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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罚款3680万元 *ST锦港连续多年财务造假,监管对公司及11人开出罚单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5-29 15:55
行政处罚决定 - 辽宁证监局对锦州港及相关责任人合计开出3860万元罚单 [1] - 对锦州港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万元罚款 [4] - 对李挺处以650万元罚款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5] - 对尹世辉处以360万元罚款 [4] - 对张文博处以210万元罚款 [4] - 对其他8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80万元罚款 [5] 违规行为 - 锦州港未按期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 [2] - 2022年至2024年通过虚假贸易及跨期确认收入虚增利润 [2] - 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 - 2022年至2024年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 - 2023年至2024年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未披露 [2] 责任认定 - 刘辉决策组织实施虚假贸易及关联交易 [2][3] - 李挺参与虚假贸易并实施财务造假 [2][5] - 尹世辉未审慎关注虚假贸易问题 [2] - 张文博分管贸易业务未审慎关注虚假贸易 [2] 后续处理 - 刘辉将另案处理 [6] - 公司因多年年报虚假记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6] - 上交所要求公司落实退市相关工作 [6]
*ST锦港: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9 14:12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监管工作函 - 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公司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1] - 监管函依据证监会对公司2018-2021年及2022-2024年定期报告的虚假记载认定[2] - 交易所认定公司触发《股票上市规则》第9.5.1条和第9.5.2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3] 虚假记载事实认定 - 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96号)认定公司2018-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 - 2025年《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3号)进一步认定公司2022年年报、2023年年报及2024年一季报虚假记载[2] 退市程序安排 - 交易所已发出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事先告知书 要求公司做好终止上市准备工作[3] - 公司需按《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要求 尽快聘请主办券商安排股份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3] - 摘牌前公司及相关人员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维护正常经营秩序[3]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被要求勤勉尽责 落实监管工作函各项要求[4] - 所有信息以上交所网站及指定报刊公告为准 提示投资者注意信息获取渠道[4]
重大违法退市落锤 *ST锦港收到处罚决定
证券日报网· 2025-05-29 13:57
公司财务造假及处罚 - 公司因2022年至2024年通过虚假贸易业务及跨期确认港口包干作业费收入等方式虚增利润,2022年虚增利润3610.45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22.46%),2023年虚增利润6808.78万元(占65.96%),2024年第一季度虚增利润1537.75万元(占62.05%)[2] - 公司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也存在虚假记载,此前已被证监会顶格处罚[2] - 公司2020年至2023年连续4年财务造假,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股票自5月30日起停牌并进入退市流程[3] 监管处罚及追责 - 证监会对公司及11名责任人合计罚款3860万元,并对时任财务总监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4] - 上交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公开认定、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4] - 前后两次行政处罚合计罚款金额超6000万元,部分责任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5] 退市及后续责任 - 公司股票将进入15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后摘牌,A股与B股股价已连续6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7] - 监管明确"退市不免责"原则,公司需承担民事、行政及刑事责任,投资者可通过民事诉讼维权[7] - 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与证监会联合发布指导意见,强化打击财务造假及完善投资者赔偿制度[8] 市场影响及监管态度 - 本案体现监管落实新"国九条"对财务造假"零容忍"态度,坚决出清"害群之马"[1] - 2024年证监会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和线索178件,强化刑事打击力度[5] - 2024年证监会对35家退市公司及责任人持续追查违法违规问题[7]
*ST锦港(600190)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2025-05-29 13:46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ST 锦港/*ST 锦港 B 公告编号:2025-071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实施重大违法 强制退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收到上海证 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公司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 证公函【2025】0702 号),具体内容如下: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9日,你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决 定书》(〔2025〕3号),认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此外,2024年11月1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96 号),认定公司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 虚假记载。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96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 3 号)所认定的事实,公 ...
*ST锦港(600190)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2025-05-29 13:46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ST 锦港/*ST 锦港 B 公告编号:2025-070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的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收到上海证 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上证公函【2025】 0700 号),具体内容如下: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如你公司申请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 5 个交易日内,向我部提交载明申 请听证事项及申辩理由的书面听证申请。" 2025 年 5 月 29 日,你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 决定书》(〔2025〕3 号),认定 2022 年至 2024 年,公司通过虚假贸易业务及 跨期确认港口包干作业费收入等方式虚增利润,《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 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此外,2024 年 11 月 1 日, 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 ...
*ST锦港: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两名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9 13:13
股东信息披露违规 - 西藏海涵与西藏天圣自2016年3月28日起同受刘辉实际控制 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但未告知公司 [2][3] - 未披露一致行动关系导致公司2016年至2023年共8份年度报告存在"股东无关联关系"的虚假记载 [3] - 两股东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22% 但未依法合并计算并披露 [3] 股东减持违规 - 2022年6月1日至7月18日期间两股东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4,573,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1.73% [4][5] - 未在持股比例每减少1%时依法通知公司并公告减持事项 [5] 行政处罚结果 - 因未披露一致行动关系被责令改正并警告 合计罚款800万元(两股东各承担400万元) [6] - 因未披露持股变动被责令改正并警告 合计罚款400万元(两股东各承担200万元) [6] - 两股东分别被处以总计600万元罚款 [6]
*ST锦港(600190)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两名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25-05-29 12:46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ST锦港/*ST锦港B 公告编号:2025-068 当事人: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海涵)。住所:西藏自治 区拉萨市柳梧新区。 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天圣)。住所:西藏自治区拉 萨市达孜县。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西藏海涵交通 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海涵")、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西藏天圣")于2025年5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 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就 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决定书》主要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 西藏海涵、西藏天圣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向当事人告知 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事人西藏海 涵、西藏天圣的要求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西藏海涵、西藏天圣及其代理人的陈 述和申辩。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经查明,西藏海涵、西藏天圣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西藏海涵、西藏天圣未告知一致行动关系导 ...
*ST锦港(600190)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5-05-29 12:46
证券代码:600190 证券简称:*ST 锦港 公告编号:2025-069 900952 |*ST 锦港 B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2025 年 5 月 29 日,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锦州港")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行 政处罚决定书》(〔2025〕3 号),认定锦州港《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 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4 年 11 月 1 日,公司公告收到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96 号),认定公司 2018 年至 2021 年年度 报告虚假记载。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96 号)及中国证监 会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3 号),公司 2020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 告连续 4 年存在虚假记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ST锦港(600190)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5-05-29 12:46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ST 锦港/*ST 锦港 B 公告编号:2025-067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出具的《行 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11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相 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的内容 "孙明涛、贾文军、张惠泉、詹炜、王建、张国峰、王祖温、宋天革、季士 凯、王君选、曹坚、杨华、李亚良、芦永奎、郎旭瑛、徐晓东、张建波、赵刚、 刘戈、王开新、关涛、常立志、曲伟、王鸿、王兴山: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第五十九条第三项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修订) 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孙明涛、贾文军、张 ...
*ST锦港(600190)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25-05-29 12:46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ST 锦港/*ST 锦港 B 公告编号:2025-066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3 号)(以 下简称"《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决定书》的内容 当事人: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港),住所:辽宁省锦州市经济 技术开发区。 李挺,女,1974 年 4 月出生,时任锦州港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住址:辽 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 尹世辉,男,1969 年 2 月出生,时任锦州港董事长,住址:辽宁省大连市 中山区。 张文博,男,1974 年 3 月出生,时任锦州港副总经理,住址:辽宁省锦州 市凌河区。 徐健,男,1965 年 8 月出生,时任锦州港董事长,住址:辽宁省大连市中 山区。 曹成,男,1977 年 9 月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