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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新材(60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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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新材(600067) - 关于对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025-04-25 12:13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审计报告于2025年4月24日出具,为无保留意见[4] 关联资金情况 - 冠城宏盛房地产期初与期末往来款均为9620万元,占股90%直接、10%间接[12] - 冠城大通(香港)期初62643.16万元,2024年还款30000万元,期末32071.90万元,占股100%[12] - 多家公司期初其他应收款及2024年还款情况,如北京太阳宫等[12] - 公司负责人为韩孝,主管会计涉及金额587526.59万元,期末关联资金349824.43万元[12]
冠城新材(600067) - 冠城新材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04-25 12:13
担保情况 - 为江苏大通最高97500万元借款担保,截至2025.3.31实际担保余额63945.63万元[2] - 为邵武创鑫最高15000万元借款担保,截至2025.3.31实际担保余额5997万元[2] - 截至2025.3.31,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154114.39万元,占比26.35%[18] - 若审议担保全额发生且现有担保存续,对外担保总余额将达311186.76万元,占比53.21%[18] 业绩数据 - 2024年江苏大通营收337731.32万元,净利润10633.86万元[10] - 2023年江苏大通营收262165.04万元,净利润7043.68万元[10] - 2024年邵武创鑫营收3604.07万元,净利润 - 2391.96万元[13] - 2023年邵武创鑫营收4666.97万元,净利润 - 1263.01万元[13] 股权结构 - 大通新材持有江苏大通76.797%股份,公司持有大通新材80.65%股份[10] - 公司持有福建创鑫91.36%股权,邵武创鑫为其全资子公司[13]
冠城新材(600067) - 冠城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04-25 12:13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现就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吴清池先生、薛黎曦女士、张白先生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比超过二分之一,并由吴清池先生担任召集人。 2024年6月27日,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成员由周到先生、薛黎曦女士、胡超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超过 二分之一,并由会计专业人士周到先生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审计委 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年度内定期报告 ...
冠城新材(600067) - 冠城新材2024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2025-04-25 12:13
商誉相关 - 并购北京太阳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誉净额1,051,922.18元,累计减值4,028,144.59元[4] - 并购北京冠城新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誉净额204,027.53元,累计减值18,495,972.47元[4] - 各并购公司商誉相关资产组账面金额、分摊原值等数据[6][7] 资产情况 - 各并购公司商誉相关资产组包含商誉账面价值、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净额等[13][15][16] - 各并购公司商誉相关资产组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及以前年度减值准备情况[21] 其他情况 - 未实现盈利预测、业绩下滑超50%、未入账资产情况无适用内容[23][25][26]
冠城新材(600067) - 冠城新材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5 12:13
会计政策变更 -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准则,公司据此变更会计政策[3] - 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相关会计处理[4] - 变更对财务、经营和现金流无重大影响[4] 数据调整 - 2023年度(合并)营业成本调整后增644,287.12元[5] - 2023年度(合并)销售费用调整后减644,287.12元[5] 其他情况 - 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3][4] - 变更符合规定,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5]
冠城新材(600067) - 冠城新材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5 12:13
董事会成员 - 2024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陈玲、吴清池、张白[1] - 2024年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周到、胡超[1] 独立性评估 - 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出具意见[1] - 独立董事任职、关系等符合独立性要求[1]
冠城新材(600067) - 冠城新材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25 12:13
公司代码:600067 公司简称:冠城新材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 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 ...
冠城新材(600067) - 冠城新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4-25 12:13
续聘事项 - 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为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2] - 2025年4月24日董事会5票同意通过续聘议案[8][9] - 续聘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9] 立信中联情况 - 截至2024年末,合伙人48人,注册会计师287人,签过证券服务审计报告137人[4] - 2023年度收入总额36610.5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9936.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850.77万元[4] -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7家,审计收费3554.40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家[4] - 投保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近三年无民事诉讼担责情况[5] - 最近三年受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5] - 14名从业人员最近三年受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5] -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1家[6]
冠城新材(600067) - 冠城新材估值提升计划
2025-04-25 12:13
业绩数据 - 2024年1 - 4月17日股价低于2022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5.06元,4月18日至12月31日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4.74元[4] - 2023年12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股净资产从4.74元降至4.20元[6] - 2024年公司回购股份2,823.33万股,支付资金总额5,300.54万元[14] - 2025年拟以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9,955,796.58元[11] 未来策略 - 2025年通过《公司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5] - 聚焦电磁线业务,坚持“扁线 + 变频线 + N”多元化产品战略布局[6] - 拟转让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加快“去地产化”[7] - 以新材料为立足点,寻求电磁线及新兴材料行业并购重组机会[8] - 运用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9] - 审慎评估开展股份回购可行性,鼓励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施股份增持计划[15] 计划相关 - 2024年6月发布《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执行[16] - 在原行动方案基础上制定具体估值提升计划[16] - 长期破净时每年评估估值提升计划实施效果,需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7] - 触发长期破净且日平均市净率低于行业平均值时,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专项说明执行情况[17] - 估值提升计划不代表对业绩、股价等承诺,目标实现有不确定性[18] - 若相关因素变化导致计划不具备实施基础,将修正或终止计划[18]
冠城新材(600067) - 冠城新材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5 12:07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5-008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部分监事以视频方式参会。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实际参加监事 3 名。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国建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议案内容及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