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央商场(600280)
icon
搜索文档
中央商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5 10:4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E10244 号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E10244 号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审计报告 第 1 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do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此页无正文)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顺利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顺 禾 (项目合伙人) 420001384712 ...
中央商场:关于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2)
2024-04-25 10:42
业绩总结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ZE10243号,日期为2024年4月24日[6] 往来资金情况 - 淮安雨润置业有限公司2023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19.85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19.85万元,往来性质为经营性往来[15] - 铜陵雨润地华置业有限公司2023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1.03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1.03万元,往来性质为经营性往来[15] - 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3.39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3.39万元,往来性质为经营性往来[15] - 南京雨润生鲜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130.52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125.42万元,期末往来资金余额5.10万元,往来性质为经营性往来[15] - 南京金福润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7.20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4.73万元,期末往来资金余额2.47万元,往来性质为经营性往来[15] - 安徽中商便利店有限公司2023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655.17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54.53万元,期末往来资金余额600.64万元,往来性质为非经营性往来[15] 其他应收款情况 - 公司2023年度其他应收款总计450107.50万元,部分子公司有不同金额其他应收款,如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为176934.90万元[16][18] - 公司2023年度其他应收款相关资金变动中,新增金额为57692.55万元,减少金额为47336.06万元[18] - 海安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10813.18万元[16] - 南京中商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47826.53万元[16] - 沭阳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14874.74万元[16] - 泗阳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20591.10万元[16] - 盱眙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33642.01万元[17] - 镇江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6120.68万元[17] - 扬中润鑫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3691.48万元[17] - 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4371.34万元[18] - 南京中央商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1308.50万元[24] - 泗阳润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879.33万元[24] - 盱眙润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41.28万元[24] - 扬中润鑫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1486.08万元[24] -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其他应收款为74.50万元[24] - 如东润鑫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355.72万元[24] - 如东雨润乐园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53.81万元[24] - 沭阳鑫优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84.86万元[24] - 南京盱谊鑫优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为21.07万元[24] - 关联方总计其他应收款为450107.50万元[25] 应收账款及预付款项情况 - 与淮安雨润置业有限公司经营性往来应收账款期初余额为19.85万元[22] - 与铜陵雨润地华置业有限公司经营性往来应收账款期初余额为1.03万元[22] - 与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性往来应收账款期初余额为3.39万元[22] - 与南京雨润生鲜食品有限公司经营性往来预付款项年度累计发生金额为130.52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为125.42万元,期末余额为5.10万元[22] - 与南京金福润食品有限公司经营性往来预付款项年度累计发生金额为7.20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为4.73万元,期末余额为2.47万元[22] - 与安徽中商便利店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往来其他应收款期初余额为655.17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为54.53万元,期末余额为600.64万元[22] - 与海安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往来其他应收款期初余额为8282.34万元,年度累计发生金额为2530.84万元,期末余额为10813.18万元[22] - 与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往来其他应收款期初余额为172099.33万元,年度累计发生金额为5749.65万元,利息为5362.06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为6276.14万元,期末余额为176934.90万元[22] - 与沭阳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往来其他应收款期初余额为15222.85万元,年度累计发生金额为4974.61万元,利息为200.74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为5523.46万元,期末余额为14874.74万元[23] - 与泗阳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往来其他应收款期初余额为19793.90万元,年度累计发生金额为8726.18万元,利息为310.88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为8239.86万元,期末余额为20591.10万元[23]
中央商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2024-04-25 10:42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以下简称 "解释第 16 号"),其中"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 初始确认豁免"的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 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 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 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 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 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 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 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 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 ...
中央商场(600280)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5 10:42
营业收入与净利润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24.50亿元,同比下降1.88%,主要原因是地产板块交房收入减少[14] - 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4.50亿元,同比下降1.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亿元[33] - 公司2023年营业总收入为24.501亿元,同比下降1.88%[192] - 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0.20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0.86%[194]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亿元,上年同期追溯调整后为-0.24亿元[14]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5亿元,上年同期追溯调整后为-0.51亿元[14] - 公司2023年净利润为-1.55亿元,同比下降389.9%[193] - 公司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27亿元,同比下降534.9%[193] - 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1.0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36%[194] 每股收益 - 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为-0.14元/股,上年同期追溯调整后为-0.02元/股[14] - 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11元/股,上年同期追溯调整后为-0.04元/股[14] - 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14元/股,同比下降600%[193] 现金流量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5亿元,同比增长30.91%[14] - 公司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0.91%[196] - 公司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2,168,007.08元,同比增长165%[198] - 公司2023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51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13.67%[197] - 公司2023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6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24.78%[197] - 公司2023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233,313.12元,同比减少62.6%[198] - 公司2023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4,760,307.18元,同比减少94.1%[198] 资产与负债 - 公司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39亿元,同比下降15.14%[14] - 公司2023年末总资产为115.33亿元,同比下降6.26%[14] - 公司2023年货币资金为214,083,420.45元,较2022年的204,053,226.30元增长4.9%[187] - 公司2023年应收账款为50,635,430.85元,较2022年的59,753,225.78元下降15.3%[187] - 公司2023年存货为5,586,938,501.04元,较2022年的5,974,844,910.07元下降6.5%[187] - 公司2023年流动资产合计为6,194,082,899.51元,较2022年的6,654,502,912.76元下降6.9%[187] - 公司2023年非流动资产合计为5,339,095,677.01元,较2022年的5,649,469,942.11元下降5.5%[187] - 公司2023年短期借款为4,412,514,022.93元,较2022年的4,739,097,550.00元下降6.9%[188] - 公司2023年应付账款为1,592,607,309.50元,较2022年的1,749,690,033.22元下降9.0%[188] - 公司2023年流动负债合计为9,128,043,209.59元,较2022年的9,668,032,895.97元下降5.6%[188] - 公司2023年非流动负债合计为1,542,387,008.09元,较2022年的1,616,890,901.68元下降4.6%[188] - 公司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838,978,131.34元,较2022年的988,715,650.07元下降15.1%[189] - 公司2023年流动负债合计为75.684亿元,同比下降0.31%[191] - 公司2023年非流动负债合计为5.68亿元,同比增长36.48%[191] - 公司2023年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3.459亿元,同比增长4.66%[191] - 公司2023年应付账款为6.386亿元,同比增长6.27%[191] - 公司2023年其他应付款为38.088亿元,同比增长4.13%[191] 业务板块 - 公司百货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75.57%,其中联营模式销售收入占比40.57%[29] - 公司房地产开发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8.91%,主要在建项目包括泗阳雨润广场、泗阳星雨华府、淮安雨润广场等[31] - 公司百货零售业务在营门店包括南京中心店、奥莱店、河西店等,覆盖江苏、山东、河南、湖北、安徽等地[28] - 公司百货零售经营模式包括联营、经销、代销、租赁等,其中联营模式为主要经营方式[28] - 公司百货业态2023年营业收入合计185,145.40万元,毛利率为68.86%[29] - 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主要在建项目预计总投资76.94亿元,2023年开发成本期末余额为426,245.94万元[32] - 公司百货零售业务在所在区域处于行业前列,品牌影响力显著,物业地理位置优越[26][32] - 百货零售业务营业收入为22.09亿元,毛利率为59.48%,同比增加1.77个百分点[35] - 商业地产业务营业收入为2.18亿元,毛利率为7.18%,同比下降11.99个百分点[36] 品牌与门店 - 2023年全年涉及调改品牌1149个,面积153,441平方米,新引进品牌788个,其中标杆品牌137个[21] - 2023年全年打造13档109天S级活动,重点档期全品类大促爆发[21] - 2023年全年新品引入1167SKU,新引入厂商26家[22] - 2023年末南京罗森门店达273家,安徽罗森门店达238家[23] - 报告期末已开业门店共17家,自有物业门店10家,租赁物业门店7家[44] 投资与房地产 - 2023年投资性房地产期初余额为4.229亿元人民币,期末余额为4.69亿元人民币,当期变动金额为4608.08万元人民币,对当期利润影响为-1537.17万元人民币[19] - 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采用委托代建、委托代销模式,委托关联方江苏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江苏润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31] - 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主要在建项目预计总投资76.94亿元,2023年开发成本期末余额为426,245.94万元[32] 非经常性损益 - 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为-2751.35万元人民币,其中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为818.16万元人民币,政府补助为771.93万元人民币,债务重组损益为777.28万元人民币[18] 股东与股权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76,968户,较上一月末的70,189户增加了6,779户[170] - 祝义财持有公司42.25%的股份,共计476,687,416股,且全部为冻结状态[171] - 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4.76%的股份,共计166,500,000股,且全部为冻结状态[171] - 赖鸿就报告期内增持22,743,100股,期末持股数为22,743,100股,占总股本的2.02%[171] - 赖洪位报告期内增持3,304,700股,期末持股数为3,304,700股,占总股本的0.29%[171] - 郑娜珊报告期内减持505,800股,期末持股数为3,236,800股,占总股本的0.29%[171] - 秦立彬报告期内增持1,184,800股,期末持股数为3,034,800股,占总股本的0.27%[171] - 倪同本报告期内增持308,700股,期末持股数为2,869,400股,占总股本的0.25%[171] - 陈爱花报告期内增持772,000股,期末持股数为1,527,800股,占总股本的0.14%[171] - 薛宏报告期内增持1,444,900股,期末持股数为1,444,900股,占总股本的0.13%[171] 公司治理 - 公司报告期内共召开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和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权利[80] - 报告期内共召开六次董事会会议,董事能够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80] - 公司共召开三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监督公司财务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合规性[80] - 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确保内幕信息保密[81] - 公司治理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83] -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保持独立性,重大决策由公司独立作出[84]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审议通过1项议案[85]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10项议案[86]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7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1项议案[87]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审议通过2项议案[90]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为596.74万元[109] - 公司独立董事李东因个人原因于2023年12月25日提交辞职报告,辞职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110] - 公司2023年度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6项议案,无否决议案情况[111][113][114][115][116][117]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定,2023年度薪酬支付情况与年报披露数据相符[106][107][108] - 公司部分董事在雨润控股集团、中国雨润食品集团等关联单位担任董事职务[105] 员工与薪酬 - 公司2023年母公司在职员工数量为572人,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数量为1,622人,合计2,194人[125] - 公司2023年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为4,174.62万元[127] - 公司2023年报告期末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为1,005人[125] - 公司2023年员工专业构成中,销售人员746人,技术人员64人,财务人员134人,行政人员57人,其他人员1,193人[125] - 公司2023年员工教育程度中,博士1人,硕士(含MBA)62人,本科862人,大专及以下1,269人[125] 财务与审计 - 公司2023年审计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初稿,认为报表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119][120] - 公司2023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报告所披露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124] - 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完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31][133] - 公司2023年对子公司进行了规范管理及风险控制,子公司及时报告经营情况,无应披露未披露事项[132] - 公司2023年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为21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88万元[140] 诉讼与担保 - 公司2023年有重大诉讼事项,涉及金额37,922,410.72元,已判决待执行[141][142][143] - 公司涉及多起诉讼案件,预计负债金额为814.05万元[145] - 公司控股股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已通过重整方案进入实施阶段[15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97,384.99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235.27%[167] - 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为176,657.00万元[167] - 公司子公司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为徐州蓝天商业大楼提供担保,担保本金为550,000.00元,担保利息为1,037,459.29元[167] - 公司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为197,329.99万元[167] - 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为-4,154.61万元[167]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南京雨润菜篮子食品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开展商品代销、仓储物流运输、物业管理等业务,形成关联交易[151][152] - 公司控股子公司如东润鑫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如东雨润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形成关联交易[154][155] -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大冶中央国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湖北雨润地华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形成关联交易[156][157] -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资金,期末余额为69.81万元[160] - 公司向铜陵雨润地华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资金,期末余额为1,018.70万元[160] - 公司向江苏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资金,期末余额为823.66万元[160] - 公司向湖北雨润地华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资金,期末余额为2,418.40万元[160] - 公司向江苏雨润肉类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资金,期末余额为3,049.60万元[160] - 公司关联债权债务总额为18,473.97万元,净额为17,942.41万元[161] 租赁与物业 - 公司租赁徐州市大同街125号物业,租赁期限20年,固定租金部分为40,225.00万元[164][165] - 沭阳雨润中央购物广场租赁沭阳金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百货大楼第五、六、七层,租赁期限10年,租金总额为7,892.00万元[166] 未来计划 - 2024年公司将坚持百货零售主业不动摇,以“强主业、降成本、稳增长”为主基调[72] - 2024年南京罗森门店拟净增新店28家,安徽罗森门店拟净增新店54家[74] - 公司将继续整合优化罗森便利、央厨、仓储、物流供应链体系,努力降低营运成本[72] - 公司计划稳步推进大冶9号楼开业和海安大商装修、招商筹备等工作[73] - 公司将继续推进央厨鲜食工厂现有产品新渠道开拓,增加现有渠道新品类[74] - 公司计划深入开展管理提升,深化管理维度,强管理、控成本、稳发展[76] - 公司将继续推进盱眙华府2.2期、4.1期竣备验收,确保项目交付[75] - 公司将继续强化优势品类,优化品类结构,提升坪效[73] - 公司将继续利用公众号、抖音、视频号、小红书、小程序直播等扩大自媒体及社交媒体宣传[73] - 公司将继续推进代销代建,推进地产项目保交付[75] 其他 - 公司2023年度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未披露[129] - 公司2023年度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129] - 公司2023年度无环境保护相关机制,未投入环保资金,未采取减碳措施[137] - 公司2023年度无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137] - 公司2023年度无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无违规担保情况[138] - 公司2023年度会计政策变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调整了财务报表列报[138] - 公司2023年度研发费用未披露具体数据,需进一步关注[194] - 公司2023年度利息费用为1.7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8.89%[194] - 公司2023年度信用减值损失为-2840.23万元人民币,同比增加177.23%[194] - 公司2023年度资产处置收益为177.05万元人民币,同比扭亏为盈[194] - 公司2023年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6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16%[197] - 公司2023年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2,557,621.82元,同比增长87.3%[198] - 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838,978,131.34元,同比减少15.1%[199] - 公司2023年度综合收益总额为-152,756,238.99元,同比减少显著[199] - 公司2023年度提取盈余公积为10,445,343.64元,同比增加[199] - 公司2023年度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为3,018,720.26元,同比增加[200] - 公司2023年度少数股东权益为23,770,227.50元,同比减少21.6%[200]
中央商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彭纪生)
2024-04-25 10:42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有五年以上经验并取得资格证书[2] - 任职资格需符合多项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2][3] 独立性限制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无独立性[3]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无独立性[3] 其他限制 - 近三年不能被证监会行政处罚[4] - 不能处于被交易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间[4] - 近三年不能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4] - 曾任职未亲自出席会议超三分之一不符合要求[4]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任职后处理 - 出现不符合资格情形30日内辞去职务[6]
中央商场(600280)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5 10:42
财务表现 - 2024年第一季度,中央商场营业收入为633,288,932.3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7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25,749.03元[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6,059,141.31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4.06%[4] - 总资产为11,680,809,693.9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8%[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包括政府补助等,金额为-88,016.91元和663,846.60元[5] - 营业外收入增加36.91%,营业外支出增加87.87%[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主要因公司降本降费[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主要因百货板块联营转租赁和装修改造支出减少[1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因偿还金融机构本金及利息较上年同期减少[16] - 公司流动资产合计为6,403,774,959.06元,较上期有所增长;非流动资产合计为5,277,034,734.89元,较上期略有下降[20] - 公司流动负债合计为9,285,940,880.16元,较上期有所增长;非流动负债合计为1,527,859,160.48元,较上期略有下降[22] - 公司的综合收益总额为18,398,750.73元,与去年同期的26,732,845.11元相比有所减少[32] 公司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70,189股,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股[18]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祝义财持有476,687,416股,占比42.25%;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66,500,000股,占比14.76%[18]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表现 - 2024年第一季度,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总收入为633,288,932.35元,较去年同期略有下降[23] - 营业总成本为606,003,566.33元,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23] - 营业利润为28,183,321.71元,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24] - 净利润为4,277,639.02元,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6,059,141.31元,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2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141,640.04元,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2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316,215.71元,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2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9,884,569.09元,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27] - 2024年第一季度,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流动资产合计为7,140,915,182.23元,较上一季度增长了153,698,953.58元[28] - 非流动资产合计为3,478,515,330.02元,较上一季度略微下降至3,495,129,154.40元[29] - 公司财报显示,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278,194,798.88元,较去年同期略有下降至301,922,191.69元[31] - 营业利润为24,470,007.40元,较去年同期的35,623,087.17元有所减少[31] - 净利润为18,398,750.73元,较去年同期的26,732,845.11元有所下降[31] - 2024年第一季度,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690,932,511.99元,较去年同期803,231,914.28元有所下降[33]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666,137,282.55元,较去年同期743,295,529.88元有所下降[33]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01,478.28元,较去年同期-12,339,778.62元有所上升[33]
中央商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25 10:42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 事会运作,提高董事会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等专门工作机构。 第三条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 担。 第五条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 查决定。 第二章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第六条 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目的是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 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 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第七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其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 ...
中央商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5 10:42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于2024年4月相关会议审议通过会计政策变更议案[4][11] - 依据规定,公司于2023年1月1日变更会计政策[3][4][7] 数据影响 - 2022年11月1日租赁差异对合并报表递延所得税资产影响37,690,192.78元,母公司 - 838,192.06元[9] - 2023年合并报表递延所得税资产76,098,648.88元,2022年为67,099,619.35元[10] - 2023年合并报表盈余公积189,505.90元,2022年为 - 21,144.41元[10] - 2023年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76,116,905.63元,2022年为67,392,242.78元[10] - 2023年合并报表少数股东权益 - 207,762.65元,2022年为 - 271,479.02元[10]
中央商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25 10:42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聘请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 告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78 人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33 人 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 人 2022 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461,400 万元 2022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40,800 万元 2022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1,600 ...
中央商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25 10:42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据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 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