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保存不少于十年[6] -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7] 时间要求 - 年报等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6] - 细则自董事会批准生效,原制度废止[7]
航天动力(600343) - 航天动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9-10 12:31
公司股份与股东 - 公司设立时西安航天科技工业公司认购3800万股,占比31.76%[4] - 陕西苍松机械厂认购2740万股,占比22.83%[4] - 陕西红光机械厂认购2500万股,占比20.83%[4] - 陕西动力机械设计研究所认购1060万股,占比8.84%[4] - 公司股份总数为普通股63820.6348万股[4] 公司章程修订 - 修订后章程规定董事长辞任时,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2] - 新增条款明确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等[3] - 修订后章程定义高级管理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和总法律顾问[3] - 修订后章程规定在公司中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等[3] 公司治理制度 - 公司拟对14项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制定[61] - 《航天动力股东会议事规则》《航天动力董事会议事规则》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61][62] - 其余12项制度修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61]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六个月内举行[17]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7]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18] 交易与担保审议 - 单项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相同标的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3] - 重大交易达到一定标准需经审议,如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14]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情况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6]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32]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32][33]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5]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两个月内披露中报[21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除外[219] - 公司可依法进行合并或分立,按相应程序办理[55]
航天动力(600343) - 航天动力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9-10 12:3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9月26日14点30分在西安召开[4] - 网络投票9月26日进行,交易及互联网平台有不同时段[5] - 审议4项非累积投票议案,相关公告9月11日披露[7] - 股权登记日为9月19日,会议登记9月24 - 25日[13][14] - 会议登记地点为公司证券部,会期半天,费用自理[16] 议案情况 - 1、2号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10]
航天动力(600343) - 航天动力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10 12:30
会议信息 - 2025年9月1日发会议通知与资料[3] - 9月10日以通讯表决召开会议[3] - 应出席监事7人,实到7人,由朱锴主持[3] 议案内容 - 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议案[4] - 表决结果7票同意,0弃权0反对[4] - 取消监事会,废止议事规则[4] - 现任监事职务待股东大会通过解除[4] - 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4] - 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4]
航天动力(600343) - 航天动力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10 12:30
会议安排 - 董事会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25年9月1日发出[3] - 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9月10日通讯表决召开[3]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9月26日14:30召开[8]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多议案表决全票通过[4][5][6][7][8] - 部分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4][5][6][7][8]
航天动力(600343) - 航天动力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0 12:1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符合六种情形之一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2] 召集与反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7]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通知[6]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自提交提案日至股东会决议公告日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12] 通知时间 - 召开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二十日前公告通知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12] 股权登记 - 召开股东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4] 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会议地点变更 - 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确需变更,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6]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9]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0] 累积投票制 - 股东会就选举两名以上董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20] 表决结果 -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1]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表决结果计为“弃权”[21]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3]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决议,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3]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等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次日公告该决议[24] 决议争议 - 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内容违法的股东会决议无效[2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2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法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4] - 相关方对股东会决议事项有争议应及时起诉,判决前执行决议[25] 判决执行 - 法院判决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25] 规则效力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与章程具同等法律效力[27]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原议事规则废止[27] 公告要求 - 公告等指在证监会指定报刊披露,篇幅长可摘要,全文应在指定网站公布[27]
航天动力(600343) - 航天动力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0 12:17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自然人是关联人[5]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以上、关联法人300万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0] - 交易3000万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聘请中介评估审计并股东会审议[10] - 除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批准[10]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且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3] 违规责任 - 违背关联交易回避规定,决议无效,已实施且裁判应履行的,有关董事及股东担责[14] 豁免情况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且无对价、无义务的交易等八种情况免关联交易审议披露义务[14] 披露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以上、关联法人300万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及时披露[16] - 与关联人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3000万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及时披露[16] 交易金额计算 - 关联交易涉及“委托理财”等以发生额12个月内累计计算[16]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或不同关联人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累计计算[17]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总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披露,无总金额提交股东会[17] - 已审议且执行中主要条款未变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在年报和半年报披露履行情况[17] - 执行中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按总金额提交审议,无总金额提交股东会[18] - 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并提交审议,超预计金额重新提交审议[18] 办法生效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关联交易决策办法废止[20]
航天动力(600343) - 航天动力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0 12:17
关联方资金管理 - 公司不得为关联方以6种方式提供资金[6] - 注册会计师需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应公告[6] - 董事和高管对关联方资金管理疏漏致资产被侵占,董事会将视情节处分[27] 关联交易审批 - 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的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8] 对外担保规定 - 对外担保对象限于特定企业法人,为非全资子公司担保需反担保[13][14] - 多项担保情况须股东会审议[17] 违规担保处理 - 担保合同订立或担保期间违规应立即反映并处置[25] - 违规担保整改方式包括解除或置换等[25] 责任追究 - 董事和高管擅自越权签担保合同造成损失应追究责任[27]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造成损失,公司将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27] 办法说明 - 办法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9]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1]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规定废止[31]
航天动力(600343) - 航天动力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0 12:17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2] 会议安排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召开4次[7] - 董事长10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情形有6种[7] - 例会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不少于3日发通知[10] 会议要求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7] - 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6] 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委员会[2] 规则情况 - 本规则是章程附件,与章程具同等效力[25] - 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自股东会批准日生效[25] - 原董事会议事规则废止[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