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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钢股份: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2024-08-12 09:49
股票代码:600231 转债代码:110070 编 号:临 2024-07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凌源钢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汪建华作为征集人就公 司拟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如下: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汪建华,基本情况如下: 汪建华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曾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研究院工程 师;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研究中心主任、总编室总编;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客座教授等职务;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 ...
凌钢股份: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4-08-06 08:26
股票代码:600231 转债代码:110070 编 号:临 2024-068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7 月 25 日召开了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凌源钢铁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4 年 7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披 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 ...
凌钢股份: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实施进展公告
2024-08-01 07:33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6/26 | | --- |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6 个月 | | 预计回购金额 | 1 亿元~2 亿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 |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 |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 |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23,717,202 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83%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3,133.69 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28 元/股~1.38 元/股 |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 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如以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 2 元/股计算,按回购金额下限 1 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000 万股,约占公司 ...
凌钢股份: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2024-07-31 08:51
股票代码:600231 转债代码:110070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转债简称:凌钢转债 编 号:临 2024-066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凌钢集团《关于增持凌源钢铁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公司控股股东凌钢集团 (二)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凌钢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012,999,876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35.52%。 (三)本次公告之前 12 个月内增持计划 凌钢集团在本次公告之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增持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 钢集团")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股票 339.59 万股, 增持比例为 0.12%。 后续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投 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 ...
凌钢股份: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07-26 09:45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 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 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骨干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 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 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 175 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 资发分配〔2008〕171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 务办理》,并参考《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 项的通知》(国资发考分规〔2019〕102 号)、《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控股 ...
凌钢股份: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4-07-26 09:45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一、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表 二、 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序号 | 姓名 | 序号 | 姓名 | 序号 | 姓名 | 序号 | 姓名 | | --- | --- | --- | --- | --- | --- | --- | --- | | 1 | 刘政东 | 2 | 张续龙 | 3 | 张海龙 | 4 | 屈年富 | | 5 | 黄兴军 | 6 | 刘正富 | 7 | 张国锋 | 8 | 杨怀东 | 1 序号 姓名 职务 授予限制性股票 数量(万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总量比例 占公司股本总 额的比例 1 张鹏 董事长 74.00 1.85% 0.03% 2 李景东 董事、副总经 理、总会计师 55.00 1.38% 0.02% 3 张立新 副总经理 55.00 1.38% 0.02% 4 马晓勇 副总经理 55.00 1.38% 0.02% 5 姜振生 副总经理 55.00 1.38% 0.02% 6 黄伟 副总经理 55.00 1.38% 0.02% 7 王宝杰 董事会秘书、总 法律顾问、首席 合规官 ...
凌钢股份: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7-26 09:45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讲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 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 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二、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
凌钢股份: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关于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024-07-26 09:45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关于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七月 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http://www.chongguanglawfirm.com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C 座 7 层 邮编:100033 电话:(8610)85630600 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特作如下说明: 关于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 法律意见书 致: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与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凌钢股份"或"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接受公司委托,担任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 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 办法》(以下简称"《 ...
凌钢股份: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2024-07-26 09:45
激励计划审议与实施时间 - 激励计划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 - 董事会审议通过草案后2个交易日内公司公告[10] - 股东会审议前激励对象名单公示不少于10天[10] - 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说明[10] -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授出权益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程序[11] - 60日内未完成授予,计划终止,董事会3个月内不得再审议[14] - 预留权益授予对象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14] 激励计划变更与终止 - 股东会审议前变更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后一般由股东会决定,不得提前解除限售和降低授予价格[17] - 股东会审议前终止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后由股东会决定[18][20] - 公司出现特定财务审计等问题,激励计划终止,回购未解除限售股票[22] - 公司未按规定聘请会计师等,集团公司可取消当年权益并终止计划,一年内不授予新权益[23] 激励对象情况处理 - 董事、高管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6个月减持股票,无内幕交易可推迟6个月授予[14] - 激励对象有严重失职等行为,终止授予新权益,回购未解除限售股票并追回收益[26]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仍在公司内,限制性股票按原程序进行[26] - 激励对象因组织调动至集团内其他公司,部分情况可半年内解除限售,部分回购注销[27] - 激励对象离职,不同原因对应不同限制性股票处理方式[29] - 激励对象退休,已达可解除限售条件部分可半年内解除,未达条件不再解除[30] - 激励对象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离职,权益处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定或公司回购注销[31] - 激励对象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离职,未解除限售股票按授予价与股价孰低原则回购注销[31]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权益由继承人享有或公司回购注销[32] - 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未解除限售股票由公司按规定回购注销[33] - 激励对象所在子公司控制权变更,未解除限售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34]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不适当人选等,未解除限售股票按规定回购注销[35] 其他事项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满足条件后拟订解除限售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批[16] - 公司将按要求披露《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信息[37] - 公司按相关准则对限制性股票进行会计处理并确定公允价值[40][41] - 激励对象收益应缴纳个税,公司代扣代缴[41]
凌钢股份: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7-26 09:45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在本报告中,如无特殊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释义项 | | 释义内容 | | --- | --- | --- | | 凌钢股份、本公司、公司 | 指 |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 | 指 |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划、激励计划、本计划 | | | | 《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 | | | 划(草案)》 | | 本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报 | 指 |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凌源钢铁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 | | 告 |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 独立财务顾问、价值在线 | 指 |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 | | |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 | | 限制性股票 | 指 | 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 | | | | 售期,在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 | | | | 可解除限售流通 | | 激励对象 | 指 |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