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新材(600067)
搜索文档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19 19:55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22元(含税),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2][4] -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4][7] - 公司总股本1,391,668,739股,扣减回购股份28,233,300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数为1,363,435,439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9,955,796.58元(含税)[4] 差异化分红方案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8,233,3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3][4][9] -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2155元/股,计算公式为(1,363,435,439×0.22)÷1,391,668,739[7]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2155元/股[5][7]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8] - 控股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普通证券账户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9] 扣税说明 - 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个月以内(含1个月)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1个月至1年(含1年)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税率[10]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98元[11] - 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股通投资A股股票,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98元[11]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缴纳股息、红利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22元[12]
冠城新材股价上涨2.88% 2024年度每股派现0.22元
金融界· 2025-08-19 16:46
股价表现 - 截至2025年8月19日15时冠城新材股价报3.22元较前一交易日上涨0.09元涨幅2.88% [1] - 当日开盘价为3.14元最高触及3.24元最低下探3.11元 [1] - 成交量为34.87万手成交额1.11亿元 [1] 公司业务 - 主营业务涉及电网设备储能等领域 [1] - 公司注册地位于福建 [1] 权益分派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含税) [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8月26日 [1]
冠城新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19 13:14
公司权益分派方案 - 2024年度A股每股现金红利0.22元(含税)[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5日[1] -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8月26日[1]
冠城新材(600067) - 冠城新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8-19 11:45
分红信息 - 每股现金红利0.22元(含税),每10股派2.20元(含税)[2][4] - 股权登记日2025/8/25,除权(息)和发放日2025/8/26[2][6] 股本与分红金额 - 总股本1,391,668,739股,参与分配1,363,435,439股[4] - 拟派现金红利299,955,796.58元(含税)[4] 税收政策 - 持股超1年暂免个税,1月内全额计税,1月至1年减半[8] - QFII和港投按10%扣税,税后每股0.198元[9][10]
冠城新材(600067) - 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差异化分红之法律意见书
2025-08-19 11:35
股份回购 - 2024年2月7日拟用5000 - 10000万元回购股份,不超3.58元/股,不少于1396.65万股,不超13916.69万股,期限不超3个月[12] - 2024年5月8日实际回购2823.33万股[12] - 截至2025年7月25日,回购专用账户股份28233300股[12] 利润分配 - 2025年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2.20元[14][16] - 2024年末总股本1391668739股,扣除回购股份后1363435439股参与分配[16] 分红相关数据 - 虚拟分派每股现金红利约0.2155元/股[17] - 2025年7月25日收盘价3.07元/股[17] - 实际分派除权(息)参考价约2.85元/股[17] - 虚拟分派除权(息)参考价约2.8545元/股[18]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约0.1579%[18] 分红情况说明 - 差异化分红符合规定,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19] - 回购股份是否参与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小[18]
从实控人到独董集体失范 两年归母净亏损超11亿的冠城新材何去何从?丨大A避雷针
全景网· 2025-08-13 05:51
核心观点 - 公司两年归母净亏损超11亿元 三大主业全面失守 电磁线业务增产难增利 地产业务收入大幅下滑 新能源业务连续六年亏损 同时面临实控人内幕交易处罚及控股股东股份被强制执行等多重经营外风险 股价较历史高点下跌近八成 [1][2][4][6][7][8] 业务表现 - 电磁线业务毛利率仅6.59% 同比下滑0.22个百分点 研发费用增长21.96%至1.86亿元但未能改善利润 [2] - 地产业务结算面积4.1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80.64% 主营业务收入14.71亿元同比下降62% 净亏损5.02亿元 项目多处于尾盘状态且计提大额减值 [4] - 新能源业务电解液添加剂销量311.90吨同比增长56.77% 但销售额下降15.27%至3438.63万元 该业务连续六年亏损 2024年净亏损2407万元 [4] - 电解液添加剂毛利率-17.1%同比下滑21.87个百分点 锂电池业务毛利率-570.14%同比下滑565.17个百分点 [4] - 2023年归母净利润-4.45亿元同比暴跌732.13% 2024年亏损扩大至-6.67亿元同比再降50.11% [4] 财务状况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7.73亿元同比暴跌65.23% 货币资金跌至近年最低点 [5] - 房地产业务销售回款困难 尾盘项目仍需持续输血 [5] 行业环境 - 电磁线业务面临上游铜价剧烈波动 下游价格博弈白热化 人工成本上涨及环保政策高压 [2][5] - 电解液添加剂行业产能过剩导致低价竞争 [4] - 电磁线下游需求结构多样化对产品品质要求更高 [5] 公司治理 - 实控人因建议他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卖股票被处罚180万元(150万元罚款加30万元警告) [1][7] - 独立董事证券账户频繁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和窗口期违规 被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 [7] - 控股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持有36.40%股份中16,896,508股处于冻结状态 拟被司法强制执行 [8] - 若强制执行完成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将降至35.19% [8]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7-29 23:52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及7月27日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1] - 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资产管理计划与中信证券开展股票收益互换交易 于2016年1月19日买入公司股票2964.05万股 成交均价7.77元/股 [1] - 持股计划设置12个月锁定期 自2016年1月19日起至2017年1月18日止 [1] 持股计划存续期变更 - 2018年6月13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延期及变更事项 将存续期延长至2020年7月27日 [2] - 经过多次延期后 最终存续期确定为2015年7月27日至2025年7月27日 总计10年 [2] 持股计划处置及终止 - 截至公告披露日 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全部出售所持股票 [3] - 公司声明在实施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及监管机构关于信息敏感期的交易规定 [3] - 根据修订版持股计划草案规定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正式终止 后续将进行财产清算和分配工作 [3]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7-29 17:39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15年7月9日及7月27日分别通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1] - 持股计划通过"中融资产-融信9号资产管理计划"开展股票收益互换交易 [2] - 初始购入公司股票29,640,531股 成交均价7.77元/股 [2] - 原定锁定期12个月(2016年1月19日至2017年1月18日) [2] 持股计划期限变更 - 2018年6月13日董事会决议将存续期延长至2020年7月27日 [2] - 经过多次延期 最终存续期确定为2015年7月27日至2025年7月27日 [2] 持股计划处置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 全部股票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完毕 [3] - 公司声明交易过程严格遵守市场规则及信息敏感期交易限制 [3] - 持股计划正式终止 后续将进行财产清算和分配工作 [3]
冠城新材: 冠城新材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9 16:09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15年7月9日及7月27日分别通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1] - 持股计划通过"中融资产-融信"专项产品于2016年1月19日完成股票购买 共计29,640,531股 成交均价7.77元/股 [2] - 初始锁定期12个月(2016年1月19日至2017年1月18日) 后经多次延期 存续期最终延长至2025年7月27日 [2] 持股计划处置及终止 - 截至公告披露日 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 [2] - 公司声明在实施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及信息敏感期交易限制 未利用内幕信息交易 [2] - 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4年修订版)》规定 持股计划正式终止 后续将进行财产清算和分配工作 [2]
冠城新材: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7-29 14:06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执行情况 - 冠城新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 [2] -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