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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新材: 冠城新材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9 16:09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15年7月9日及7月27日分别通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1] - 持股计划通过"中融资产-融信"专项产品于2016年1月19日完成股票购买 共计29,640,531股 成交均价7.77元/股 [2] - 初始锁定期12个月(2016年1月19日至2017年1月18日) 后经多次延期 存续期最终延长至2025年7月27日 [2] 持股计划处置及终止 - 截至公告披露日 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 [2] - 公司声明在实施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及信息敏感期交易限制 未利用内幕信息交易 [2] - 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4年修订版)》规定 持股计划正式终止 后续将进行财产清算和分配工作 [2]
冠城新材: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7-29 14:06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执行情况 - 冠城新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 [2] -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 [2]
冠城新材(600067) - 冠城新材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2025-07-29 08:45
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 2015年7月审议通过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1] - 2016年1月19日买入29,640,531股,均价约7.77元/股[2] - 锁定期为2016年1月19日至2017年1月18日[2] 员工持股计划延期情况 - 2018年6月13日审议通过延期及变更事项[2] - 存续期多次延期至2025年7月27日[2] 员工持股计划结束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股票全部出售完毕[3] - 实施期间无内幕交易,计划终止[4] - 后续进行财产清算和分配[4]
冠城新材(600067.SH):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
格隆汇APP· 2025-07-29 08:39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执行情况 -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 [1] - 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1] - 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1]
冠城新材(600067) - 冠城新材关于下属控股公司签订重要合同的公告
2025-07-18 11:15
股权结构 - 公司持有德成置地20%股权,通过海淀科技园持股78%[3] 地块信息 - D1地块总用地约6.47公顷,规划为居住和公共绿地[6] 成本数据 - D1地块清算成本307796.71万元,德成置地实施部分246567.95万元[7] - 已发生成本139963.76万元,预计发生106604.19万元[7] 支付安排 - 60日内支付已发生成本139963.76万元,2025年底前支付19404.66万元[7] - 91312.61万元用于D2、D3安置房项目开发[7] 影响与风险 - 协议履行预计增加公司现金流入,积极影响业绩[10] - 交易方有履约能力,政策等因素或影响履行[11]
冠城新材(600067) - 2025 Q2 - 季度业绩预告(更正)
2025-07-14 09:0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业绩预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3] - 预计2025年半年度归母净利润为1400万元到2000万元,实现扭亏为盈[3][6] - 预计2025年半年度归母扣非净利润为900万元到1500万元[3][6] - 上年同期利润总额为6895.63万元[4] - 上年同期归母净利润为 -2697.34万元[4] - 上年同期归母扣非净利润为 -3617.22万元[4] - 上年同期每股收益为 -0.02元[4] - 预告数据为初步核算,以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9] 各条业务线表现 - 本期电磁线业务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加[7]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通过压缩有息负债等举措降低融资成本提高效益[7]
冠城新材:预计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为1400万元到2000万元
快讯· 2025-07-14 08:44
业绩表现 - 预计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00万元到2000万元 同比实现扭亏为盈 [1] - 预计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900万元到1500万元 [1] 业务运营 - 电磁线业务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加 [1] - 通过压缩有息负债、优化融资结构等举措降低融资成本 [1] - 提高经营效益 [1]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27 22:00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27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冠城大通广场1号楼C座三层召开 [2] - 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 - 会议由董事长韩孝煌主持 董事会负责召集 [2] 出席人员情况 - 公司5名在任董事全部出席 3名在任监事全部出席 [3] - 董事会秘书出席股东大会 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3] - 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福州)派律师陈伟 陈见非进行见证 [4][5] 议案审议结果 - 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 [3] - 批准《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4] - 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 - 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4] 法律程序合规性 - 所有议案均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预先审议 [4] - 律师确认会议召集程序 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5] - 议案公告已提前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 [4]
冠城新材: 冠城新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7 16:23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 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27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浦下洲路5号冠城大通广场召开 [1] - 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会议由董事长韩孝煌主持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 [1] 议案审议结果 - 全部非累积投票议案均获通过 其中A股股东同意比例均超99% [1][2] - 具体议案表决情况: - 第一项议案A股同意票539,669,004股(99.42%) 反对2,187,070股(0.40%) 弃权987,200股(0.18%) [1] - 第二项议案A股同意票539,530,104股(99.39%) 反对2,196,670股(0.40%) 弃权1,116,500股(0.21%) [1] - 第三项议案A股同意票539,596,312股(99.40%) 反对2,261,362股(0.42%) 弃权985,600股(0.18%) [1] - 第五项议案A股同意票540,688,504股(99.60%) 反对1,925,370股(0.36%) 弃权229,400股(0.04%) [2] 重大事项表决 - 涉及5%以下股东表决的议案包括《公司配预案》及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 - 续聘审计机构议案获A股股东538,630,404股同意(99.23%) 反对2,136,070股(0.39%) 弃权2,076,800股(0.38%) [2] 法律程序合规性 -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陈伟、陈见非律师确认会议程序合法 表决结果有效 [2] - 议案已通过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
冠城新材: 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7 16:23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议案 [3] - 会议通知及提案内容于2025年6月7日在上交所官网公告,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3] - 现场会议地点为福州市台江区振武路5号冠城大通广场1号楼C座三层,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 [3] 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表共2人,代表3名股东,持股515,722,368股(占表决权股份37.83%) [4] - 网络投票股东312人,代表股份27,120,906股(占表决权股份1.99%),合计参会股东315人 [4]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出席人员资格及授权委托书经核查合法有效 [4][5] 审议议案及表决结果 - 共审议七项议案,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等 [5][6][7] - 议案5(利润分配预案)和议案7(续聘审计机构)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5][7] - 关键议案表决结果: - 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539,669,004股(反对2,187,070股,弃权987,200股) [6] - 利润分配预案同意540,688,504股(反对1,925,370股,弃权229,400股) [7] - 续聘审计机构议案同意538,630,404股(反对2,136,070股,弃权2,076,800股) [7]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8] - 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议案内容与通知披露一致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