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新材(60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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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新材:预计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为1400万元到2000万元
快讯· 2025-07-14 08:44
业绩表现 - 预计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00万元到2000万元 同比实现扭亏为盈 [1] - 预计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900万元到1500万元 [1] 业务运营 - 电磁线业务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加 [1] - 通过压缩有息负债、优化融资结构等举措降低融资成本 [1] - 提高经营效益 [1]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27 22:00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27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冠城大通广场1号楼C座三层召开 [2] - 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 - 会议由董事长韩孝煌主持 董事会负责召集 [2] 出席人员情况 - 公司5名在任董事全部出席 3名在任监事全部出席 [3] - 董事会秘书出席股东大会 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3] - 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福州)派律师陈伟 陈见非进行见证 [4][5] 议案审议结果 - 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 [3] - 批准《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4] - 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 - 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4] 法律程序合规性 - 所有议案均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预先审议 [4] - 律师确认会议召集程序 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5] - 议案公告已提前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 [4]
冠城新材: 冠城新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7 16:23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 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27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浦下洲路5号冠城大通广场召开 [1] - 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会议由董事长韩孝煌主持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 [1] 议案审议结果 - 全部非累积投票议案均获通过 其中A股股东同意比例均超99% [1][2] - 具体议案表决情况: - 第一项议案A股同意票539,669,004股(99.42%) 反对2,187,070股(0.40%) 弃权987,200股(0.18%) [1] - 第二项议案A股同意票539,530,104股(99.39%) 反对2,196,670股(0.40%) 弃权1,116,500股(0.21%) [1] - 第三项议案A股同意票539,596,312股(99.40%) 反对2,261,362股(0.42%) 弃权985,600股(0.18%) [1] - 第五项议案A股同意票540,688,504股(99.60%) 反对1,925,370股(0.36%) 弃权229,400股(0.04%) [2] 重大事项表决 - 涉及5%以下股东表决的议案包括《公司配预案》及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 - 续聘审计机构议案获A股股东538,630,404股同意(99.23%) 反对2,136,070股(0.39%) 弃权2,076,800股(0.38%) [2] 法律程序合规性 -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陈伟、陈见非律师确认会议程序合法 表决结果有效 [2] - 议案已通过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
冠城新材: 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7 16:23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议案 [3] - 会议通知及提案内容于2025年6月7日在上交所官网公告,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3] - 现场会议地点为福州市台江区振武路5号冠城大通广场1号楼C座三层,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 [3] 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表共2人,代表3名股东,持股515,722,368股(占表决权股份37.83%) [4] - 网络投票股东312人,代表股份27,120,906股(占表决权股份1.99%),合计参会股东315人 [4]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出席人员资格及授权委托书经核查合法有效 [4][5] 审议议案及表决结果 - 共审议七项议案,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等 [5][6][7] - 议案5(利润分配预案)和议案7(续聘审计机构)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5][7] - 关键议案表决结果: - 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539,669,004股(反对2,187,070股,弃权987,200股) [6] - 利润分配预案同意540,688,504股(反对1,925,370股,弃权229,400股) [7] - 续聘审计机构议案同意538,630,404股(反对2,136,070股,弃权2,076,800股) [7]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8] - 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议案内容与通知披露一致 [7][8]
冠城新材(600067) - 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5-06-27 10:30
会议安排 - 2025年4月24日审议通过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4] - 2025年6月7日公告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及提案内容[4] - 2025年6月27日14时股东大会于福州召开,网络投票当天进行[5][6] 参会情况 - 现场及网络出席315人,代表股份542,843,274股,占比39.81%[10] - 现场出席2人,代表股份515,722,368股,占比37.83%[10] - 网络出席312人,代表股份27,120,906股,占比1.99%[11] 提案审议 - 审议7项提案,含年度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等[13][14] -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539,669,004股等[16]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17] - 《续聘审计机构议案》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17]
冠城新材(600067) - 冠城新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6-27 10:30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315人[2] - 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542,843,274股,占比39.81%[2] - 公司在任董事、监事全部出席,董秘出席,其他高管列席[5] 议案表决情况 -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比例99.16%[8] -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比例99.39%[6] - 《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票比例99.40%[6]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票比例99.60%[8]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报酬的议案》同意票比例99.16%[8] -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票比例99.23%[8]
冠城新材: 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0 08:31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董事会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召开议案 [2] - 股东大会通知及提案内容分别于2025年4月26日、5月30日、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公告 [3]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地点为冠城大通广场1号楼C座三层,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 [3] 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 - 出席对象包括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及授权代理人,现场出席股东3人代表12,834,370股(占表决权股份0.94%),网络投票股东284人代表292,590,089股(占表决权股份21.46%) [4][5]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出席人员资格经查验合法有效 [4][5] 会议提案及表决结果 - 审议提案共两项:1)为公司江苏大通、邵武创鑫提供担保议案;2)取消前期部分未使用担保额度议案 [5][6] - 担保议案表决结果:总同意股数296,206,731(反对8,450,528,弃权767,200),中小投资者同意22,708,911股 [6] - 取消担保额度议案表决结果:总同意股数298,443,432(反对6,105,527,弃权875,500),两项议案均获通过 [6][7]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7]
冠城新材(600067) - 冠城新材关于下属控股公司邵武创鑫向地方金融组织申请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6-18 10:00
邵武创鑫情况 - 向武夷山小额贷申请800万元贷款,向长泰小额贷申请1000万元贷款,年利率参考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期限3年[3][4][14] - 注册资本14500万元[6] - 截至2025年3月31日,资产总计176483848.11元,负债合计115245423.36元,净资产61238424.75元[7] - 2025年1 - 3月,营业收入8417842.10元,净利润 - 4434984.04元[7] 股权关系 - 公司持有福建创鑫科技开发有限公司91.36%股权,邵武创鑫为其全资子公司[8] - 公司持有武夷山小额贷10%股权,委派董事会秘书为董事[9] - 公司持有长泰小额贷10%股权,委派副总裁为董事[11] 小额贷公司情况 - 武夷山小额贷注册资本10000万元,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7.50% [9] - 长泰小额贷注册资本15000万元,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9.33% [11] 关联交易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关联方无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未达3000万元以上[4][5][17]
冠城新材(600067) - 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5-06-16 10:30
会议信息 - 2025年5月2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4] - 2025年6月16日14时30分股东大会于福州召开[5] 参会情况 - 现场及网络出席股东和代表287人,代表股份305,424,459股,占比22.40%[10] - 现场出席3人,代表股份12,834,370股,占比0.94%[10] - 网络投票284人,代表股份292,590,089股,占比21.46%[11] 议案表决 - 《为江苏大通、邵武创鑫提供担保议案》总表决同意296,206,731股等[16] - 《取消前期部分已审批未使用担保额度议案》总表决同意298,443,432股等[16] 股份数据 -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363,435,439股[10]
冠城新材(600067) - 冠城新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6-16 10:30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287人[2] - 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305,424,459股,占22.40%[2] - 公司在任董事、监事全出席,董秘出席,其他高管列席[5]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公司为江苏大通、邵武创鑫提供担保的议案》,A股同意票296,206,731,占96.98%[6] - 《关于取消前期部分已审批未使用担保额度的议案》,A股同意票298,443,432,占97.71%[6] - 5%以下股东对两议案表决情况[7] 其他情况 - 两议案分别经董事会第十一次、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9] -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合法有效[10] - 见证律所是北京大成(福州)律所,律师为陈伟、陈见非[13]